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是重金屬,用銅鍋做菜尚能理解為無知,但用銅綠為菜品染色就完全理解不能了。
道格從來沒有不尊重這個時代的人的智商的想法,可是他現在覺得他們的思路也是清奇。
在他塞飽肚子的時候,站立在一旁的麥迪遜也滿腹奇怪。
他想不明白為什麼尊貴的道格老爺出手那麼壕奢,卻依舊吃如此卑劣的早餐。
全麥麵包、牛奶。
這樣的配置,他這樣的小服務生才合適。
道格先生吃這樣的早餐,未免有些掉價。
要知道其他富人,恨不得每天一日三餐都不吃美國本土的食物。而是食用原料和廚具都來自於世界各地的美食。
法國、英國、西班牙……
哪怕就是一粒黑胡椒都必須是印度馬拉巴爾海岸的頂級貨。
可能……道格這位小老爺,與那些腐朽的大老爺間不同?
麥迪遜想起偶然間看到道格赤(和諧)裸的上身,雖然依舊有著少年人的瘦弱,但卻並不缺乏肌肉的微微隆起。
難道是因為全麥麵包和牛奶更健康?
一定是這樣!
麥迪遜想到這裡,甚至有些懷疑自己能夠在服務生的競爭中脫穎而出,也是因為自己每天都在吃全麥麵包喝牛奶!
雖然想起那乏善可陳的味道,依舊有些反感抗拒。但是想到這是自己除了兩個眼睛一張嘴巴所有人類都一樣的特徵之外,還有如此「與眾不同」但和道格小老爺相同的地方,麥迪遜竟然從心底都有些榮耀的感覺。
道格對於嘴裡食物的味道,也不滿意。
但是,一寸光陰一寸金,他不可能放棄無限的賺錢事業,而將有限的時間投入到烹飪這件小事兒上。
強制自己仔細咀嚼,以免過重的加大消化系統的負擔。道格將面前食之無味的食物全都解決,對麥迪遜說道,「幫我叫一輛馬車,然後幫我把這些報紙搬到車上去。」
「好的,先生。」麥迪遜再一次扛起麻袋,乖巧地去找馬車了。
道格用手帕擦拭嘴角,擦去可能存在的殘留食物殘渣。緩緩站起,左手執文明棍,右手提手提箱,到了酒店門口。
清晨的朝陽明亮卻不刺眼。
對於叫車,服務生有自己更加快捷的渠道。
因此道格剛到門口,一輛馬車就穩穩地停在那,像是已經等候多時了。
雖然道格依舊年輕,雖然馬車的並不難上,但是麥迪遜依舊侍奉著道格上車。
「用我跟著您麼?」麥迪遜問道。
「不用。」道格對麥迪遜說道,爾後對馬車夫說道,「去東城的克萊登印染廠。」
「克萊登印染廠?」馬車夫問道。
「原先的史密斯印染廠。」
「好的,先生。」
馬車夫揮動手中的韁繩,馬力高達一馬力的馬,在韁繩地驅使下,抬起了蹄子,拉動了車子。
「先生,您要去那裡幹嗎?聽說前兩天那原先的老闆史密斯死了,我的上帝啊!據說半個腦袋都沒了!你去那裡要不要小心些,萬一鬧鬼了怎麼辦?」
健談地馬車夫說道。
道格懷疑全世界所有的出租車司機都愛胡侃,這個年代的出租馬車司機同樣也不例外。
對於史密斯的死,沒有人比他更了解真相。
不過,他不希望其他人了解真相,他更希望真相淹沒在時間的長河中。
因為他親手爆頭史密斯這件事情,不符合他的人設。
他對自己的公眾形象早就有著一套完整的規劃,「善良、仁慈、和藹、寬厚……」
幾乎所有讚美人類品格的詞彙,他覺得公眾眼中的自己都應該有。
自己哪怕站在那裡,什麼都不說,什麼都不做,都閃耀著光芒。
擁有這樣公眾形象的好處是什麼?
是名望!
名望有什麼用?
名望能讓道格在公眾的眼中,擁有無與倫比的威信。
許多阻礙他獲取超額利潤的阻力,在名望面前都會土崩瓦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