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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四章 迷妹 (求訂閱)

    進了內園,視角突兀張開。讀爸爸 m.dubaba.cc

    放眼所見,均是修建的極為簡譜卻又寬敞的房屋,只是四面並非以磚石所堆砌而成,反而是粉刷銀白,摻雜有金剛石粉鑄造而成的鐵籠,內里藏有一個又一個往日絕見不到的珍奇凶獸。

    空氣中,飄散著一股清香,聞起來有一種安定人心,撫慰情緒的力量,絕非自然而有,應是人工燒制香燭而成。

    既能用來驅除凶獸本身帶來的各種異味,也能安撫凶獸的凶性。

    孟昭目光直接落在一頭凶獸身上,只見對方渾身毛髮金燦,柔順而明亮,身長丈許,鬃毛濃厚,只是靜靜匍匐臥在那裡,便有一派王者風範,若是能當成坐騎,必然是拉風至極,比什麼烏鱗馬強出百倍不止。

    「這獅子名叫黃金獅,體內留有遠古天獅的血脈,力大無窮,又刀槍不入,爪牙可碎金鐵,同時,也可吞納金氣精元修行,壯大自身氣血。

    乃是兩位先天蹲伏七日七夜,先給其下藥,又聯手施為,這才將它拿下。

    其吼聲,自帶精神威懾,先天高手之下,被其一吼,便要肝膽俱裂,林間百獸被他一吼,也要被乖乖驅使,可形成獸潮。

    錯非我家主人使了法子,讓他有口難開,無法動用獅子吼,我們這些人還真不敢留在這裡。」

    說完這個,這管事想到什麼,怕孟昭對著黃金獅子動心思,連忙道,

    「四公子,這黃金獅子來歷不凡,極為稀罕珍貴,已經被九皇子定下,再過兩天,就要送往玉京,到那龍庭御花園中養著。」

    孟昭自於屠休武道神韻中有所得,在精神力量上頗有領悟建樹,眼中所見雄獅不過與凡俗獅子沒什麼不同,不過更加壯碩且神武。

    然而精神識海當中,卻觀悟到一頭氣血如烈焰一般的狂獅趴在地上,氣鋒如刃,如千刀萬劍襲來,叫他遍體生寒,凜然而退。

    雖然有點難為情,但不得不說,若將這黃金獅子放出,與他搏鬥,以他如今修為,恐怕還敵不過對方,即便是孟川,怕也夠嗆。

    純以血脈而論,這黃金獅子,在凶獸當中,也屬於天才一流了,更難得的是,這種獅子自含王氣,非一般之人能據有。

    故而才會被九皇子定下,送成給自己的老子,當今大帝北堂盛。


    而孟昭,雖然喜歡,也知道自己和這頭獅子怕是沒緣分。

    除了這黃金獅子,剩下的還有幽月蒼狼,雙頭雪豹,刀角天鹿,等十幾頭罕見凶獸,雖不如黃金獅子威猛霸氣,但也都是出身「名門」,按照血統論,祖上都是有大來歷的。

    單單這些凶獸,價值便難以單純的按照金錢來衡量,因為有價無市,也只有如黃家這種掌握宮廷秘術的人,才能尋得到。

    而赤尾靈狐,在這些凶獸當中,就顯得極不起眼,甚至有點上不得台面。

    別的不說,就說刀角天鹿,感覺就是個食草動物,還比不上赤尾靈狐。

    但人家單論體型比黃金獅子還要大上一半,壓迫力滿滿。

    頭頂的兩個角如沖天利刃,閃爍寒芒,雖是角質,卻堅韌鋒利,比什麼百鍊鋼刀都要厲害。

    若是被它的這刀角頂一下,一般人怕是就此一命嗚呼,比所謂赤尾靈狐厲害的多。

    不過等管事慢慢講解,孟昭才知道,自己的這種唯體型論大錯特錯。

    赤尾靈狐有嗅氣,尋寶之能,此為天賦,與尋寶鼠相似,但又不如尋寶鼠。

    而且爪牙鋒利,速度快如閃電。

    若是成年大狐,還能口噴烈焰,熔金煉鐵,絕非泛泛。

    等見到這小傢伙時,孟昭才知道,為什么女孩子都喜歡這種可愛的小東西。

    一身皮毛被打理的乾淨整潔,柔順的白毛仿佛冬天的積雪,渾身上下透著一股靈氣,只是尾巴乃是如火焰一般通紅,毛茸茸像團松球,掃來掃去。

    小眼睛黑亮,眨巴眨巴,對於籠子外面的人,並沒有多少害怕和敵意,反而多是好奇,兩腮還伸著幾根鬍鬚,隨著動作,輕輕顫動。

    更讓人喜歡的是,身上看起來就肉肉的,搭配上那天然的皮毛,擼起來想必手感絕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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