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她和安德魯在一起共事,見到他的第一眼起,她就瘋狂的愛上了他,這種瘋狂讓她自己都覺得不可理喻。他卻對她不屑一顧,無論她用什麼樣的手段勾引他,即便她脫光了,露出那讓所有男人都噴鼻血的姣好身材,他也無動於衷。他看她的眼神,沒有其他男人的貪婪和,有的只是深深是厭惡和唾棄,就如同看一隻臭蟲。
一度,她也曾以為安德魯是個gay,直到安德魯和埃德蒙聯手毀滅了她所在的殺手組織的一年後,她得到了他要結婚的消息。
在知道這個消息的時候,她幾乎瘋了,他不是不愛女色嗎為什麼為什麼突然要結婚了如果僅僅只是為了後代,那她也可以幫他生孩子,生多少都可以於是她悄悄趕到了德國,她見到了安德魯也看到了那個即將和他結婚的女人。即便是她,也不得不承認,這個女人的美麗超越了她的想像,她的一顰一笑,都是那樣讓人目眩神迷。她風華絕代,如同女神一般的氣質讓人心生仰慕和敬意。在那一刻,她居然產生了一股強烈的自卑,緊接著這種自卑就轉化為無盡的嫉妒和恨意,腦中只剩下一個瘋狂的念頭:「他是她的,如果得不到,她寧願毀了他,也絕對不會讓別的女人得到她。;;;;;;;;;;;;;;;」
這種偏激的想法讓她不假思索的給安德魯發去一封威脅郵件,聲稱如果他敢結婚,她絕對不會放過他的妻子。
安德魯豈是那麼輕易就被人威脅的人,婚禮依舊如期舉行。
之後的幾年內,她一直想要接近雨薇,對她下手。但安德魯的防衛十分嚴密,他本人對她二十四小時都不離開。即使離開片刻也有保鏢隨時跟著她,她根本找不到下手的機會。
直到五年前,她終於找到了一個良機,趁著安德魯不在她的身旁,闖入了戒備森嚴的城堡想要殺死她,卻被埃德蒙給破壞了。作為和安德魯一起號稱魔王和魔鬼的人,埃德蒙的能力不在安德魯之下,更何況當時的他已經是黑幫當家了。埃德蒙的出現讓她的計劃功虧一簣,她不但沒有殺死雨薇,反而還被埃德蒙開槍打中,受了重傷。她只得負傷逃跑,若不是埃德蒙關心雨薇的安危,沒有出來追她,只怕她的小命早就丟在那天了。
她休養了很長一段時間才終於養好了傷,她知道安德魯絕對不會放過她,她更知道他那強大帝國集團背後的力量,她不敢呆在德國,也不敢呆在美國,因為美國是埃德蒙的勢力範圍,他的勢力遍布美國的每一個角落。她更不敢選擇日本和義大利,因為這兩個地方最強大黑勢力都與安德魯和埃德蒙有著千絲萬縷的關係,他們不可能不關照那裡的人注意她的行蹤。最後千思萬想之下,她選擇了英國,因為唯有英國,安德魯和埃德蒙的勢力範圍暫時還未觸及到這裡,雖然這裡也有他的公司,但當時還在雛形中。
她在英國偏僻的地方等待著時機,一等就是四年,直到一個星期前,雨薇去劍橋大學看望她的學生,有人認出她就是幾年前曾在劍橋大學做過演講的藍雨薇,興奮的拍下她的照片,傳到了網絡上被她看到,她知道時機終於到了。
她利用黑客技術,很快的就查到林夏的資料和她目前居住的地方。然後她做了一番打扮,去了林夏的家中,她故意在進入大門時隱藏自己,卻在走廊上對著鏡頭露出了臉。那時候她已經做了手腳,攝像頭攝下的是她的臉,然而攝入鏡頭被眾人看到的卻是雨薇的容貌。她殺了林夏,目的就是為了嫁禍雨薇,讓這位世界上最有名的醫學界天才成為殺人兇手。至於,為什麼沒有利用網絡將偽造的證據上傳她是這麼想的,與其讓人相信虛擬的網絡,不如讓他們親眼看到警察將兇手逮捕更來得實際。
這個計劃本來天衣無縫,可她千算萬算,沒有算到三件事:第一,她沒有更換手上的戒指,讓喬治警官看出了破綻,起了疑心,認為影像可能被人做了手腳。第二,她沒想到安德魯的住處防衛如此嚴密,她原本以為他不常來英國,住處一定沒有在美國或德國時森嚴。第三就是她沒有算到殺害林夏之前,對方的手機錄影功能是開著的,前置攝像頭把她的樣子和舉動全部錄了下來。更沒算到林夏奮起反抗中,手機掉在柜子下面,卻被她忽略了。而林夏由於是個狂熱的偵探小說迷,認為她還會折回來檢查她是否已經死亡繼而發現手機中錄影,所以在臨死前拼盡全力去除了手機卡,將之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