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
「林澤也許不是一個好人,但他是一個英雄!」方局長氣得渾身發抖,氣勢磅礴指著方素素謾罵道。「你給老子收起那份破脾氣,拿出你作為女人的溫柔賢惠!再說什麼不想再見他,小心老子抽死你!」
方素素睏乏無比地跟在林澤身後,瞧著林澤像個娘炮似地這個商店進,那個商店出,腦袋裡不由得冒出當初要求父親另找特工完成林澤的善後工作,她不想伺候這位大爺,其結果就是被素來對自己慈祥疼愛的老爸罵了足足一個鐘頭的畫面。一想到那一晚,方素素就渾身發抖。有寒意,有憤怒。寒的是父親喜歡林澤多過自己。憤怒的是就因為這個愛買衣服的年輕小子,自己被罵了一晚上。
而今天,他居然早晨六點喊自己起床,陪他購物。
大哥——就因為你說什麼坐火車來華新市可以欣賞沿途風景而坐了足足十二小時的火車,害得我凌晨四點才睡下,連被窩都還沒捂熱乎,你就又喊我起床陪你購物?故意玩兒我嗎?
「喂,作為一個優秀的特工,一晚上不睡覺就累成這樣?如果你知道我曾經連續五天不睡覺,還不佩服死我?」林澤忽然站在發呆的方素素麵前,手中端著兩杯冒著熱氣的奶茶,遞給他一杯,感慨道。「唉,年輕真好,看看你,素顏皮膚都水嫩水嫩的。連一顆黑頭都沒有。」
「我二十三歲了。」方素素很沒脾氣地接過奶茶,冷冷道。「你可以直接罵我老,用不著拐彎抹角。」
「哈,我看見范思哲的店面了,走,我要大開殺戒!」
林澤進了店子,如同鴛鴦亂點譜讓工作人員包下了七八套最貴的上衣褲子,末了又買了兩頂鴨舌帽,掏出一張信用卡去結賬。這畫面看得方素素嘴角抽搐,腹誹:「他真是特工?哪兒來這麼多錢的?怎麼看都像一個玩世不恭的花花公子,還是不會打扮的花花公子。腳下的那雙大頭皮鞋爛成這樣,也不買一雙。」
一次性刷了五六萬,林澤心滿意足地將一半衣袋扔給方素素,說道:「時間不早了,我們去吃午飯吧。你請客。」
方素素卻是淡淡道:「你鞋子都穿爛了,怎麼不買一雙?」
林澤聞言,臉上先是掠過一抹黯然,旋即咧嘴笑道:「我這可是獨一無二的世界名牌,捨不得換。」
方素素無語,鄙夷道:「你身上這些衣服搭配起來難看死了,買再貴的衣服也穿不出范兒。」
不管方素素有多冰冷,她總歸是一個女人,而對女人而言,喜愛購物就是天性。見林澤成套成套的買那些他穿著註定不會好看的衣服,不禁多了一句嘴。可是誰能想到——
「我呸!再難看也比你一身淘寶貨穿著好,讓我猜猜,你上身的這件白色襯衣一百塊之內吧?腳下的板鞋也只花了幾十塊吧?」林澤像個潑婦一樣極其惡毒地罵街。
方素素胸口一悶,有直接暈過去算了的衝動。這哪兒是個男人?哪兒像個男人?
結賬出去,林澤扔了一頂鴨舌帽給她,自顧自戴上之後,挑了一家搭棚的半路邊攤吃飯。這個舉動又讓方素素莫名其妙了。這男人腦子有問題?買范思哲,吃路邊攤?
林澤叫了兩瓶二鍋頭,然後是八碗餛飩麵——
方素素不滿道:「我不喜歡吃!老闆,給我一份稀飯,兩個小菜。」
「我兄弟喜歡就成。」林澤淡然地說道。
然後,他掏出打火機,將買來的成套的范思哲全堆在桌旁的地面,往衣袋上灑滿酒精,在方素素震驚詫然的目光下,點燃火機扔向地面的衣服。
撲哧——
火苗蹭地竄起,林澤扭開兩瓶二鍋頭,將一瓶放在火堆旁邊,奔放地一口氣灌了半瓶二鍋頭,面色潮紅地呢喃自語:「大頭,衣服給你送來了,給老子穿的漂亮點,讓其他兄弟羨慕一把。火槍,你不是常說想念家鄉的二鍋頭嗎?抱歉,我還沒來得及問你家鄉在哪兒——這二鍋頭我試過了,口感不錯。你慢點喝,不夠我再給你上。」
說罷,林澤一口氣將剩餘的半瓶喝了個底朝天,重新坐回椅子上,在方素素目瞪口呆的神情下,拍了拍桌子,罵道:「狗子,你他娘到底還吃不吃?餛飩都涼了!」
剛上了稀飯跟小菜的方素素哪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