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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城城西,德宣街。這裡有一著一大片的建築群,房屋普通,但卻全是磚石構造,牆壁也是遠厚於一般民居。這裡便是廣東首府廣州城最大的一處監獄,重點關押重刑犯人,此刻姚啟聖就在其中。
姚啟聖雖說是個讀書人,但年輕時便好兵事,喜練武健身。但此時已經四十五歲了,嘔心瀝血處理香山政務六年,頭髮半白,再不復年輕時的勇猛。只是,他將香山治理的是縣富民強,路不拾遺夜不閉戶,可是臨了自己不但沒有得到提升,反而進了大牢。從京城直接來的旨意,自己被判了死刑,雖不是就地處決,但等到康熙親自勾絕的判決書到來,自己便肯定是要人頭落地的了。
滿清入關雖然還不到三十年,但是這刑法審核卻是極嚴。此刻的州縣只有審理民事案件的自治權,刑事案件則必須上報。簡略而言,對於死刑案件,州縣初審後,逐級報送知府、按察使、督撫覆審。地方各級提出定罪量刑意見,督撫如無異議,再向皇帝奏報,並抄送副本與刑部分管司。皇帝收到督撫奏報後,交三法司(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依律擬罪。若涉死罪,則納入秋審程序。
這一套程序很是複雜嚴格,這也給了姚啟聖的生命多延長了一點時間。依律秋決但尚未執行的對象必須進行死刑覆核的會審就叫做秋審,秋審也被視為國家大典。這套程序之嚴格、審議之慎重、情法之持平,在中國古代歷史上僅見。即使是在號稱已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當代中國。死刑案件也同普通刑案一樣實行兩審終審制。只不過是多了一道死刑覆核程序。還沒有清代秋審那般繁複厚重而嚴格審慎的程序與制度。
秋審一般分兩個階段。前階段為一至四月,書吏起草文案,分管事務的刑部司官(主事、員外郎、郎中)對文案進行增刪並附判案意見,最後交由刑部堂官(尚書、左右侍郎)批閱。最初的判案意見被稱作「司看」,第二次為「覆看」,第三次為「總看」。司看用藍筆,覆看用紫筆,總看用黑筆。三看之後。還有堂官的批語,可以說是慎之又慎。
後階段為五至七月,刑部將地方督撫審案結論與刑部看語對照,再分司官為主體的「司議」與堂官為主體的「堂議」兩次會議進行討論,從而得出刑部的最終意見。隨後,刑部準備好文案,由九卿科道會審,定議後向皇帝報告,而若大臣們意見不一致,則將正反觀點一併上奏。由皇帝作出終極勾決:予勾就代表立即執行死刑、免勾則代表暫不執行死刑。
現在姚啟聖這個事情就有些麻煩,廣州這邊拿下了姚啟聖之後。地方一審判決死刑,然後便將具體情況在稟報京城。姚啟聖家裡也是一方豪強,家產幾十萬兩白銀還是有的,在京城重金打點刑部司官,也只是拖延了判案的時間,遲遲沒有將這樁案件審完,因此姚啟聖才被關到現在,若是刑部司官早些斷完,隨即送到康熙面前,那姚啟聖早在一月前就去見閻王了。
原先歷史上,姚啟聖被判決為死刑之後,拖到了第二年春天三月底,孝莊這位太皇太后生日的時候,康熙大赦天下,姚啟聖得以免死,然後幾經周折方得出獄。出獄之後,他便留在廣東經商為生。
在吳三桂反清,耿精忠尚之信隨之附和的時候,姚啟聖捐資十萬募兵千人,前去投效清廷急命南下浙江,指揮東南平叛軍務的康親王,被康親王任命為諸暨知縣。姚啟聖那時候才發揮出自己的才能,「屢獻奇謀,親王甚器重之」。只兩年便以軍功升為浙江溫處道僉事。
他做浙江溫處道僉事的第二年,姚啟聖為清軍前鋒。清軍擊敗了浙江、江西境內的耿精忠部隊,分道入閩時,歷史上的耿精忠見勢不利,想降有不敢降,猶豫不決。姚啟聖單騎進入福州勸降,可以說是胸藏韜略,議論恢閎。最後耿精忠瞻其風儀,深為折服,說:「是殆李抱真之流,定不欺我」,遂降。從此,福建清兵才能騰出手來全力對付鄭經。姚啟聖也以功升福建布政使。
再接下來的兩年,姚啟聖屢立戰功,先後收復被鄭經部占據的邵武、興化、泉州和漳州等地,兵臨廣東潮州。後來,鄭經率軍反攻,福建總督郎廷相連戰連敗,不得已請求援兵。這個時候清廷便任命姚啟聖為福建總督。他到任以後,大力籠絡收復福建民心,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