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俊若華音樂有限公司為了適應公司的發展需要,決定提前完成增資擴股,決定於1993年3月1日將募集的4500萬元資金到賬。
2月8日,公司的四位發起人喻明、薛俊、馮華麗、徐芷若召開了明俊若華音樂有限公司的現有董事會人員的最後一次會議,募集的資金到位後,公司的將重新董事會和監事會。
因為有增加股東,這次會議的主要議題是公司的利潤分配問題,大家統一的意見是將公司成立以來的所有淨利潤包括股息與紅利和公積金一次性的全部分配完,等募集資金到位後,公司賬面利潤將為零,所有的股東將處在同一起跑線上。
徐芷若首先公布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公司目前註冊資金500萬元,目前有公積金300萬元,提取的任意公積金50萬元,目前有未分配利潤1300萬元,公司目前無債務,無貸款,無需支付銀行利息。
董事長薛俊首先說道:
「公司現有可分配的利潤1650萬元,大家看看在進行利潤分配前有沒有首先要支付的費用。」
徐芷若說道:
「喻經理的歌曲版權費用還沒有支付,因為公司處於起步階段,資金相對緊張,喻經理一直不讓公司支付曲版權費。」
薛俊說道:
「嗯,喻董事的歌曲版權費用這次肯定要先支付的,具體支付多少,大家拿出個意見。」
馮華麗說:
「今年我們公司購買了4首歌曲版權,低的有10萬元,高的有20萬元,喻經理的歌曲每首都是經典,我看就以每首歌曲20萬元的版權費支付吧。」
徐芷若說:
「我贊成馮姐的意見。」
薛俊也說道:
「我也贊成,我看喻董事的歌曲不止值20萬元的價,算起來,喻董事還是吃虧了呢。」
薛俊的話讓幾人會心的一笑。
喻明沒有說話,歌曲版權費是自己該得的,不有不要的道理,只是每首歌曲都按20萬元的最高價支付版權費並不合適。
這時,喻明站起來說道:
「我反對。」
看到幾人都驚訝地看向自己,喻明解釋道:
「我並不反對公司給我支付版權費,也不是嫌價格低,我反對的是不能每首都是當前的最高價,去年和前年的歌曲最高價可不是20萬元,我覺得按當時的行情支付版權費就可以了,這個大家也不用討論了,我就代薛董事長做決定了。」
薛俊說道:
「喻董事真是高風亮節,行,就按喻董事的意見辦,喻董事為我們公司一共寫了14首歌曲,徐經理,根據當時的市場最高價計算,應該支付多少版權費?」
徐芷若說:
「91的最高價是10萬元,92年是15萬元,今年是20萬元,14首歌曲的版權費一共是220萬元。」
薛俊說道:
「那麼還有1430萬元的利潤,還有沒有其它需要支付的費用?」
喻明說道:
「我們都是下月5號發工資,應該將下月的工資和資金預留下來。」
徐芷若說:
「下月的工資和資金一共是15萬元。」
薛俊說:
「那就再減去15萬元,一共分配1415萬元的資金,再麻煩徐經理,算算每位股東應得的股息和紅利是多少。」
徐芷若拿出計算器算了算後說道:
「按照各人的持股比例計算,喻各位應得的股息我紅利分別為,薛俊481.1萬元,喻明283萬元,馮華麗339.6萬元,徐芷若311.3萬元。」
喻明說道:
「華英投資的錢進廣總經理和topf1club酒吧的老闆廖承德今天已經將各自認購的600萬元和500萬元已經到賬,請各位明天務必將認購的資金到賬。」
薛俊說道:
「我已經通知到各位了,大家不要擔心資金募集不到位,喻董事已經承諾了,明天后,不到位的資金由他補齊。」
徐芷若說道:
「我是根據當時的經濟能力認購的股份,早知道公司有分紅,我就多認購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