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的陽光高高照耀著貧瘠的荒涼,崇山峻岭中,某個峭壁下,一堆篝火的灰燼已經冰涼,旁邊是天然的一個岩壁內陷凹處,鼾聲剛剛停止,一頭熊迷迷糊糊地爬起來,仰起頭,被陽光照得睜不開眼。
天永遠亮的這麼快,等熊睡夠起來,又快晌午了!
一身裝備都被埋在這附近,身上只留了那把從未使用過的駁殼槍,大手揉著惺忪的眼,糊裡糊塗地納著悶,剛才那是個什麼鬼動靜?轟隆一聲,似乎在西邊,似乎很遙遠,山塌了還是天塌了?姥姥的鬼世道,睡個覺都不消停!
嘀咕著,從衣兜里掏出個防水油布包,一層層打開,露出一疊花花綠綠的鈔票,醜陋熊眼立即幸福得眯成了一條縫。這次離開酒站前,悄悄揣出來一些積蓄以防萬一。平時沒時間出來,現在,為了掩護丫頭,為了掩護同志們,毅然犧牲了自己,這由頭偉大到不行不行的。
此刻,熊正在考慮,將來到底該說被河水衝去了下游,還是該說受傷昏迷被老鄉救起?反正說迷路沒找著酒站肯定不行!算了,到時候再說吧,現在緊要的是下一步該幹什麼?
帶錢出來,是想下館子。曾經,跟娘一起在城裡疲憊地背著柴,聞到過飯館門口的饞人香,可從沒吃過館子;那時就想,如果能砍光滿山的柴,說不定可以領著娘一起去吃一頓……如果能實現這個宏偉理想,娘肯定會被氣死的!
想到這裡,熊看著大手中的鈔票笑了,如今,至少不用擔心娘生氣了。
後來,醜陋的笑容逐漸消失,變成了醜陋的蕭索,靜靜的,然後極其認真,極其小心地將錢再次包好,揣起來。
很怪,就這麼一會兒的時間,熊忽然覺得……不再對沒吃過的飯館那麼嚮往了。
「姥姥的!要吃館子還得去縣城,太遠了!唉——先抓只雞再說!」他對自己嘀咕著,像是給了自己一個藉口,又像是在安慰自己。
……
物以類聚,人以群分。那麼羅富貴和徐小,有共同之處麼?不知道。
羅富貴最羨慕的人是誰?不是胡義,也不是小紅纓,更不是馬良劉堅強和石成之流;他最羨慕的人,是徐小,因為徐小是個有娘管的孩子!
羅富貴對於徐小的喜歡,超越對小紅纓,不是因為徐小堅強勇敢,更不是因為徐小最瘦弱,而是因為徐小孝順他娘!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看待角度,和衡量標準,羅富貴的標準,便是那一個『孝』字,因為他認為自己是個不孝之人!他認為是他害死了自己的娘!
他的娘生生餓死在他的懷裡,這是深深刻在他心底的殤!
熊向東走著,他給自己這個愜意的假期設定了第一個目標,落葉村。
之所以要去落葉村,不是因為那是李有德的窩,說報復李有德純粹是熊的無恥藉口,關鍵是因為落葉村富裕,富裕的地方才有雞吃!
如今這個世道,富裕的村子可是罕見,落葉村為什麼富裕?因為落葉村是個宗族式的村子,十個人九個姓李,全是本家。而李有德這個李家大樹,對落葉村裡的村民可不像別的村子那樣苛捐雜稅收租斂債,他是把全村都當成宗族親人來管理的,由此才有李家民兵,由此才有李家大院。所以落葉村的村民一心只為姓李的,鬼子也好八路也罷全不待見,油鹽不進抱成團。
五大憨粗個身板且不說,一身軍裝太顯眼了,行頭必須得換。羅富貴從落葉村和綠水鋪之間的懸崖小道出山之後,先不急著往落葉村走,而是先找大路。不是這熊想劫道,而是他知道前一陣子有不少難民過境,病死餓死的人常有,順著大路說不定能碰到倒斃的屍體,衣服當然就有了。
走了一段,路邊見了屍體,可惜腐爛。
走了一段,又見了屍體,尚未腐爛,可惜已被前人剝得赤條條。
繼續走著,心裡猶豫這法子恐怕不行,全天下都窮透了,哪那麼容易在路上撿死人衣服穿?指不定少人撿呢,再這麼光天化日走下去,萬一碰到個路人,回頭到鬼子那一告,不是等著挨抓麼!
準備離開大路另想辦法,忽然發現前面路邊出現了兩具屍體,破破爛爛的至少穿戴齊全。
來在路邊屍體旁看,屍體貌似剛死去不久,破衣裳雖然不可能跟自
第四百一十三章 荒野熊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