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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現在要做兩件事。
我要找到夏葉,按照三叔的囑託,把她從危險之中給救出來。
那是第二件事。
第一件事是,我要思考,怎麼才能在大頭這重重包圍之中,逃出去。
我的武器只有手裡的一個公文包,我的人手只有一個王麗麗。
就憑這些,大頭會打死我們的。
不過他並沒有對我動手,而是伸出手捏了我的肩膀一下,大頭對我說「真巧啊,在這地方我還能碰到你,你在幹什麼?」
那語氣,就像是我的一個老朋友一樣。
我很詫異的看著大頭,隨口說了一句「我幫朋友辦件事。」
嗯,大頭點點頭,然後伸出右手想跟我握手,我低頭看了一眼他那肥厚的手掌,我一動不動的站在那。
大頭很尷尬的把手抽了回去。
他打著哈欠讓跟著自己圍上來的那些小流氓都撤了,大頭笑著看著我說「哥們,這都什麼年代了?這個年代只有共同的利益沒有共同的朋友,我和於仁之間有解不開的死扣,可我們之間並沒有這個扣對不對?
有時候做人別那麼天真了,都21世紀了,你還玩站隊那一套,那已經過時了。」
我很怕大頭一高興,把我跟王麗麗給辦了(有傳言說,大頭辦過髒野,把他的痔瘡都給治好了。)他摟著我的肩膀說「哥們,你在商業街那頭很有名,都知道你在那賣山寨手機賺了大錢,你手底下人太少,賺得錢那麼多肯定有人眼紅。
要不這樣你花錢雇我吧,一天300塊錢就行,有事我絕對帶人第一個上。」
我能和大頭合作嗎?
我當然不能。
我一旦答應,就等同於背叛了和於仁的友誼,我不可能答應,我跟大頭之間最好的關係就是老死不相往來。
有時候,你必須承認,有的人之間就是天生犯克的,人和人的關係先看犯不犯克,後看經營與否。
第一眼你看他就不順眼的人,往往第二眼,第三眼都不會順眼。
我和大頭就是這樣,即便我現在答應他了,我們能進行合作,但我敢保證合作肯定進行不了多長時間,我們就會再次進入敵對狀態。
這樣的人,我不可能讓他跟我後邊吃飯,我巴不得餓死他。
見我不說話,大頭又說「你可能還不知道,跟你挺好的那個楊隊長,其實已經私下找我談了,他想讓我複製你的商業模式,拿錢搞一個山寨手機的攤位出來,也在商業街。
他提供貨,我負責找人賣,我們對半分成,所以我說哥們,這個世界根本就沒什麼朋友,大家不過是互惠互利,你何必那麼認真
我賣貨沒什麼經驗,我就對打人有經驗,所以我寧可到你這賺300塊錢,也不想靠著賣貨賺500塊錢
不過,如果你不給我這個機會,那我就只能按照楊隊長的做法來了,先揍你一頓,讓你在醫院躺半個月,然後再帶著兄弟們,去跟你搶生意。」
大頭這是逼我向他妥協,他通過暴力和非暴力兩種手段,想讓我沖他低頭,這倒是不能讓我太難受。
真正讓我難受的是楊偉。
原諒我之前的天真,我一直認為,他會是我的朋友,只是,我不過是他的一個斂財工具。
他從我的身上無法榨取更多的錢了,於是楊偉就想到了新的辦法,一個踐踏我利益的辦法。
而且,大頭說的那些絕不是單純為了離間,我敢肯定,楊偉一定有這樣的想法。
這樣,原本商業街只有我一家的手機攤,現在會變成三攤,不過我冷靜一想,這倒未必是一件壞事。
大頭的加入,會讓我和趙家兄弟的對決變得有更多可能性。
假設商業街是一團很污濁的湖水,我和趙家兄弟是摸著石頭過河過河的過河讓,我們的目地是穿過污濁的河流抵達彼岸,我們彼此都看不見腳下的路,只能按照經驗向前走。
但大頭一旦也下到這團湖裡,那情況就不一樣了,他會把水攪開的,讓我有機會看到湖下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