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瑞龍進行完了法庭辯論環節之後,很快就來到了被告人做最後陳述的環節。
這時候被告席上的唐糖拿起了她早已寫好的稿子,開始念道:
「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
。是唐糖,對於我抄襲別人作品的事實我供認不諱。
因為我哥哥身體不好,常年臥病在床,不能幹農活,所以我從初中畢業便輟學出去打工了。
就是為了減輕家庭的負擔, 並且想方設法掙錢來貼補家用,我進過廠,當過餐廳服務員,幹過銷售……」
說道這裡的時候唐糖的眼中湧出了淚水,好像是回想起了自己當年過的那段苦日子。
然後她擦了擦眼角繼續往下說:
「我自己一個女孩子獨自在外地打工,因為沒有文化, 所以做的工作只能是一些沒有什麼技術含量的工作。
工資實在是不高, 根本養不了家, 而我父親為了掙錢喝勞務公司簽訂了合同。
出國去到了小日子過的不錯的國家那邊打工,因為那邊的工資比著國內高不少。
而我母親就留在國內照顧我哥哥,逐漸的我家裡條件開始變的越來越好了,就在我的家庭眼見著即將好起來。
同時家裡傳來了喜訊,我哥哥談了對象了。
但是有一個不幸的消息,那就是女方要我哥哥拿出三十萬的彩禮,但是我家裡父母和我攢下的積蓄基本上都用來蓋房子了。
導致家中沒有一點點積蓄,而我在偶然之間聽說了寫網絡可以掙錢。
於是便在自己的業餘時間想要寫寫當個兼職,但是我高看了自己的水平,剛剛開始我在啟點中文網寫作。
但是因為啟點中文網在業內的龍頭老大地位,所以導致它的簽約門檻十分高,我在啟點中文網寫了三十多萬字,都沒有簽約成功。
後來聽朋友建議,建議我去一個簽約門檻比較低的小站去寫,於是我便發現了江河中文網。
然後我便找了編輯的郵箱進行投稿,當時正好投稿給了剛剛入職的責編木子美,不過當時我的文筆十分的稚嫩,故事性也不強, 導致並沒有過稿。
但是在這裡我也不知道應該是感謝編輯木子美大大還是應該恨她了, 當時我第一次投的稿子,被拒了,但是木子美主動加了我的企鵝。
並且給了我一些寫作的指導,但是因為我對於文學創作可能是實在沒有天賦吧?導致我理解不了木子美大大所說的那些寫作小技巧。
於是當時木子美便告訴我可以去跟風借鑑啟點中文網上面的內容,剛開始的確是借鑑,木子美幫我扒了幾本火書的大綱下來。
然後我便東拼西湊了這幾份故事大綱,寫出了我在江河中文網的一部簽約作品,第一本書便取得了近四千均訂的成績,每個月收入過萬了。
後來我和木子美便嘗到甜頭,直到最近木子美和我說可以去複製粘貼一下啟點中文網最近火起來的那本《誅仙》。
我便聽話照做了,只是將裡面的主角換了換,然後自己挪動了一下段落順序。
果不其然,作品在很多隻看江河中文網的讀者之中一片好評。
而我又鬼使神差的想要多一點曝光,於是自己花錢刷了十萬塊錢也就是一個黃金盟,並且這筆稿費還足額繳稅了,當然我說這個並不是想要博取同情。
因為啟點中文網的那部《誅仙》有好幾個黃金盟,並且還有網文界很少見的一個億盟,但是我抄襲的這部作品在上架之前, 連一個盟主都沒有, 唯一的一個黃金盟還是我自己刷的。
所以希望以後的作者們以我為誡, 不要再去搞剽竊抄襲等歪門邪道了,好好的搞好自己的創作才是正道。
對此我對於我的抄襲行為造成了傷害的人們進行誠摯的道歉,並且我願意對於對方進行賠償!
希望能夠彌補我所犯下的過錯。」
此時裴賠壓低聲音和田雲霄說道:
「哎呀我去,老田,還真讓你說中了,那個黃金盟還真的是作者自己刷的?沒有想到啊,這是真的沒有想到,這不是傻嗎?」
田雲霄聽到裴賠的驚訝之後,便同樣壓低了聲音對著裴賠說道:
「這種事情其實在網文界裡面屢見不鮮,不少的作者為了增加自己作品的曝光率,經常會選擇自己給自己打賞,並且數額基本都很大。
我的《誅仙》當初的第一個白銀盟,還被人質疑過是我自己刷的呢……」
此時審判長敲了敲法槌,喊道:
「肅靜~肅靜,請辯方律師做結案陳詞。」
此時對方的辯護律師趙瑞龍說道
「……這份收入,我方當事人已足額繳稅,並且鑑於我方當事人犯罪的行為是受人教唆的,主觀原因較小現懇請審判長從輕處罰。」
……
差不多二十分鐘後,經過審判長與合議席的合議後,當庭宣判。
「被告人唐糖,因犯《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其行為構成了侵犯著作權罪,且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及罪行清楚、量刑適當,對於公訴機關的公訴請求,本院予以支持。
鑑於被告到案後,認罪態度良好,並且在本案中屬於被人教唆犯罪,故依法可對其進行從輕處罰,辯護人的辯護意見成立。
現在宣判被告人唐糖犯侵犯著作權罪,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之規定,判處被告拘役六個月,緩刑一年,並附帶民事賠償人民幣二十萬元。
如被告人不服從本院判決,可向泉城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審判長宣讀完了判決書之後,唐糖一方當庭宣布認罪不上訴。
田雲霄本來是想著庭審已經結束了,便想要起身離開,但是沒有想到的是,審判長居然又開始發聲了。
「下面帶被告李美……」
田雲霄和裴賠面面相覷,裴賠低聲問道:
「老田,這個被告是誰啊?好像沒有聽說過啊?你知道嗎?」
田雲霄聽到裴賠的問題之後,同樣壓低了聲音,說道:
「這應該是與本案相關的人吧?具體我也不太清楚,因為我報案了之後,就沒有再繼續打聽過案情的進展了~」
只見到這時候法警將一名三十多歲的陌生女子押送到了被告席上。
坐在原告席的公訴機關開始宣讀起了公訴書。
「被告人李美,筆名木子美,女,一九八六年十月二十五日出生,身份證號碼……,漢族,大學本科文化,原江河中文網主編,戶籍在漢東省京州市光
第一百九十七章 本庭宣讀判決書……(5.2k大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