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曆135年7月24日,拜倫斯堡軍大營。
蘭仙坐在營帳里,出神的看著手中的長劍。這把長劍是麥爾送給她的,在6月1日的接待會上,麥爾用魔法箭擊斷了蘭仙的短劍,第二天麥爾就把自己的長劍送給了蘭仙。
他為什麼要將這把劍送給我呢?
蘭仙小臉微紅,輕咬了一下嘴唇。
於公,蘭仙是靈羽的部下,也是麥爾的部下,就算麥爾把她的短劍擊斷了,他也沒有理由賠償自己。當時蘭仙聽見「瀆神」這個詞,腦子一熱就要拔劍殺人,被麥爾阻止之後還感到悶悶不樂,直到接待會結束,她才意識到自己做錯了事。既然如此,麥爾就更沒有理由對擊斷短劍的事進行賠償。
於私,蘭仙的佩劍是件非常普通的武器,是她被調到拜倫斯堡第一團之後得到的制式裝備,沒什麼特殊的。蘭仙身為拜倫斯堡第一團的副團長,隨時可以換一把佩劍,麥爾不可能不清楚這一點,這樣一來他就更沒有理由對自己進行賠償了。
思來想去,蘭仙覺得麥爾送劍給自己,也許是有別的意思。如今麥爾的妻妾全都懷孕了,部隊中早已傳出麥爾可能會進行「第二輪娶妻納妾」的流言。他在這種時候把自己的長劍送給蘭仙,自然會讓她產生誤會。
事實上麥爾真的只是想賠蘭仙一把劍,僅此而已。但問題是,他送蘭仙那把長劍是他做賞金獵人時就帶在身邊的,就是他救下小葉和小鳥時隨身帶的那一把。蘭仙見這把劍有些舊,就私下裡向麥爾的熟人打聽這把劍的來歷。當她問到在火槍部隊服役的小鳥時,小鳥認出了這把劍,並在蘭仙的追問下說出了這把劍的經歷。
但是小鳥的話只說了一半。事實上麥爾有不只一把長劍,蘭仙得到的只是其中的一把。在邪巫女襲擊二十九村裡的事件中,麥爾用的就是另一把長劍。麥爾並沒有收集武器的癖好,但他習慣把繳獲的好武器留下來自己用,或是當成備品存起來。在做賞金獵人的時候,他的私人武器幾乎都是從不法分子身上搜刮來的。
若是小鳥把話說全了,蘭仙心中的誤會就會解開。但是小鳥並沒有在意這件事,所以蘭仙問什麼她就回答什麼,一句話都沒有多說。
這下蘭仙心中的誤會就更深了。她從小鳥那裡回來之後,就變得心神不寧,一有空就盯著麥爾送她的長劍看。
如果他要納我為妾,我該怎麼辦?
蘭仙是新式神社的長巫女,又是拜倫斯堡第一團的副團長,就身份而言不算低。但蘭仙對自己沒什麼自信,所以才覺得她只能做妾。
我……我是靈羽大人的親隨,這種事必須得靈羽大人同意才行……
蘭仙直接跳過自己,去考慮到靈羽的想法,這說明她並不牴觸給麥爾做妾的事。麥爾是大神學家格瑞?拜倫斯的兒子,自身的神學造詣也不差,很容易得到伊良巫女的認可。
就在這時,傳令兵的聲音出現在帳篷外,叫蘭仙到中軍大帳開會。蘭仙急忙把長劍放在枕邊,小心翼翼的將它擺正,然後匆匆離開了自己的帳篷。
昨天麥爾已經派人向瀟湖軍下了戰書,要在7月26日在遙林城外與敵軍進行會戰。瀟湖軍急於求成,欣然接受了麥爾的約戰。今天麥爾把所有中高級軍官都集合起來,在中軍大帳開會,為的是對26日的會戰進行部署。
在眾軍官到齊之後,麥爾簡要的說明了本次會戰的目標。他希望在這場會戰中,至少要把圍城的敵軍擊潰。他要把瀟湖軍打疼,讓他們畏懼拜倫斯堡軍,所以這場會戰必須要打得兇狠,讓潰軍徹底潰散,不敢再與拜倫斯堡軍作戰。
同時,拜倫斯堡軍必須軍紀嚴明,不殺俘虜,不虐待俘虜,甚至優待俘虜,給泰容人留下好印象,以應對即將到來的種族全面戰爭。麥爾決定不派兵追擊潰敗的敵軍,在這種前提下想要把敵軍打疼打怕,就只能在正面較量上下功夫。
在出征前,麥爾將所有的火槍部隊整合起來,組建了四個火槍團。厄古斯王國的遠程部隊與布金共和國的遠程部隊被整合在一起,兩軍的近戰部隊也被整合在了一起。因為時間有限,麥爾不能把所有部隊整編成團。布金軍有現成的營,麥爾就把兩個營整合在一起,組成一個臨時的團。都古人則是每千人設置一個千夫長,每個千人隊都是單一兵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