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馬的手術很順利,兩個半小時之後,被送進了特護病房,估計幾個小時後就能醒過來,到時候就算是度過危險期了。只是老馬的年紀確實不小了,這樣的重傷想要完全恢復可不太容易,至少得幾個月。
王金龍和賀若涵一直在將老馬送進病房,交給護理照顧,才離開醫院。剛出了醫院大門,就發現有一輛警車停在那,兩個警察正無聊的等待著。他們見王金龍和賀若涵出來,急忙收起慵懶的模樣,規規矩矩的來到兩人面前,先是敬禮,然後表明身份,請他們去一趟警局,說明一下情況。
王金龍偷偷瞥了賀若涵一眼,有錢人就是有特權,要是沒有她在這,警察對王金龍絕對不會這麼客氣。
跟著警察去了警局,只是將整個過程一五一十的講了一遍,王金龍和賀若涵就可以回家了。剩下的事情,就全都交給律師去處理。賀若涵可是身價上百億的大富豪,哪有時間為這點小事牽扯精力?
說是小事,這只是對賀若涵來說了。畢竟趙廣等人都傷得不輕,最嚴重甚至可能致殘。這已經能算是嚴重傷害事件了,即使是正當防衛,也要好好調查一下,哪會像現在這麼簡單?
從警局出來,警察可就不負責送回去了。幸好賀若涵一個電話就又叫來一輛車,兩人這才回了總部。
一回到公司里,賀若涵的女強人氣勢立即回來了,滿臉的冷若冰霜,將手下人支使的團團轉。王金龍看的暗暗乍舌,似乎他當皇帝的時候都沒有這麼強勢,要是讓賀若涵去當皇帝,估計比王金龍強。
剛在賀若涵寬敞豪華的辦公室里坐下沒一會兒,秘書就拿著一份文件進來了。賀若涵向王金龍一指,秘書就將文件放在了王金龍面前。王金龍拿起來一看,才知道是一份合同。仔細看其中的條款,發現是一份僱傭保鏢的合同。王金龍雖然不懂法律,但是就他的理解來看,合同還是很合理的,條款也是賀若涵說的那些。
王金龍在現實中若是不想被人太過關注,就不能動用太出格的手段,而不動用出格的手段,就沒法賺大錢。既然如此,當保鏢似乎是一條比較不錯的路,有個大集團當靠山,總比自己一個人苦掙來的方便。
至於被人支使當下人用,他當然是不乾的。王金龍也不客氣,直接說道:「賀總,既然你僱傭的是保鏢,那麼除了保護你的安全之外,其他的事我可什麼都不做。要是拿我當下人使喚,我可要隨時走人的。」
賀若涵無所謂的點頭道:「放心,我家有的是跑腿的,用不著你伺候。」
王金龍點頭道:「那好,我簽了!」
在簽名的位置龍飛鳳舞般簽下大名,然後王金龍自己都愣住了。他以前的字不說寫的像狗爬一樣,可也不怎麼樣。尤其是當了農民工以後,就更是很少拿筆了。現在再次拿起筆來,竟然寫的這麼好了?
賀若涵見他簽好了,將合同抽了過去,一看他的簽名,也愣了一下,讚嘆道:「字寫的不錯,練過?」
王金龍搖搖頭道:「硬筆沒練過,倒是毛筆練過幾天。」
這話倒是實話,他當皇帝之後,每天都要批閱奏摺,毛筆字寫的丑了豈不是讓大臣們笑話?所以特意讓黃藥師教了他半個月。雖然時間不長,但憑他頂尖武學大家的能力,控制好輕重轉折還是輕而易舉的,所以毛筆字勉強還算能見人。毛筆字能寫好,字形結構就差不多了,即使換了硬筆來寫,也就很容易寫好了。
不過王金龍的字寫的也就是能看而已,和書法家差的遠了去了。但是現代人大多用電腦打字了,很多人甚至都不會寫字了,更別說寫一手好字,因此賀若涵突然見王金龍有這一手,頓覺很是驚艷。
賀若涵忽然說道:「沒看出來,你的本事還挺多的。這樣吧,你再給我兼職秘書吧!有需要手寫的東西,比如請柬、輓聯之類的東西,有你在我就不愁了。當然,我會和你另外簽一份合同,多付你一份薪水,怎麼樣?」
王金龍苦笑搖頭道:「得了吧,就為了寫幾個字,你就多雇個秘書?就算有的是錢,可以隨便燒,我也當不起這個職務。我的字在外行看來還不錯,實際上真的很一般,你要雇也雇個好點的,我這種半吊子可不行。」
賀若涵也不強求,只是無奈的道:「傻瓜,給你錢你都不要,腦袋進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