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的發展出乎意料的順利。
半夜畢方就收到了剛田武發來的問候消息。
信息表示,在日本政府的作為下,伯森.蓋伊已經被捕,一切都歸功於京東警視廳的出色工作能力,並表示目前一切都已經處於控制中,節目不會出現任何問題,讓畢方放心參賽。
後面還附帶了一系列的廢話文學,基本上都是一些客套話,以及一些感謝語錄。
總之,日本方面還是十分在意畢方感受,這可是財神爺。
一個人就能將節目熱度翻倍存在,生怕這件事影響到對方心情,說話好聽點沒毛病。
穆加倫瞥了一眼畢方的簡訊,驚訝地指著上面那一長段的文字:「為什麼你的簡訊內容這麼長?」
「多嗎?」畢方看了一眼穆加倫的。
發簡訊的貌似只是一個工作人員,內容很簡單:一切已在控制中,節目照舊。
發個簡訊都要差別待遇?
穆加倫雖然看不懂日文,可長短他可是清楚的!
「日文是這樣的,沒有英文簡練,其實是一樣的內容。」
「你當我是米蘭妮嗎?
「細節就不要在意了。」畢方輕描淡寫的揭過簡訊內容。
穆加倫憤憤不平了一陣,可還是被簡訊內容吸引了注意。
伯森居然真被捕了?
活了三十多年了,穆加倫什麼情況沒見過,可眼下的,他是真沒見過。
「這到底是怎麼回事?為什麼我感覺像是個局外人,海豚灣的事情,真是我們做的嗎?」「我還想知道呢?」畢方聳聳肩,他將一個背包扔給穆加倫,「今天晚上要繼續幹活,我看了看,山上的巡邏員都少了好多。」
穆加倫嘿然:「那可真是好事。
正常情況下,日本警察可以合法地對事件的嫌疑人扣押48小時,在這48小時裡,警察只有有一定的證據,就能開始正式拘留。
日本的拘留是10天,然後可以延長一次,一個罪名最長不能拘留超過23天,這23天是被扣押的48小時加上送去法院告知被拘留的一天,再加上拘留的20天。
如果一項罪名在這23天內不能達到起訴的條件的話,就必須得釋放,如果達到起訴條件的話就起訴,然後把人送到看守所。
不管怎麼樣,哪怕伯森問題再大,至少這幾天內,完全不用擔心他了。
房間很狹小,四周都填滿了暗藍色的海面材料,壓抑又恐怖。
暗黃色的頭燈從頭頂籠罩而下,光線將伯森的臉色照得半明半暗,根本看不出他的表情但從他平穩的呼吸上來看,非常平靜,似乎對眼前這一幕早有所料。
「八嘎,果然如此。
單向玻璃外的剛田武暗罵一聲,要是換個普通人進了這裡,早就慌得不行了。
也只有這些盜獵者,膽子比天大,根本不帶怕的,俗稱老油條。
可能殺過的人比自己處理過的死亡案件都多!
深呼吸幾次,剛田武推開房門,房間內,一名警員低著頭正在記錄著什麼,岡田屋坐在旁邊,讓手下打開了記錄儀,之後問道
「伯森:蓋伊,你就沒有什麼想說明的嗎?」
伯森蓋伊笑了笑:「交代什麼?我什麼事情都沒有做,便被你們抓了進來,甚至還撒謊告訴我是節目暫停了,我想問一問,我到底犯哪條法律,如果有錯的話,那很抱歉,因為我是第一次來日本,並不是十分清楚。」
「不要隱瞞了,我們早就查出來了,伯森.蓋伊...名警員將先前查到的伯森經歷宣讀了一遍,接著十分肯定的盯著伯森的眼睛,大聲呵斥,「你是一-名盜獵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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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乎預料的,伯森並沒有表現出什么正常,反而十分從容的點了點頭:「是的,沒有錯,如果你們是因為我瞞報了這一情況後參賽,那我表示十分抱歉,不過我想這並不違反法律吧?
接著他微微抬頭,語氣十分唏噓:「那已經是十多年前的事情了,那時候我才四十歲不到,年輕氣盛,被錢財迷惑了眼睛,做出了一些錯誤的行為,事後我已經得到了應有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