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六十四章恨,
白家夫婦先前往倫敦,之後去了法國,最後駐足紐約,
大概半個月的遊玩,讓鮮少出門的白十二玩得十分盡興,臉上的陰霾也一掃而光,取而代之的是愉悅與輕鬆,瞧白婉君的神情,也變得婉轉而多情,恢復了以往的親密關係,
因為白十二的飲食關係,不論走到哪兒,在哪兒落腳,白婉君從來都是親手做菜給白十二吃,風雨無阻,
白十二吃得開心,白婉君自然做得也舒服,這對在任何人看來都相敬如賓的夫妻向世人證明著他們的恩愛,而事實上,他們也一直恩愛著,從未改變,
「婉君,累了吧。」白十二來到廚房,輕輕攬住了白婉君的身子,讓其放下手中的碗筷,溫柔地說道,「讓我來洗吧。」
「這不是男人做的事兒。」白婉君笑了笑,說道,「你去看一會電視,我馬上就好了。」
「什麼叫不是男人做的事兒。」白十二笑著搖頭,「如果按照你這個邏輯,你豈不是也做了許多男人該做的事兒,放下吧,只是洗個碗而言。」
說罷,他不顧白婉君的反對,拿走了白婉君手中的碗筷,
白十二沒小林哥那麼多壞毛病,做飯可以,就是不碰油膩膩的東西,他手腳麻利地收拾了碗筷,便來到客廳坐在白婉君的身邊,柔聲道:「時間還早,不如我們去看看夜景,反正白天休息了那麼久,就當飯後消化,待會兒也好休息。」
白婉君笑著點點頭,說道:「聽你的。」
換了一身衣服,兩人便攜手出門了,
跟白十二不同,地球上大多數國家白婉君都去過,也許不像林澤去過那麼多山旮旯到世界地圖上尋不著的地方,但一些主要國家與城市,白婉君都留下過足跡,至於紐約這種全球金融中心,白婉君每年都會來幾趟,所以倒沒什麼特別好奇的地方,而恰好,以她對紐約的了解,倒是可以為初次來紐約的白十二做導遊與講解員,
這對相貌皆不怎麼出眾的男女就這般在燈火輝煌的馬路上緩緩前行,不急於追求前方的風景,只關注身邊的美麗,
走得倦了,兩人便找了一處露天場所喝咖啡,有一眼沒一眼地看著人來人往的馬路,
「這位先生,需要為這位女士送一首歌嗎。」
忽地,一名穿著打扮皆很流浪漢的男人站在了兩人的面前,
他鬍子拉碴,像個事業愛情皆很失落的落魄老男人,可他那雙深藍色的眼睛卻閃爍著真誠的光彩,背上的那把吉他已有些殘舊,卻依舊保持得足夠乾淨,不難看出,這位流浪漢中年男人對這把吉他的重視遠超過自己,
白婉君只是笑著不出聲,白十二卻笑著點頭道:「當然,你會唱些什麼。」
白婉君通曉多國語言,白十二的語言能力也不弱,在家裡閒著沒事,總是要找些事兒來充實自己的,而作為全球通用語言,英文自然是白十二學習的項目之一,
「什麼都會。」男子很自信地說道,
「那來一首你最擅長的。」白十二笑道,
「好的,先生。」
男人是不是什麼都會白十二並不關心,他只覺得這個男人唱歌實在是很有感情,也許他的聲線並不是那麼完美,可再搭配那誠摯生動的感情,著實讓人感到欣喜,
一曲畢,男子微微向白家夫婦鞠躬,
白十二雖然很少出門,卻不代表他一點兒也不懂得生活常識,人家唱完歌,是應該給與一定的報酬作為回報的,
掏出一張面值為一百的美元,白十二和善地說道:「謝謝你。」
「不客氣。」
男子接過錢,臉上落魄的臉色頓時變了,
那清亮的目光中透出一絲可怖的厲色,只是一瞬間,他另一隻提著吉他的手掌猛地朝白十二探過去,
快若閃電,去勢如虹,
很難想像前一秒還略帶文藝范的中年男子竟會爆發出如此可怕的氣勢,
嗖,
一道白光如閃電刺穿了兩人的瞳孔,只是一瞬間,那鋒利的尖銳物便逼近了白十二的咽喉,
叮,
白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