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虎石鎮公安分局的王副局長很不開心。那天忍辱負重。就是為了和劉忙建立關係。好讓這小子能夠買自己幾分面子。沒想到這傢伙油鹽不進。怎麼說都沒用。鐵了心地要把黃兆新送進去。
「多個朋友多條路。多個冤家多堵牆。」
「所以我要把冤家送進去。好讓自己少一堵牆。」
「那不是仇越結越深嗎。」
「還不夠深嗎。他砸自己的腿。就為了誣陷我。」
「他腿已經斷了……」
「呵呵。你別提這個。一提我就想笑。你說。是不是活該。嗯。王局。你說。」
沒法勸。自己也要笑了。
蔣副市長絕對不能得罪。更多更快章節請到。劉忙這邊又不依不饒。無奈之下。王劍鋒只好採取了拖字訣。。自己是絕對不能露面的。和底下的辦案民警打好招呼。控告誣告陷害的案子。一律不接。
有局長撐腰。辦案民警的底氣很足。劉忙拿過去的控告信、證據目錄和一系列整理好的證據。他只掃了一眼就扔了回去。
「像這種案子。都得是檢察院交辦我們才會立案。個人控告不受理。」
劉忙也沒急。就原封不動的把這句話寫在了紙上。推到了辦案民警的面前。「這是你剛才說的話。我給寫到紙上了。你敢在下面簽個名字嗎。」
「你……」小警員還真不敢簽。
「不敢簽字的話你也敢說。更多更快章節請到。你不怕我身上帶著錄音機嗎。警員33925。」
一句話。把小警員擠兌的面紅耳赤。求助地把目光投向了身邊的老民警。33926。
「其實你這種案子。應該直接去法院起訴。」老民警裝模作樣地翻看著劉忙的證據材料。「別說。你材料準備的還真充分。只要把公安局改成法院。直接當起訴狀用。去吧。我們鎮上的法院就隔了兩條馬路。我指給你。」
老民警熱情地站起來給劉忙指路。劉忙屁股都沒抬一下。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第二款、三款規定:被害人對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控告。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對於報案、控告、舉報。都應該接受。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的。應當移送主管機關處理。並且通知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劉忙背完法條之後。抬眼皮看了看兩位民警。「就算是歸法院管。你也得先收下。然後給我簽寫回執。再移交到法院。」
這次老民警也啞巴了。和小民警兩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最後決定。向上面請示一下。
所謂的上級。其實就是另一個同事。33927。年紀比老民警小一些。比小民警老一些。雙手往後面一背。「怎麼回事。」
「他控告有人誣告陷害他。這事不歸我們公安機關管。我讓他去法院他還不聽……」
「不歸我們管讓他趕緊走。別在這磨磨唧唧的。不走直接關他。」33927霸氣十足。一副領導做派。
「您是說我來公安機關向您控告違法犯罪。你要將我趕出去嗎。」劉忙淡淡地問。
「你是什麼舉報犯罪。你就是來無理取鬧。影響我們正常工作。再不走給他抓起來。」說罷。這位領導轉身離去。留下老小民警兩人滿臉無奈。
老民警過來裝好人。「小伙子。快走吧。你也看到了。這是我們領導的意思……」
「是啊。這點事弄個拘留犯不上。這是我們孫副局長。脾氣不好。」
劉忙也不說話。埋頭在桌子上寫這些什麼。兩位民警把腦袋湊過去一看。「舉報信。」
舉報人:劉忙。
被舉報人:虎石鎮公安局警號33927的警員。
舉報內容:被舉報人涉嫌瀆職罪、招搖撞騙罪、包庇罪。建議立案偵查。
然後下面就是對涉及到的各種罪行的詳細論述。對舉報視而不見。涉嫌瀆職、包庇。分局的四名副局長之中。並沒有姓孫的。冒充國家公務人員招搖撞騙。對舉報人進行恐嚇……
兩位民警汗都下來了。用不著玩這麼大吧。
「沒事。這個舉報信不是給你們的。這個得去檢察院。我懂。鎮檢
第162章我是流氓我怕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