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氏的意思,是先餓馬氏一個晚上,明天再商議怎麼辦。現在雖說是新社會,可這樣作奸犯科的事,家族比村委更有處置的權利。她言辭鋒利,且略帶自豪。這麼多年,她都是家族裡的邊緣人,從不曾在族裡有機會發聲。今日她仿佛因為終於參與了族中的事務而感到分外激動,絲毫不顧及窩棚里是她從小看到大的弟妹。
李春仙想要送些菜糰子給馬氏,畢竟馬氏已被折騰了一整天。但金氏絕不允許,她道:「她要不先說出個軟話來,誰也別想著給她吃的!」
那一夜,李春仙怎麼都沒有辦法合眼,她翻來覆去,心裡好似吞了萬千隻刺蝟。凌晨天剛亮,她下炕準備去看看馬氏,隔著門,卻發現馬氏已經吊死在窩棚里,吊死在李春仙親手修整的窩棚里。
馬氏那空空的胳膊袖兒隨風飄蕩著,如她那淡薄而無主的命運。
金氏對著馬氏的屍體,嚎了整整一天。她臉上一滴眼淚也無,聲音卻響徹整個村子。
李春仙帶信兒去給五豐,請他回來主持葬禮,五豐卻道:「師傅喊我做的活兒十分要緊哩,你們做主埋了就是了。」
馬氏死了,這場審判沒有了主角,族裡也就安靜下來。金氏原本還有進祠堂發言的機會,現下也沒有了。
羅家死了個人,在族裡連個水花都沒濺起來。畢竟這金秋好日子,家家戶戶都在忙著嫁姑娘,說媳婦,沒有人願意趕著來蹭不乾淨的白事。
在給馬氏上最後一炷香的時候,金氏看著出嫁的隊伍,喃喃道:
「原想著馬家妹子能好好生下一窩崽,振一振家裡的香火,只可惜死得這麼早。真可惜。」她又抬頭對李春仙道:「春仙哪,咱們家就看你了。」
李春仙抹了一把眼淚,不知是哭自己,還是哭馬氏。
因礦隊行程經過梨花村,三豐在中秋節回了一趟家。
聽聞了馬氏的消息,三豐也沒再說什麼,仿佛只是聽別人家的故事一般,他嘆了幾口不輕不重的氣。
三豐是晚間回來的,次日清早他就要歸隊去。春仙都沒來得及將家裡的困難給三豐說完,三豐就已經鼾聲如雷。臨走前,三豐只說下一句:
「春仙!苦了你!」
一句話,輕飄飄的,還沒一粒穀子重。
李春仙心裡想要挽留他,可自強自尊讓她張不開那張嘴。她心裡明鏡兒似的,知道丈夫對她的情分絕沒有他嘴裡的前程重要。她不想低著頭祈求無情之人的情分,那太過自輕自賤。
在看著三豐遠去時,她心裡壓抑著的那些痛苦,已然發酵變質。她在心裡說:「羅三豐,你儘管去,你儘管無情。我只當這裡從此姓了李!」
三豐來時候,搭包里只帶了三個窩窩頭。走時,也沒能給春仙留下半毛錢。久別重逢的這次相聚,既沒有給春仙帶來物質的補充,也沒有帶來情感或者其他方面的幸福感。
這年十月,李春仙發現自己懷孕了。
懷著肚子,家裡卻沒有一口補品,窩在自家的土屋子裡,李春仙餓得頭暈眼花。她雖然餓得全無力氣,但腦子還在轉動。現如今羅家已是山窮水盡,為了肚子裡的孩子,李春仙只能去求求娘家。
東河鎮向來有「哭嫁」的傳統,嫁人的女子要跪在母親的面前,哭濕母親的鞋面,方才算是孝順。李春仙出嫁那天,草草磕了個頭就出門去,儐相都拉不住。繼母因此在村里沒有面子,直言斷絕了和李春仙的母女情分。
李春仙挺著肚子,求繼母能舍給一袋糧食,好歹先過了這個冬天。
家中繼母做主,老父親蹲在一旁連個寬解的眼神都不敢給李春仙。
繼母聽了李春仙的話,冷哼了一聲:「聽說你在梨花村當家做主,日子十分亮堂,我還尋思著過兩天去求你幫忙呢。」
李春仙道:「誰都有個磨盤壓手的時候。你舍給一袋糧食,到底也是為了你的外孫。」
繼母扶著八仙桌剔牙,上下打量她道:「外孫?誰的外孫?你現下倒是肯認我這個媽啦?」
李春仙咬著牙,問道:「你確切說明白,到底給不給借?」
繼母道:「一家人說什麼借不借的——但你哪裡認得我是誰?你出去看看
第一卷 第11章 泣馬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