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市區,唐文凱忽然將車停在路邊。
「停這裡幹嘛?」
莊嚴看了一眼車外。
這裡不是自己家所在的小區。
「我說你什麼好呢?」
唐文凱指指路邊的一家花店。
「你既然打算和弟妹擺酒結婚,好歹也要準備一束花。」
他看了看表。
「現在時間還在,你回去還能趕得及下廚給弟妹炒幾個菜什麼的,一輩子結婚擺酒就一次,不正經點能成?你不會蠢到連菜都不會炒吧?」
唐文凱一連串的質問,讓莊嚴有些無地自容。
炒菜他倒是會,好不好那是另說。
既然連唐文凱都這麼說了,自己還有啥好說的?
說起來,雖然法律上現在自己和林清影已經是合法夫妻。
可是按照傳統來說,酒席是一定要擺的。
莊嚴從不覺得自己是個對傳統循規蹈矩的人,擺酒席在他眼裡也僅僅只是一種形式。
如果換做莊嚴從前那種桀驁不馴的性子,他不會考慮別人的感受,會認為結婚就是倆人之間的事,自己對自己負責就可以。
但現在的莊嚴已經學會站在別人的角度考慮問題了。
自己是年輕人無所謂,可兩家的老人呢?
那些可不是年輕人,辛苦一輩子將兒子女兒拉扯大,誰不願意親自坐在太師椅上等後輩給自己磕頭上茶,然後喜喜慶慶給小輩遞上紅包,說一句白頭偕老早上貴子?
還有就是那位暴脾氣的大舅哥林建軍。
就一個寶貝妹妹,就這麼無聲無息嫁給自己,連個酒席都沒有,人家好歹還買了一棟別墅,又給自己妹妹投資了一大筆錢在這裡建立了一個海洋養殖項目。
這份情,這份面子,不給也得給。
還有就是自己的老婆林清影了。
登記結婚到現在,放棄了京城的舒適日子,來到這裡從頭開始,雖說是有林建軍的支持,也有老班長朱/德康的合作,事業尚算順風順水。
只不過哪個事業成功的女人背後沒點兒心酸。
林清影整天風風火火的,也從不在自己面前說半個累字,但自己也不傻,每次回家,林清影的到家時間都在八點後。
你說不累?
誰信?
就像那句歌詞裡唱的——沒有人能夠隨隨便便成功。
自己這些當兵的,在國外比賽拿名次,奪冠軍,別人看了都豎個大拇指說「厲害」!
可是有幾人知道這些軍功章和成績背後是磨破了多少雙的作戰靴,多少套迷彩服,多少次手肘皮,還有手掌上的繭子,掉了多少層?
莊嚴第一次買花。
沒錯。
這還是他平生第一次買花。
一個能將格魯烏特種部隊少校都碾壓得服服帖帖的軍官,進了花店看著滿店滿牆琳琅滿目花色各異的花朵,當場就抓瞎了。
高中那會兒,莊嚴也不是沒趕過時髦。
那會兒泡女同學都喜歡過年送聖誕卡之類的玩意,送卡總得寫點兒祝福語之類。
有段時間很時興寫花語。
「送一一朵xx花……代表xxx……」
反正大概就這意思。
大約記得什麼紅玫瑰是愛,康乃馨是代表親情之愛之類。
看到店裡來了個軍官,守店的小姑娘眼前一亮。
雖然臨海市有駐軍,但軍人很少回來她的花店。
「這位……」
她本想習慣性喊「先生」或者「老闆」,突然覺得不妥,生生收住了話頭,改口道:「這位解放軍叔叔,你買什麼花?」
解放軍叔叔?
莊嚴頓時感覺有些不習慣了。
這花店的姑娘就二十多歲的樣子,比自己年輕不了幾歲。
居然喊自己「叔叔」?
「……嗯,我想要一束玫瑰。」
給自己老婆買玫瑰,准沒錯。
他不願意在姑娘前面丟臉,表現得自己啥都不
第1156章 買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