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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正版,是一個好習慣。
接觸小說這個名詞,是第一本看的無限恐怖這一本書。
當時深深的為之著迷。
在此之前,小藍我需要簡單介紹一下自己的背景。
首先聲明,以下的經歷僅僅想要和支持自己的書友說一下心裡話,覺得我賣可憐的人,請跳過。
從小家裡還算富裕,不用愁吃穿,可惜,別人富二代都是坑爹,輪到自己這邊了,卻是坑兒子。
好賭、貪色、好逸惡勞、家暴不斷……
這是我對那個男人的所有印象。
在七歲那年,媽媽忍受不住離婚了,我和我哥哥,他選擇了我哥哥,我媽媽無奈要了我。
是的,無奈。
在四五歲的一次,他帶我出去「玩」,他上了樓上玩牌,我一個人在樓下溜達。
很不湊巧,這個牌室養了一條狗,對它的印象就是有著很大的身材。
很大很大,品種是狼狗還是藏獒就不記得了。
更不湊巧的是,這隻大狗不是很喜歡陌生人,而我當時又想和它「玩」。
結果是可以預料的,氣管險些破裂,脖子縫了十幾針,狂犬疫苗也打了很多針。
為此付出的代價,自此以後,成年前,脖子總是歪向一邊,並且臉上青春痘狂冒,洗把臉水都會水的那一種。
所以,在父母離婚的時候,我是被兩邊嫌棄的那種。
幸運的是,畢竟是媽媽身上掉下的一塊肉,我媽媽對我還是疼愛有加。
現在想想,還好當初跟了我媽媽,至少讀完了大學,而非跟了他的哥哥,初中就輟學了。
而接觸小說,是一次在去哥哥家玩的時候,那段時間哥哥一直在看小說,自己伯父家就是圖書館。
第一次接觸小說,是無限恐怖,我拿的還不是開頭,卻也是深深為之著迷。
自此,扎進書海中不能自拔。
什麼書都會看,當然了,小說那天馬行空的幻想占據了絕大部分。
在當時,手癢難耐的寫了第一本小說,使用圓珠筆寫在自己的日記本上。
足足三大本,換算下來大概三十多萬字。
可惜,被老師收走了,大綱沒了,也只能放棄。
自那以後,就一直是看,而沒有再動筆,儘管很是蠢蠢欲動。
一直到大學畢業後,加入一直在兼職的一個公司,見證了它從無到有再到壯大,最開始只是以普通員工進去的,自己慢慢做到區域管理,月薪也是達到兩萬左右。
可惜,才熬出頭,公司項目倒閉了。
此後休息了小半個月,在朋友的介紹下進了鏈家,工作了三個月。
最後發現,這個工作很累,而且也不適合自己。
毅然選擇了放棄工作,即便在離開後的第三天,自己的客戶就買了房子,雖然少了小萬塊提成,卻也並不後悔。
大綱很重要,寫寫刪刪,玩玩遊戲,休息休息,三個月就過去了。
其中斃了二十多個大綱,無限、玄幻、都市、同人都寫過,可惜感覺自己都沒有太大興趣。
直到無意中看到一本火影系統在漫威的創意,很不錯,點進去,可惜……語句不通,而且太監了。
重點是,才幾千字而已。
創意這就有了,也有了這一本書。
但是,一本書的創意是吸引點,劇情的精彩才是能讓讀者留下來的關鍵。
就這樣,琢磨劇情又是小半個月。
但是自己一直都不滿意,可時間拖的太久了,已經快四個月了,明日復明日啊,萬事……
寫了七萬字的存稿,毅然刪除,福至心靈的寫出了現在的開頭。
原先的設定是主角做托尼的弟弟,並且霍華德也沒有死。
碼著碼著,就成了現在的開頭,一個被系統坑到漫威,湊巧被梅伯母收養。
重點的是,在碼了十章後,堅決上傳了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