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見林朝從袖口處摸出一個小塊碎銀,鄭重其事地交到祝樂容的手裡。
「去京城要很多錢吧,你別省著,需要什麼就買,家裡的錢你全部帶去,我再掙就是了。」
「我這裡還有一點銀子,你一起拿著在路上花。」
鋪天蓋地的失望壓得人喘不過氣。
祝樂容很想質問林朝為什麼不去,卻又沒有能說得出口的質問理由。
他眨了幾下眼,將眼角一點濕潤眨回眼眶,偽裝成平時沒什麼兩樣後,飛快接過這小塊碎銀子。
細白的手將這塊銀子拋了拋,掂量出具體的重量後,祝樂容嘴撅的老高,氣勢洶洶發問。
「你哪來的這麼多銀子,我記得家裡的錢不是全交給我了嗎?」
祝樂容是被迫接下「小管家公」這份責任的。
林朝懂事得早,十五歲就自己上山打獵謀生活。
她又天生神力,別人怕都來不及的野豬她遇到了也是一拳一個,按理說隨隨便便就能掙到好幾兩銀子。
這麼計算,一月好歹也應該能餘下三四兩,到現在二十一歲,再怎麼往少了算,兩百銀子應該也是能拿得出手的。
可事實上,祝樂容手裡攥著的全部家當,也不過剛剛超過五十兩。
這五十兩還是祝樂容接手小金庫之後攢下來的,之前,那裡面僅僅剩下前幾日賣野豬沒來得及花出去的六兩五錢。
林朝的錢都去哪兒了呢,村里寡居帶著孩子的叔伯,還未長大無法養活自己的孩童,以及出去在路上遇到的需要幫助的乞丐……
從前她一個人,自己吃飽全家不愁,有時候身無分文也不在意,沒米下鍋就去山裡薅些野菜。
隨隨便便混一頓,也很簡單。
但在祝樂容來之後,就杜絕了她這種為了別人完全貢獻自己的行為。
幫人可以,必須一切在以自己為主的前提上。
不過,祝樂容除了擔憂林朝的身體健康攥緊了錢袋子外,也沒有關注到這個現象之下隱藏的「隱患」。
面對祝樂容狐疑的目光,林朝趕緊擺擺手解釋:
「我上午抓野兔恰好碰到的野山參,不過不大,年份也不久,不怎麼值錢,就賣給了孟姨泡酒喝。」
林朝回答完,提著野物往廚房走,一邊走還一邊問:
「容樂,這兩樣準備怎麼做呀?」
「放廚房,我做一個爆炒野兔,還燉個雞湯。」
祝樂容回她,看人的身影都要消失在門裡,還是忍不住叫住她。
「林朝,我和孟自枔要一起去京城,你不去?」
最後的試探還是沒得到心中想要的答案,祝樂容也就不再糾結。
他平靜準備著上京要帶的東西,然後,在某一日,出發去了村長家。
祝樂容刻意挑選的孟自枔去縣裡拜訪恩師的時間來的村長家。
他今天來,為的,就是如何將林朝給一併帶上。
雖然林朝每一次的回覆都在表明自己不去京城,祝樂容還是在心裡找了個一定要和林朝一起離開的理由。
「不是我離不開她。」
祝樂容準備了一路的自我「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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