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案陷入了中斷。
就如同葛家村一案那樣,林嵐有充分的不在場證明。若是無法知曉林嵐是如何做到隔空殺人的,那麼這案子就沒有辦法判他有罪。若是個人物,譚千秋早就用刑逼供了,只是這次的案子太過特殊,這用刑是不可能的。
一邊的劉典史眯縫著眼,拱手道:「大人,的乃是pj縣典史,這件案子,的有些話要。」
「劉典史乃是當事人,有什麼話但無妨。」譚千秋先入為主的已經將林嵐當成這次案件的罪人,所以能夠有證據證明林嵐是兇手,自然樂得所見。
劉典史嘴角一笑,道:「大人,這一件,乃是林嵐當日所穿的長衫,請大人和諸位看一看,上邊布滿血跡。」
「林嵐,你作何解釋?」譚千秋仿佛看到了一絲破案的希望,立馬喝問道。
林嵐笑道:「草民離去之後,聽到爆炸聲,心存疑慮,便折返一探究竟。待草民趕到之時,李縣令似乎有什麼話要,便拉著草民的衣襟支支吾吾半天,才沾染的血跡。若是之前沾染的,想必在下出衙門前,師爺和門子早就將草民叫住了。這低級的邏輯順序,想必譚知府應該不會愚蠢到判斷不出來吧?」
劉典史眉頭一皺,道:「天昏地暗,黑燈瞎火的,難免眼花。大人,憑這件血衣,足以斷定此案兇手就是林嵐!的認為,定是林嵐先殺害了李縣令,然後再如同葛家村一案的作案手法那樣,用火藥桶和冗長引信,製造了時間差,企圖依靠爆炸來混淆視聽,實際上,李縣令早已經被他殺害!」
譚千秋一聽,似乎很有道理,便道:「林嵐,還不認罪伏法!」
林嵐有一種想笑又笑不出來的感覺。這樣的庸官,聽風就是雨,以前還以為不過是少數,現在看來,蠢的人還是多。
「大人,草民想問幾個問題,不知可否?」
「!」
林嵐跪得腳都有些麻了,真應該找兩個護膝過來。
他直了直腰,道:「從案發到如今,大人您派人去案發現場看了嗎?為何審案審了這麼久,連個定論都沒有?仵作的屍檢報告呢?李縣令身亡,居然連怎麼死的,都要靠一個沒有目睹案發經過,幾乎比草民都要晚到的典史來臆測,敢問,這是斷案還是編故事?」
被林嵐這麼一問,譚千秋臊了個大紅臉。這案子,確實難斷。用刑逼供又逼不得,又不知道這林嵐是如何才瞞天過海,隱藏犯案經過的。
劉典史被林嵐駁斥,卻沒有任何的尷尬,暗道還好先生料事如神,拱手一禮,道:「請大人傳訊證人,仵作黃滸,打更人齊德川。」
兩人被帶上來之後,劉典史問道:「仵作黃滸,李縣令的死因,你可判斷出來?如今有譚知府做主,直言便是。」
「回大人的話,李縣令胸口有一處致命的傷口,而且根據傷口口徑來看,應該是一把匕首。」
劉典史又道:「齊德川,我問你,那晚你可看到林嵐主僕?」
「回典史的話,那晚爆炸的時候,的正好在附近打更,便趕過來。見到這位公子和一個童分散離去,的見到這位公子隨後朝縣衙而去。」
劉典史仿佛掌握了一切犯案的證據,道:「請大人稍等片刻。」
林嵐閉目,他並不著急。
然而堂外林家老宅的當家人已經有些急了,這事情若是被坐實,恐怕林如海的官帽子恐怕都會有影響,那樣該如何是好?
越來越多的人選擇相信劉三的話,血衣、仵作的證詞,然而總覺得少了些什麼。
馬蹄由遠至近,變得急促有力,城防營的兵卒趕到。
一個彪形大漢一把將順溜從馬背上拎起來,拿著個包裹走進來,被水火棍攔在堂外。
譚千秋問道:「來者何人?」
劉典史道:「這位是城防營寧副把總,剛剛從林家老宅趕來。」
「進來。」
水火棍一開,大漢拎著順溜進來。在公堂上,一直掙扎的順溜也不敢放肆,只是哭啼啼地抹著眼淚。
「畜生,放開他。」林嵐冷漠地看著這彪形大漢。
大漢眼神狠戾,如同隨意丟垃圾一樣,將順溜扔在地上,疼得順溜哇哇大叫。
「肅靜!再吵鬧休怪本官治你個擾亂公堂
第102章府衙升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