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一,羅大芬、羅小芬約妮妮上街玩時,得知她要回城了,都為她感到高興。
羅大芬斟酌著問:「你家的房子,我們還能繼續住嗎?」
妮妮:「可以的,我媽說房子有人住,才有人氣,老是空著,顯得陰森森的。
昨天我和我媽商討過這個事,她說周家灣的房子,你們儘管住,幫忙打掃衛生就行了。」
羅大芬:「謝謝!我們一定會看護好房子的!」
吃晚飯時,羅小芬把妮妮即將回城的事,以羨慕的口吻告訴了羅秋月。
羅秋月沉思半晌,說:「我沒有你們榮姨有本事,弄不到工作名額,你們如果想回城,只能頂替我的工作。
但我只有一份工作,你們兩人得商量下,由誰頂替,另一個人得留在鄉下。」
羅大芬看著羅小芬,問:「你怎麼想的?」
羅小芬:「不管我們誰頂替了媽的工作,家裡總有兩個人是沒工作的,相當於我們家的收入總額是不變的,這種頂替,我覺得沒意義。
媽還年輕,要是沒了工作,會很無聊,也拿不到她應有的退休金,不划算。
不如我和姐姐繼續待在周家灣,等政策允許了,我們就光明正大的回城找工作,或是媽到了退休年紀,我們再用抓鬮的方式決定誰去頂班。」
羅大芬:「你的想法和我一致。」
長安里不少家庭因為工作名額的事,鬧得不可開交,兄弟姐妹間互相算計,甚至大打出手。
羅秋月很欣慰她的兩個女兒在利益面前能顧及親情,開心的說:「你們都是媽的好女兒,我以你們為榮。」
羅大芬想了想,小聲問:「媽,我能只生孩子不結婚嗎?」
羅秋月一愣,不解的問:「你這話什麼意思?」
羅大芬:「組織讓大家破除一切舊風俗,可有些東西是根深蒂固的,即便大家嘴上不說,心裡也是非常介意的,比如讓一個男人當上門女婿,讓女人生的孩子隨媽媽姓。
但凡是個正常人,都接受不了這些,就算同意了,也是和我爸一樣的口是心非,貪圖咱們家的錢財。
你幫我物色了這麼多年,一直沒有合適的人選,我已經22了,我不相信以後會突然冒出一個心甘情願,沒有任何圖謀的男人,與我相守一生。
既然找不到那個合心意的男人,那我們就直奔目的,不結婚,不談入贅的事,不要男人負責,只生孩子,這樣孩子和誰姓,就由我自己做主了。」
羅秋月和羅小芬被羅大芬說的這番話,驚的半天無法回神。
羅小芬:「姐,你怎麼會有這麼大膽的想法?!」
羅大芬淺笑道:「上次妮妮告訴我們,做人要坦誠,直面自己的需求,我覺得很有道理,決定實驗一下。」
羅秋月:「不結婚就生孩子,你知道會面臨什麼嗎?大家的唾沫星子都能把你淹死!」
羅大芬:「我會處理好細節,讓所有人以為我們在談對象,然後順理成章的走到一起,沒領結婚證的事,我們不會告訴外人。
等孩子長到幾歲,我再帶回城裡,有人問孩子的爸爸,就說出意外死了,居委會要是來盤查家庭情況,隨便編個人名就行了。
我們家不是當官的,也沒有錢,不會被人盯著不放,很容易糊弄過去。」
羅秋月:「我總感覺這事不靠譜。」
羅大芬:「我目前說的,是我的粗略計劃,在執行的時候,會根據實際情況做調整,不會讓事情變的很糟糕的。」
羅小芬見她姐的神情很堅定,估計是打定了主意,幫腔道:「媽,我會幫姐姐完成任務的,你不用擔心。
現在的男人,沒有幾個好東西,有好的,也輪不到我們,不如各取所需,達到自己的目的。
姐姐要是真有了孩子,我會幫著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