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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六章 認屍

    衛宗鏞還想說什麼,柳氏插話道:「夫人想的周到,老爺如今避嫌在家,心裡也是惶急,既然四小姐那頭有了些線索就先顧那頭吧!」

    衛長安出了事,按法律衛宗鏞須得避嫌,所以這些天他都沒去衙門。筆硯閣 m.biyange.net

    衛宗鏞不情不願地起了身,門口早備好了轎子。

    除了衛宜宛,只有春蘭見過梅姨娘的堂嫂和那個道士,所以必須得她前去認屍。

    因為有衛宗鏞,春蘭只能步行跟在轎子後頭。

    發現屍體的地方是京郊的土地祠,人們習慣稱它「新土地祠」。

    昭邑作為國都已經有近六百年的歷史了,城郊原本有一座土地廟,但二十幾年前永河發水把土地廟沖毀了。

    人們於是另擇了一處空地,蓋了座新的土地祠。誰知蓋好後竟接二連三的失火,人們都說這是土地神不高興了,還是要在原址蓋才行,於是又在原來的地方重新蓋廟,這新的土地祠沒幾年就廢棄了。

    發現屍體的人是城裡桑家生肉鋪的夥計,他每隔三五天就出城收豬,收個七八頭就一起趕回城裡。

    這天清早他趕在開城門前往城裡來,他平時趕豬的時候都習慣帶兩條狗,一來可以幫他趕豬,二來還能壯膽。

    他每次進城的路線都不變,經過廢棄的土地祠時習慣抽袋煙歇歇腳,但也只是站在路邊抽,並不進廟裡去,怕豬跑了。

    這一次跟著他的那兩條狗卻有些反常,先是對著廟門亂叫,他喝了兩聲也不聽,其中一條乾脆跑進去了。

    這裡的廟門早就已經沒有了,大門黑洞洞的敞開著。

    當時天色還不太亮,從外頭往廟裡面看什麼也看不清。

    他又叫了兩聲,那狗從裡面跑出來了,嘴裡還叼個東西,走近了一看是只女人的繡花鞋,上頭還有血。

    廢棄的廟裡常會有乞丐住著,但這鞋挺乾淨也挺講究的,一看就是城裡成衣鋪賣的,雖然比不上高門大戶的繡活兒,可也不是乞丐婆子能穿的。

    夥計覺得蹊蹺,就帶著兩條狗進去查看,看到地上躺著兩個死人,滿身都是血,他就嚇了個半死,連滾帶爬地報官了。


    恰好刑部接了衛家的案子,根據春蘭等人的描述,把梅姨娘的堂嫂和那道士都畫了圖,四處張貼緝拿。

    前去處理屍體的官吏看著有些像,因此就知會了上官,通知衛家人來認一認。

    春蘭到了這裡嚇得腿都發軟,這兩個人死的挺慘,男人背後被人捅了兩刀,女人脖子被切開。

    春蘭乍著膽子看了看,說:「沒錯,這女人就是梅姨娘的堂嫂。這男子是那個道士。」

    她認完了,又一個人走過來看了看說:「這不是梅三貴兩口子嘛!」

    春蘭疑惑地看了那人一眼,她不認識。

    原來,包氏早向衙門說明了梅姨娘的娘家是在距離京城三百里的湧泉鎮。

    刑部派人去查,鎮子上的人說梅姨娘的堂兄名叫梅三貴,是個奸懶饞滑的主兒。三個月前,他帶著妻子和兩個女兒搬離了鎮子,對人吹噓說他們要進京去發大財了。

    此後就再沒回去過。

    刑部官員考慮的周全,就把那裡的地保帶來了,讓他暫時留在京城以便審案時作證人。

    如今發現了疑似這二人的屍體,不但叫衛家人來認屍體,把那地保也叫來了。

    負責審理梅姨娘案件的是刑部左侍郎楊琛楊大人,鑑於如今已經找到了梅三貴夫婦的屍體,故而升堂問案。

    大周的習俗,上堂打官司可以聘請訟師,衛家聘的是鐵嘴先生馮雄辯。

    梅姨娘沒請訟師,並不是因為她是被告,之前刑部曾詢問過她的意見,是否需要代為聘請訟師,被梅姨娘拒絕了。

    這一次上堂的,有衛宜宛的丫鬟春蘭,還有伺候梅姨娘的幾個丫頭,此外還有湧泉鎮的地保參與驗屍的仵作。

    楊大人升堂,開口第一句問的是梅姨娘:「梅氏,智勇公夫人狀告你夥同他人謀害四小姐衛宜宛,你可認罪?」

    梅姨娘身穿囚服,頭髮梳得一絲不亂。這些天她被關在牢裡,除了一天三頓牢飯,每頓還會給一碗清水,梅姨娘只喝一半,剩下一半用來梳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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