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來了?」
從學校回來後,麥吉森就看見查理大搖大擺地坐在沙發上看電視。
茶几上放著一包薯片和一罐可樂,狗爪子時不時抓起一片薯片塞進嘴裡,再美滋滋地喝一口可樂。
發現麥吉森進門後,查理慵懶地應了一句。
「怎麼就你一個,你那小女朋友呢?」
麥吉森一臉頭疼地坐到沙發上,隨手拿起一片薯片,想了想又放了回去。
「芭芭拉不是我女朋友。」
「呵呵。」
查理鄙夷地看了他一眼,「怎麼,喜歡人家那麼久了還不敢表白,還是說你不想吊死在一棵樹上。」
很難想像一隻狗會如此老氣橫秋地講話,儼然一副見多識廣的樣子。
的確也是,即便麥吉森兩世為人,加起來的壽命怕是也不及眼前的這隻小狗。
查理九世的體型在小型犬里都算是偏小的那種。
不過它的力量其實不比很多大型犬差,這得益於查理的尊貴血統。
「你這傢伙,話太多了吧。」
麥吉森拍了拍查理的頭。
「你最後還是決定要去紐約?你不是說很快會有外星軍隊入侵嗎?」
查理是麥吉森可以絕對信任的……狗,所以麥吉森對它說了很多信息,這樣也方便以後一起行動。
「放芭芭拉一個人去紐約,終究是不放心,不說其他的,如果十年前沒有戈登的幫助,我可能早就餓死在哥譚這座城市了,這麼多年來的情分哪是那麼容易割捨的。」
麥吉森聳了聳肩,「再說了,紐約我們遲早是要去的,早一點也不是什麼壞事。」
查理超級人性化的笑了笑,道:「眼前就有一個難題你打算怎麼解決?那就是當你出現在紐約後,怪盜基德也隨之前往紐約,這麼巧合的事芭芭拉難道不會重新懷疑上你嗎?」
「那如果讓怪盜基德先出現在紐約呢?」
麥吉森自信滿滿道。
只見他不知道從哪裡拿出一份報紙。
占據頭版的赫然正是一名身高超過兩米的光頭胖子。
威爾遜·菲斯克,美國著名慈善家將於一周後舉辦一場慈善晚會。
在該晚會上,他會捐出自己珍藏多年的綠鑽——德勒斯登!
世界上最大的綠鑽,價值連城。
哥譚最近沒什麼名貴寶石展出,這時候怪盜基德去其他的城市尋覓目標很正常。
而且哥譚所在的新澤西州正好緊鄰著紐約,哥譚和紐約中間幾乎就只隔著一座曼哈頓島,開著一艘快艇一個小時不到就能進入紐約。
再加上麥吉森和芭芭拉要一個月以後才會動身前往,而此時怪盜基德已經在紐約犯下了一到兩個案子。
這樣一來,就很難將麥吉森和怪盜基德聯想到一起。
「所以,你是要我在怪盜基德出現在紐約的時候,在家裡幫你打掩護?」
查理一聽就知道麥吉森的想法了。
「沒錯,憑我現在的本事一心逃跑,一來一回不會超過三個小時,假如在這段時間有什麼人過來,你就用蝴蝶結變聲器敷衍一下,謊稱生病也好還是別什麼都行,我相信你會處理好的,查理。」
麥吉森自信滿滿道。
查理對此表示懷疑,「你之前說過,這個威爾遜·菲斯克有個綽號叫金並,是全美國最大的黑道霸主,個人武力也達到了人類極限的程度,你確定自己能應付的了?」
「放心吧,查理,我不會亂來的,戰鬥可不是怪盜的工作。」
見麥吉森這麼說,查理用它的狗腦袋仔細地想了一番,覺得還算可行。
然後一人一狗就開始討論起具體細節……
第二天,午夜。
麥吉森改頭換面之後,悄悄來到了米勒港口附近,坐上了早就準備好的快艇。
在正式行動以前,他還有七天的時間進行踩點。
每天深夜去踩點,雖然可能會導致一點睡眠不足,但只有這時才不會引起外人對「麥吉森」的懷疑。
紐約,美國乃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