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現在才發現。
不知名原來是我的最大金主。
他給我哪本《十惡不赦》花了55塊。
後面又被我以辦活動的名義,騙了10塊,這錢我最後拿去買炸雞吃了。
當然,為了讓他有參與感,我還特地用番茄醬寫了他的名字。
對了,還有買群主,這個五塊。
還有…
還有找人假扮女讀者,這個10塊。
然後就是最近的兩次活動,一次30,一次20。
粗略一算,差不多有小200。
媽的,這傢伙真有錢。
後面得想想辦法,再坑他一些。
我現在才發現。
不知名原來是我的最大金主。
他給我哪本《十惡不赦》花了55塊。
後面又被我以辦活動的名義,騙了10塊,這錢我最後拿去買炸雞吃了。
當然,為了讓他有參與感,我還特地用番茄醬寫了他的名字。
對了,還有買群主,這個五塊。
還有…
還有找人假扮女讀者,這個10塊。
然後就是最近的兩次活動,一次30,一次20。
粗略一算,差不多有小200。
媽的,這傢伙真有錢。
後面得想想辦法,再坑他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