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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章 還有一辨

    那伍庚良站出來以後說道:「臣有本要奏!」

    「奏來!」

    「臣冒昧啟奏!趙知府之言語皆李林甫佞臣之言也,以無事言之無遺而罪!道行逆施,無教官行,亂以朝綱,請皇上治其之罪!」

    唐朝的李林甫就是那種平日裡總拿些小事在朝堂上說,唐玄宗問天下就沒有什麼大事了嗎。

    他只說已經沒有大事可以匯報了,專說些路無拾遺,野無遺賢的話,把唐玄宗哄得一愣一愣的,那馬屁也被拍得極為舒服。

    趙振華剛剛的話的確是有些這樣的嫌疑,這讓趙振華在上朝的第一天,斗大的大汗珠就從額頭上冒了出來。

    原來朝堂之上真的說錯一句話就會有殺頭的危險,那些上綱上線的御史言官,真的會雞蛋裡挑骨頭,一不小心就會因此而送了命。

    他此時有些後悔,不該在朝堂上賣弄這些話頭,應該早聽劉永銘的,什麼話都不說,只磕頭就行。

    趙振華的腦袋打了一個轉,噗通一聲就跪倒在了地上,說道:「臣有罪,罪不當以此民俗之約而勞皇上之神!」

    劉塬是個明君,他知道趙振華說肉夾饃的事情只是沒活找話,當然不會以此趙振華的罪了。

    劉塬說:「即已知罪,當多反省。念你初登朝堂,暫免一罰。日後且記,謹言慎行,不可魯莽。地方布行之官吏多逞威淫,百姓惡之,對官府皆無好言。愛卿布政一方,當耐心教喻,不可丈以朝廷牧官之勢而強施弊政。」

    「臣謹記皇上聖言。即是如此,那臣便自作主張,草定其案了。」

    「案子?」劉塬好奇地問道:「這種事還能生出何等案子來?」

    趙振華馬上回答道:「臣昨日換以官符,長安縣便遞送一案卷,地方不敢決!」

    劉塬說:「恩?可是牽扯進了什麼世家大族?如何不敢決斷?愛卿且言之!」

    「即是此肉夾饃與饃夾肉之事引發之案,那爭執二人原是未婚之親家!他們各持一詞,女方言,若對方不妥協,便要退婚!」


    所謂未婚之親家,即是定了婚但卻沒有完婚的兩夫妻的父母長輩。

    劉塬奇怪地說:「退婚?就因此事而退婚?這又有何難解?婚姻雙方只要有一方不願,即可退婚呀!」

    「婚姻之退,其中還有采禮糾葛!男方言,女言強詞膜夾肉,乃是無事生非,當退以彩禮。女方言,男方不辨是非,明明是膜夾肉,非得說是肉夾膜,有玩弄文字之嫌,怕將來女兒吃虧,不願與之完婚。且采禮為贈與之數,不可退之。」

    劉塬聽到這裡,低頭想了想,轉而問道:「禮部尚書陸愛卿來否?」

    劉塬被趙振華的話勾起了好奇心來。

    他是高高在上的皇帝,可從來沒遇上這種事情,最重要的是這種瑣事一般也到不了御前,所以他想知道這種情況會怎麼辦。

    陸預走出班列說道:「臣禮部尚書陸預,奉詣聽宣。」

    「朕剛剛聽明白了,趙愛卿說的應該是女方有悔婚之意,故意挑起事端,但卻又不願歸還彩禮。女方雖是強詞,但有一事朕想想也覺得對。這彩禮即為贈予,贈予之數不得討還乃是古禮,那這彩禮……」

    陸預十分正經地低頭俯首說道:「彩禮確為贈與之數!朝廷律法有所規章,若完婚已有數載,男方休妻,即不必回退彩禮。若未完婚,應完退之。依此案而言,當退!皇上剛剛之言乃是被此趙振華所惑,故未曾想過贈與之目的!」

    「目的?」

    陸預說:「民間有寒窗學子,富戶見其好學,以銀資之,此為助其學業。若學子花銷於學業或生計,不得討還。但學子若是出入於青樓花銷,此贈與即可討還。彩禮為長輩相送,多用於新婚夫妻置辦婚禮與將來夫妻共濟之用。若未完婚,則贈與目的不存,即可退回彩禮!」

    陸預用最為淺顯的語言與劉塬說明了贈予錢財是否可以要回的一些規則。

    劉塬一聽即明白了。

    他說道:「朕知之了。趙知府可聽清?」

    趙振華應道:「臣聽清了!但還有一辨。」

    劉塬說「且言之!」

    「女方言,因定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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