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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靠繼承遺產成為最強

    共元交修契約,其實就是共享契約的一種,只不過,在超凡的世界,並非什麼都可以共享的。

    如果共享雙方實力差距太大,他們的能量也好,能力也罷,還有其它的東西,都很難達成真正共享,總有一方會吃虧。

    所以,共享契約就形成了一個大類,下面很多分支,每種分支能產生的效力也有強有弱。

    某些共享契約,說是共享,可真較真的話,跟不平等條約沒什麼兩樣!

    比如太二和滕六三人、廣成子、伊邪那美、瑪麗、天城雪子等人簽訂的契約,就是「幼兒園」級別的共享契約。

    掛著共享的名頭,卻是太二身兼老師、父母、老闆多項只能,百分百管著滕六他們。

    而共享交修契約就不一樣了,這是一種相當高級的契約,契約雙方——千年蟲和太二的地位,處於薛定諤的貓狀態。

    會這麼形容,是因為雙方的地位並不固定,基本上,誰發起某種行動,誰便可以主導某種行動。

    換句話說,就是誰心思活絡,先搞小動作,誰就能把握到主動權,當然,這種主動權並不是永遠的,一旦被「指揮」的一方反應過來,那麼主動權便技術了,雙方的關係開始重新計算。

    現在千年蟲借太二的名義使用太二的靈之力,在共元交修契約之中就屬於合理的,理由?因為太二沒反對啊!

    要是太二不想讓千年蟲使用自己的靈之力,只需要靈體出來「吱一聲」便可,而太二不反對,契約的力量就會站在千年蟲一邊。

    至於太二的靈之力,太二都沒「吱聲」,它們就更沒有意見了。


    不過,光是封鎖命夜界,用處並不大。

    這樣最多能讓系統一方暫時「忘」了命夜界,也就是不管太二等人和系統一方的人在命夜界怎麼折騰,這段時間、空間、維度、歷史都不會記錄在諸天萬界中,但命夜界內的戰鬥,還是需要太二等人和系統一方的人來打,任何命夜界之外的人,均無法插手。

    光之使者在命夜界,他一個人就能頂整個命夜界的超凡加太二等人。

    連命夜界本身也只能拖一拖時間,根本不是光之使者的對手,這仗還怎麼打?

    太二顯然也想到了這些——他在得知千年蟲進不了命夜界,只能封鎖命夜界時,智商就重新上線了。

    「你人」太二有點兒不好形容千年蟲到底是啥,反正對方肯定不是人,可說「你蟲」又太難聽了,於是他還是選擇了稱呼千年蟲為人,「進不了,光封鎖沒意義啊!」

    「我知道你們打不過那個沒皮的傢伙。」千年蟲明白太二的顧慮,戰鬥力這東西都是擺在檯面上的,光之使者強就是強,還出不了世界的滕六三人、廣成子等神靈,確實有些弱。

    「那你還浪費力量封鎖命夜界,不如把這些力量直接灌給我,讓我去和那傢伙大戰三百回合!」太二是有一些小心思的,他總覺得自己太弱,可能會被千年蟲拋棄,所以才經常疑神疑鬼,但讓他修煉,他又沒那麼多時間(主要是他懶,只是他將鍋甩給了時間),因此他想吃現成的。

    太二:據我所知,天命之子都有一個特質,那就是一路走來,會不斷有山中老爺爺,凍齡老奶奶給其傳功!如果命運選擇了我,我絕對會遵從命運的安排,躺平任由暴風雨來得更猛烈些!

    千年蟲:MMP!我還想有人給傳功呢!

    這倒不是千年蟲隨便亂說,她真的非常非常非常眼饞太二那些靈之力——一旦有了那些靈之力,她就有絕對信心戰勝矩根之母,可她能鑽漏洞,利用太二,偶爾拿太二的靈之力用用,卻不能得到那些靈之力。

    此外,太二隻說了大戰三百回合,但沒說戰勝,因為他內心的想法是:能打就打,打不過就跑!

    千年蟲知道太二在耍文字遊戲,不過她現在懶得管,也沒太多時間和太二細說,她在太二表達了強烈需要抱大腿的願望,當即拒絕了太二,並告訴太二:「做人還是要靠自己!



177.靠繼承遺產成為最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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