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後。
廉記。
「保護公正!合理執法!」
「嚴肅警紀!問責警隊!」
亨利站在廉記大樓,頂層,廉政專員辦公室,叼著雪茄,低頭望向底下的場景。
只見一大群穿著西裝、打著領帶、組織嚴密的廉記調查員們衝出廉記大樓。
他們高舉抗議牌,拉起橫幅,腰間戴著配槍,裡面填滿子彈,效果非常震人眼球。
第二次警廉衝突,正式爆發!
不過這次是廉記出街!兩千多人馬,兩千多把槍,一萬多枚子彈的力量!
……
時間倒回,
一周前。
亨利來到港督府。
港督麥理斯爵士面對廉政專員「要槍」的請求,略作思索,最後便開口答應廉政公署配槍資格。
畢竟,廉政專員說的很有道理,廉記與警隊的交鋒之所以屢屢落入下風,很大原因就是警隊有槍,廉記無槍。
雖然,港府給了廉記很高的執法權,辦案範圍,以及強大的條例支持,但是警隊「狹槍」自重,廉記也根本玩不過。
倒不是廉記天生玩不過警隊,只是警隊在話事人的帶領下,提前建立好優勢、基礎,又令華人內部團結。
只要不給抓到把柄,別說警隊內部,就連其他部門都能伸手去救,和廉記唱對台戲。
好啊!警隊壓著廉記就算了。大不了讓你幾步,給你點兒面子,可警隊連其他部門都要撐,無疑再度觸動了麥理斯的底線。
麥理斯接受了莊世楷作為警隊話事人的強勢表現,目前為止,卻還不肯接受莊世楷作為回歸委員會成員的強勢動作!
最終,麥理斯答應給廉記配槍,而且拿出一分文件講道:「這是警隊高級警司李樹堂的一分貪污舉報材料,裡面詳盡寫了李樹堂多次違規放人,收受賄款的證據,總計匯款高達三千多萬。」
這是麥理斯給出的一枚子彈!
「爵士,情報可靠嗎?」廉政專員很規矩的上前一步,伸手接過文件夾,一邊翻看,一邊很謹慎的講道:「李樹堂是莊世楷手下排進前五名的心腹,是警隊高層,以警隊內部的團結來看,很難拿到他的貪污證據。」
亨利翻看閱讀著貪污文件,仔細檢查文件里的信息、證據、怕是一場陰謀。
可見也是被打出心理陰影了。
何況,他對警隊內部很了解,深知莊爺身邊的心腹人手,對於李樹堂等赫赫有名的警隊高層,也是如數家珍,知道情況。
「這份情報是楊錦榮實名遞交的。」麥理斯有條不紊的講道:「楊錦榮是我們自己人,曾經在陸明華的手下做事,信得過。」
「而且李樹堂和蔡元琪、卓景全那些人不同,70年代也曾經做過探長,為人不是很乾淨,給錢放人?對他來說小兒科罷了!要知道,他曾也是和莊世楷分庭抗禮的角色,只是甘願跪下給莊世楷當狗。」
「呵呵,莊世楷倒也敢收敢用,胸懷真是不俗。」
「而李樹堂做出這種事情完全有可能!以他作為突破口向警隊開槍,既不會像動莊世楷一樣引起劇烈反應,也不會像動蔡元琪等人一樣明顯針對,最為合適!」
麥理斯背負雙手,站起身,繞出辦公桌,緩緩道:「至於廉記的槍,我會指定一個臨時應急條例,授權廉政公署在緊急情況下,向港督府申請之後,可以攜帶槍支裝備行動…並且在廉政公署設立槍房、槍械則從軍庫調取,和警隊、海關、懲戒署一樣。」
「擁槍權」說大很大,說小很小。
如果一個行政部門想要配槍,一般而言,就遭遇到很大阻力,而且幾乎不可能,就算最終成功也要費就很大力氣,花幾年時間走程序。
可如果港督批准的話,事情就很好辦很多。
畢竟,當今港督還是全港最高統治者,擁有很強的權利,為紀律部門配槍不算什麼。
當然,如果是要直接修改廉政公署的職權,在《廉政公署條例》當中增添「擁槍權」。
那就要正式經過立法局的修例會議,搞不好又是一場修例風波,而且消耗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