在古名市乞討的時間已足足有五年了,子強長大了,可以獨立了。在這個城市生活的五年中,子強認請了城市人的那種欺生、狡詐的面孔。子強知道該是時候離開這個在自己心目中一直都是一個禽獸,一直以來都不可能去原諒的人了,走的那天,起了很大的風,父親從破得縫了幾十個補丁的快發霉的衣服用針縫合了的內口袋裡拿出了三千塊錢遞給了子強,眼裡流露出一種慈祥的眼神看著子強,他的舉動讓子強不敢相信這就是他的父親,可實現擺在眼前,不相信也沒有辦法,子強強逼自己不去接那些骯髒的錢,他一直以為那些錢是父親做了見不得人的事情換來的錢,可子強也知道,如果不接那些錢,自己以後吃飯也是個問題,更不要說出去闖蕩了。出於無賴子強還是接過那些錢,走的時候說了一句「我會還給你的」,之後就再也沒有回過頭。而子強的父親站在風中,看到子強沒有了影子才低下頭嘆了口氣。看得出來,這些年來,自從子強的母親去世後,他真的改變了許多,是什麼原因?除了他自己知道以外,沒人知道。
子強知道要生活下去就必須得找個可以遮風擋雨的地方,很快,子強找到了一間不足十平方米的房子,房間在七樓,還好上面只在一個房間,廁所要到六樓去上,而且還是公共的,洗澡什麼的也只能在廁所里解決,還好廁所夠大,在這幢樓裡面住的人大部分都是民工和外出打工的人,都沒什麼錢,所以只能住在這個又臭又髒又舊又破的地方,房間裡面什麼也沒有,空空如也,但房租很便宜,一個月才120塊錢,房子找到了,還得解決身上的穿著的問題,總不能天天穿著這件破舊的衣服啊,於是子強來到一個步行街買了一套簡單的衣服,又痛快的吃了一頓後回到了住的地方。那天晚上,子強在地上鋪了一層報紙,將就著躺下了。可這裡實在太不安全,樓與樓之間隔得很近,有什麼動靜都能聽得一清二楚,況且這裡最適合小偷們,因為從這幢樓可以跳到另外一幢樓上面去,在偷竊以後可以來去自如。這些倒讓子強開始覺得不踏實了,很快這個念頭就被這個房間的特色打掉了,原來子強的窗戶對著的是別人家的臥室,可以透過縫隙看到裡面的動靜。這個可樂了子強了,因為對面住的是一男一女。果然當天晚上就讓子強遇到了對面的主。那天晚上子強躺在地上,可地上太硬(還不如公園的草地睡得舒服),翻來覆去的怎麼也睡不著。半晚對面的二人回來了,良久之後,二天開始了激情的性生活,這一舉一動都被子強看在眼裡,那個爽啊,真是無法形容。子強光看也不干啊,便脫下褲子一邊看一邊自樂,終於,看到了一些乳白色的東西從那裡一下子射了出來,子強懂得這叫*,這是男人最正常的舉動。終於三番五斗之後都疲憊下來。
第二天,子強去找事做,可自己啥也不會,又沒有文化,很多地方都不要他,雖然他長得倒是挺不錯,可畢竟現在是講文化,講知識的年代,靠長像也不能當飯吃啊。找了一天,連個消息引子也沒有。終於,子強在路上的一個牆壁上看到一個招聘信息,雖然子強沒讀過書,但字還是認識幾個的。照著上面的地址,子強走了一個多小時,問了十幾個人才找到那個地方,上去一問,哎啊,原來是個酒店的夜總會招服務員,而且前提是不需要任何文化基本,這個可樂了子強了,問了一些問題後,那些招聘的人告訴子強要想去那上班,必須交500塊錢做為押金。子強想也沒想,掏出錢就交了。招聘那些人告訴子強說讓他明天去上班。,於是子強高興的拿著交錢的收據回了家。那天晚上,為了慶賀自己找到了好的工作,子強還特地優特了自己了一回,吃了頓好的。
第二天,子強如約來到昨天交錢的地方,那些人交給子強一張白條,上面有地址和電話,說是過去就能找到上班的地方,而且會有人和你接頭,帶你去上班。子強再三謝過後,便來到了紙上寫的地址。也找到了那個人,子強覺得這一切太容易了。高興的那個勁一時都沒回過神來,接頭人告知子強一些細節後,便開始教他如何做才能在這個夜總會立住腳。經過長時間的說說,接頭人成功的從子強兜里拿走了100塊錢。(可事情並不像子強想的那麼容易。如果說能到那裡去上班再給100塊都無所謂,可能不能去那裡上班還是有後話的。)
接頭人拿到錢以後便找了個藉口離開了,這一去可是許久都沒有回來,因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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