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於錦修打死了人?」林驍很是驚訝的看著林流問道。
林洋也是一副吃驚的樣子「真是告的於錦修?」
「可不是他,我最初聽著也很是吃驚,特意又讓人去打聽了,下人聽得真切切的,人家告的就是於錦修。」林流一臉玩味的說道。
林驍和林洋癟癟嘴,不必在問什麼,只聽說是告的於錦修,就知道這其中必有故事。
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
這話聽著不錯,從古至今可就tmd都是扯淡。
不說古代封建社會了,就是後世出了這事逃脫法律制裁的人也不在少數。
啥,你說李//鋼他兒?
呵呵,他判死刑沒有?不過六年牢而已。
而且李//鋼也就是一個市的公//安//分//局//副//局//長,嚇唬小老百姓還行,還算不上什麼高官。
你倒是看看一號人物的兒子要是弄死了人,會不會被繩之以法,即便是被人爆了出來,人家也有的是辦法。
不知道這個世界還有個詞叫——自首!
只是這「自首」的人到底是不是真正的罪魁禍首,那就是不知道了。
而且這些事情,都還是鬧大了,鬧得眾人熱議,才會如此。那些沒有鬧大的事情,會是什麼結果誰又知道了。
同理,就可以知道為什麼林驍和林洋會如此震驚了,別說事情的真假,就算是於錦修真親手打死了人,也會有人頂罪。像於錦修這樣的公子哥一般外出身邊都是有小廝跟著的,而且這些小廝一般都是家生子。
這個時候只要推小廝出去頂罪就行了,完全可以在地方上就把事情讓人抓不到什麼把柄的了結。可如今偏偏有人上都中告狀,這裡面要是沒有問題,騙誰了。
這也是為什麼林流一聽這事,就覺得是李家和張家給左都御史挖的坑。
因為這種事情雖然在林家暫時沒有,可林家那是沒有敢這麼做的底氣,各地的權貴子弟不說全部可也總有那麼一些人「失手」弄死人過,可以說這事幾乎能算得上權貴人家裡都心知肚明的隱事,沒事的時候自然是你好我好大家好大家都裝作看不見,可一旦有事……別說你幹了違法亂紀的事,就是沒有別人也會製造意外,讓你不得不去幹壞事。
所以說,有人說賈雨村葫蘆僧亂判葫蘆案,整了一個莫名其妙的說法,說「薛蟠今已得了無名之病,被馮魂追索已死」把薛蟠打死人的事了結了,事實上只要稍微動動腦子就知道這事是不對的。
首先說這話的不是賈雨村,而是那小沙彌門子,可後面賈雨村是直說「不妥,不妥.等我再斟酌斟酌,或可壓服口聲。」
要知道歷朝歷代當權者最不能容忍的事情之一就是巫蠱之術,賈雨村要是那麼神神道道的判案,他找死呀!
再說了薛家是皇商,這是人盡皆知的事情,皇商這玩意每年都是要到少府交貨簽字畫押領錢的。賈雨村要是敢那麼判案,那日後可就有留下白紙黑字足夠讓他玩完的把柄。
從賈雨村復起後官運亨通來看,他是不可能如此傻逼的。
而且最關鍵是,馮家告狀,也並非直接告的是薛蟠本人,人家是這麼說的:「被毆死者乃小人之主人。因那日買了一個丫頭,不想是拐子拐來賣的……這拐子便又悄悄的賣與薛家,被我們知道了,去找拿賣主,奪取丫頭。無奈薛家原系金陵一霸,倚財仗勢,眾豪奴將我小主人竟打死了……」
人家都明確說了,是「眾豪奴」打死馮淵不是「薛蟠」打死人。
當然了,這眾豪奴也是在薛蟠的指使下打死人的,看起來和薛蟠打死人沒啥兩樣,可問題是要是扯到法律上這裡面能鑽的空子可就非常多。
而後賈雨村坐堂,果見馮家人口稀疏,不過賴此欲多得些燒埋之費,薛家仗勢倚情,偏不相讓,故致顛倒未決。他便徇情枉法,胡亂判斷了此案。馮家得了許多燒埋銀子,也就無甚話說了。
賈雨村當時還要靠著賈家和王家做官了,人家又明說了動手的是眾豪奴,賈雨村傻了才會主動扯上薛蟠。
讓林流說薛家這事也做得傻逼,不是什麼事情什麼時候仗勢欺人都好,不過也的確很有薛蟠性子的行事風格。馮家又沒有要求讓薛蟠償命,隨便推出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