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都安排好了吧?」辦公室里,唐英時手持一支鋼筆,伏案書寫著文件。
「sir,青年軍都安排好了。」大法官「湯顯立」坐在旁邊的沙發上,端著咖啡答道。
青年軍即是指某些收受英方資助的年輕人。
他們當中有學生、有打工仔,有英資公司高級職員,基本攬括了港島中低層的群體。
這些人沒什麼戰鬥力,也談不上愛國、或者政治立場,完全是收錢辦事,掉在錢眼裡的一群渣滓。
而英方勢力也會給他們提供活動資金、發放薪水、設立組織。
一般情況下,他們都以民間某某團隊、小組的名義進行活動。
每個團隊最多就一兩百人,團隊裡分工明確,會有團長、也會有小隊長。
每個團隊一年能收到幾十萬港幣的活動資金,另外一但做事,每個人都能拿到上千港幣的「日薪」,按照行話則稱為「出街費」。
只有「出街」的時候才會有。
這種渣滓自然算不上軍隊,更算不上政d,只是一群湊在一起發臭的渣滓而已!英方將他們稱為「青年軍」只是代稱。
「下個月1號港府會提交草案,到時讓他們出街一趟,鬧點新聞出來。」唐英時從容不迫的講道。
唐立顯和藹的笑道:「這些年輕華人已經迫不及待的要賺錢了。」
只是他眼神里卻帶著一絲鄙夷。
這種廢材年輕人用歸用,但是誰也看不起!要不是他立場站在英方,壓根不願意和廢材多接觸,更不會給廢材發錢做事。可現在嘛?港島此類廢材越多越好,越多越亂。這對英方是件好事。
要知道,目前《國安法》還未設立,「青年軍」的所作所為,不算觸犯法律。
最多一個非法集會罪。
關一周、五天、交個保釋金就搞定。
何況,還有鬼佬大法官們為他們撐腰!
這些年輕人自然有膽量拿錢,而且不僅覺得不是壞事,相反,還覺得是件好事。有錢拿!有能出風頭!簡直爽爆了。
另外,英方還會以輸出價值觀、提供年輕女人、乃至d品的方式控制這些廢材。搞到最後,這些廢材為了享受「特權」、「福利」、天生就會簇擁英方的行為,和港府作對。
就算設立《國安法》,他們照樣敢亂!畢竟…都以為「乾爹」是罩著自己嘛……
「呵呵。」唐英時輕輕一笑,擱置下鋼筆,撐著書桌站起身,繞過辦公桌走到沙發前說道:「他們一鬧新聞就不得不報,同時,阻止立法通過的輿論就會抬頭。」
「是的,sir。」湯顯立出聲答道:「輿論我們準備了兩張牌,一張是違反民主自由,一張是警隊勢力膨脹。」
這兩張牌都是唐英時準備好的。
自從港島回歸之後,政府上層的英派人士越來越少,「球協」倒台之後,更是只剩下「馬會」一家獨撐大局。
於是英派只能放棄高層路線,轉而走底層路線,不再用上層大佬們出來打擂台,繼而培養青年軍出來攪渾水。
可以說,格局下了一個檔次,但卻越加的噁心人。
戰鬥力不高,卻不好殺!
英派也沒幾個上層大佬夠出面打擂台了。
天命已移。
就連想利用輿論宣傳都只能採用暗戳戳鬧事的方法。因為那些官方媒體、民間電視台、全部都掌握在港府、莊爺、愛國資本家手中……
「這兩張牌就夠了。」唐英時卻豎起兩根手指,朝向湯顯立道:「我們能打牌也就兩張。第一張牌是試探,第二張牌才是重頭戲。」
「準備犧牲馬志國吧。」
馬志國是律政司「刑事檢控科」的負責人,由唐英時當年在暗中培養扶持,是天生的英系人馬。
而且律政司架構簡單,底下只有四大部門,分別是「民事法律科」、「法律草擬科」、「刑事檢控科」、「國際法律科」。最後還有個只屬司長的「法律政策科及律政司司長辦公室」。
其中「法律政策科及律政司司長辦公室」權利最大,最重。
其次便是「刑
836 青年軍/核子販賣集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