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9章 處理馴鹿

    看到劉丹清殺死了馴鹿,直播間裡面一片哀鳴。

    「青爺,這麼萌的馴鹿,你也下得小手,太殘忍了。」

    「看到青爺捕獵到了馴鹿,我就想到青爺和微微的放毒時間,太讓人失望了。」

    「完了,青爺和微微有了馴鹿肉,就不會吃蚯蚓了呀。」

    「對啊對啊,有了馴鹿,還怎麼看兩人吃蚯蚓。」

    合著,哀鳴的原因,更多地還是因為沒有機會看兩人吃蚯蚓……

    等劉丹清將這頭馴鹿殺死後,抬起頭來,另外四頭馴鹿早已經跑的不見蹤影

    了。

    這就是馴鹿的生存之道,也是很多食草動物的生存之道,它們面對危機時,只會自顧自地逃跑,而不會去解救陷入危機的同伴。

    這不是它們冷血,而是基因中的傳承告訴它們,保護住自己就是保護住了種群的延續。

    至於被捕殺,較高的生產效率和極快的成長速度會彌補這一切。

    比如說馴鹿,它們的性周期有13-22天,受胎率較高,基本上每年都能得胎。

    雖然它們每次只生育一道兩隻小馴鹿,但是雌鹿1.5歲就已經性成熟,個別發育好的個體當年即能參加繁殖,一直可以到14歲,繁殖能力很強。

    而幼小的馴鹿生長速度之快是任何動物也無法比擬的,母鹿在冬季受孕,在春季的遷移途中產仔。幼仔產下兩三天即可跟著母鹿一起趕路,一個星期之後,它們就能像父母一樣跑得飛快,時速可達每小時48公里。

    冰島原本沒有馴鹿,十八世紀,冰島人從挪威引進了這種動物,在東部峽灣進行飼養。

    到了冰島後,馴鹿開始繁殖起來,並往著各種人跡罕至的地方蔓延,現在,除了東部峽灣,很多冰凍苔原都能夠看到它們的身影。

    看到劉丹清壓制住馴鹿,蕭薇薇也顛顛地跑了過來。

    雖然鞋子沒有鞋帶,但是登山鞋本身就比較裹腳,只要不是快速奔跑,還是沒什麼問題的。

    「清清,這是小鹿麼?怎麼角也這麼大?」

    劉丹清將維京刀在草地上擦去鮮血,解釋道:「這不是小鹿,而是公路,馴鹿和很多牛羊等植食動物不一樣,它們之中雌性體型較大,最大能夠長到兩三百公斤,而雄性體型較小,只能夠長到一百公斤左右。」

    「但是它們的角卻和體型相反,雄鹿的角比較大,而雌鹿角比較小,所以看到這種角和身體差不多長的馴鹿,基本就是雄性了。」

    「這一群馴鹿本來是三公兩母,我幫它們調節了一下,現在正好是一夫一妻,看,多和諧,哈哈!」

    撿回兩個投石索,劉丹清將上面的石頭解了下來,然後對著蕭薇薇說道:

    「微微,鞋帶一會還有用,我先不還給你了,我們一起將這頭鹿拖回到溫泉邊再進行宰殺。」

    蕭薇薇點點頭,和劉丹清一人一條鹿腿,拖著就往溫泉邊走。

    一邊走,蕭薇薇一邊驚嘆道:「這頭鹿看著不大,好重啊!」


    劉丹清回答道:「是的,馴鹿是所有鹿中比較粗壯的一種,所以華國的鄂溫克人和羅剎國的涅涅茨人都馴養了馴鹿,用作騎乘和拉車。」

    「這頭馴鹿,估摸著有個七八十公斤,應該是完全成年了,不過由於生活在高山區域,運動量大,所以輕了一些。」

    接著,劉丹清又開啟了他的青爺大講堂。

    「可能很多人都覺得馴鹿這個名字很陌生,但是提到它們原本的華國名字,大家一定聽說過,就是四不象。」

    「到現在,四不象到底是麋鹿還是馴鹿,一直存在著爭議,因為兩者都是頭臉像馬、角像鹿、頸像駱駝、尾像驢,但是從能夠騎乘的角度看,四不象可能是馴鹿,而非麋鹿,麋鹿雖然體型也很大,但是不夠粗壯,無法用來騎乘。」

    將馴鹿拖到了溫泉邊,劉丹清首先將馴鹿的皮剝了下來,用鞋帶繫著,扔到燙手的溫泉裡面浸泡,鞋帶的另一頭則綁在了一塊大石頭上,防止鹿皮被溫泉水沖走。

    「現在我要將鹿皮放到這裡的溫泉水中燙一下,希望能夠將皮膜燙熟,方便我處理,同時也殺死或者沖走一些寄生蟲。」

    蕭薇薇的鞋帶同樣被劉丹清換成了550傘繩,非常堅固,適用於很多地方。

    剝了皮後,劉丹清開始給馴鹿開膛剖肚,將內臟取了出來,但是除了肝臟,他將其餘的內臟都拋棄在了苔原上。

    「現在我們沒有條件生火,也沒有足夠的廚具和調料,所以除了肝臟之外,其餘的只能夠放棄了。」

    「肝臟中含有大量的維生素、鐵質、輔酶,以及硒等微量元素,這些都是我們急缺的。」

    「愛斯基摩人,不對,應該稱呼因紐特人,愛斯基摩人和支那人一樣,是一種侮辱性的稱呼,這一點不得不說,我們的小學語文課本做得很不嚴謹。」

    「因紐特人在捕獵海豹後,會直接生吃海豹肝,用以補充維生素和微量元素,以彌補沒有蔬菜堅果的營養缺失。」

    「我們沒那麼重口,所以現在我又要用到蕭薇薇的鞋帶了。」

    劉丹清將馴鹿肝臟切成六片薄片,然後用鞋帶一個個穿孔系牢,再將它們都扔到溫泉水中,然後將另一頭交給蕭薇薇,讓她提著,他自己則開始從鹿身上將一塊塊鹿肉削了下來,放到一邊。

    鹿肝很嫩,所以即便水溫只有六七十度,但是很快肝臟外層的紅色就開始漸漸變成了灰色。

    等了約有十分鐘,劉丹清讓蕭薇薇將鹿肝提了上來,掰開一塊手指厚的鹿肝,只見除了最中間還有一絲紅色,其餘部分都已經變成了灰色。

    「可以吃了,有一點紅色不要緊。」

    劉丹清看了一眼,繼續削著肉,說道:「微微你先吃,我削完這一面,再過來吃肉。」

    蕭薇薇聽了,也不客氣,直接將掰下來的一塊放到嘴邊,咬了一口。

    「嗯,不錯,嫩嫩的,還有一絲甜味,就是混雜了一點溫泉裡面的臭雞蛋味,但是總體而言,味道不錯。」

    劉丹清很快就將馴鹿朝上一面的鹿肉削完,然後在水坑裡面洗了洗手,洗去手上沾染的血腥。

    拿過一塊肝臟,劉丹清咬了一口,咀嚼了幾下就咽了下去。

    「味道的確不錯,因為沒有放到沸水中,所以肝臟中的維生素沒有被破壞,使得它有一種新鮮的口感,而肝臟中的鐵質又使得它帶上了一絲甜味,好吃。」

    鹿肝不是很大,所以兩人很快就將其吃得一乾二淨,只留下了那根鞋帶。

    吃完鹿肝,兩人一起將馴鹿翻了個面,開始削取另外半邊的鹿肉。

    花了大概有半個多小時,這隻馴鹿就只剩下一個鹿頭,一條鹿尾,四隻鹿蹄和一副骨架了,身上的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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