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了,六一節的孩子們的節日,不過對於高中生來說,六一沒有任何的假期與福利。
對白晨來說更是如此,因為今天就是白晨開庭的日子。
白晨必須趕往wz市中級法院,站在被告席上。
然後看著文碧琳和文泰如父女倆的爭鋒相對,林濤等待這一天已經等的太久了。
自從七班在縣裡,乃至在市里都成了人盡皆知的班級團體後,他也成了過街老鼠,所有人都知道了白晨打了他,而所有人都站在白晨的這邊。
特別是王小龍的父親,這件事他一直到近期才知道的,當他知道白晨打林濤,是為了給自己兒子出氣的時候,直接提刀上門。
還好警察及時趕到現場,不然的話,林濤估計就要在醫院過六一節了。
而縣裡現在是待不下去了,誰都知道,白晨打了他,可是誰都覺得自己是錯的那個。
他現在只盼著快點開庭,用法律的武器證明自己是對的。
只是,當他到了法庭上,站在原告席上,看向現場的聽眾的時候,他發現今天來的人似乎有那麼點多。
因為省委姚書記、市長仇恨、wz市局局長何偉生,還有wz市億萬富翁白墨,都在聽眾席上。
這些人似乎不是閒得無聊,跑這裡來看自己勝訴的。
事實上,就連今天的原告律師和被告律師,都非常的糾結。
作為白晨的代理律師,文泰如肯定是要竭盡全力的幫白晨打贏官司。
可是作為原告律師的文碧琳,現在就非常的為難了。
一方面是職業操守,可是另一方面,白晨是她父親的救命恩人。
因為不久之前,自己的父親還在被國際犯罪集團追殺,而白晨的一個電話,讓那個國際犯罪集團土崩瓦解。
如果自己把他送進監獄的話,那就意味著自己恩將仇報。
當然了。在開庭之前,文碧琳還是做了許多工作,比如說勸說林濤與白晨庭外和解。
事實上這種輕微的刑事訴訟,只要被告首肯。雙方是可以坐下來談的。
而林濤其實也有庭外和解的打算,前提是白晨願意當面道歉,而且在市裡的報紙上刊登道歉聲明。
反而是白晨,直接拒絕了這個提議。
對白晨這種死要面子的人來說,輸了什麼都可以。就是不能輸了面子。
在法官宣布開庭後,白晨和林濤都站到了原告席和被告席上。
「尊敬的法官,在四月二號上午十點,在樂清縣一中高一三班的教室內,發生了一起駭人聽聞的傷人事件,現在站在原告席上,也就是我的當事人,便是這起傷人事件的受害者,而打人者此刻就站在被告席上,根據院方的傷勢鑑定。我的當事人當時左胸三根肋骨斷裂,左手中指、無名指、尾指三根指骨粉碎性骨折,右臂手臂脫臼,我的當事人已經構成了二級輕傷,所以我的當事人要求,判對行兇者進行法律制裁,同時要求十萬零三千rmb的經濟賠償,這其中包括一萬三千元的醫藥費,三萬元的誤工賠償,以及六萬元的精神倍償。」
文碧琳率先陳述了案件的起始。同時提出了林濤的要求。
「反對。」文泰如立刻反對道:「法官大人,原告律師的陳述並未還原事實真相,被告雖然動手打人,可是他並不屬於故意傷害。眾所周知,被告是一名老師,而且是一位非常盡職盡責的老師,他曾經為了保護自己的一個女學生免受流氓的侮辱,而砍斷了對方的手臂,當時警方給出的鑑定結果是我的代理人無罪。在場的諸位可以想一想,什麼樣的老師,願意為了自己的學生甘冒這樣的危險?」
「反對!被告律師提出的案例與本案無關。」
「法官大人,恰恰相反,這個已經了結的案子與本案有著間接的關係,因為我的代理人這次傷害原告,也是為了保護自己的學生,當時原告正在毆打被告的學生,試想一下,以被告的為人,他是袖手旁觀,還是上前去保護自己的學生?」
「反對無效,被告律師請繼續。」
「根據我的取證與調查,當日的事發經過是,原告的侄子,也就是三班的學生試圖冒犯同班的一個女生,而被告的學生王小龍見義勇為,制止了原告侄子的行為,原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