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吉米現在沒事,馬宏也沒有掉以輕心,立刻起床穿衣服出門,趕往吉米的公寓。現在吉米那邊沒事了,時間也不太對,馬宏沒有再給休斯那邊打電話,等早上打也來得及。
等馬宏到的時候,鑑證科的人已經在現場開始採集證據了。因為槍手已經死了,所以提取證據非常簡單,只要對吉米的臥室取證就可以了,因為雙方開槍都在這裡,一方死亡,一方床上一堆彈孔,自己完好無傷。
在他們取證的時候,吉米也在旁邊看著,雖然他是當事人,但是也是fbi高級探員,現場沒有人比他更有資格調查了。
一名白人男性,看年齡應該不會超過40歲,平頭,穿了一件大碼連帽衫,裡面是一件防彈衣,難怪吉米命中了身體幾槍都沒讓他徹底喪失行動力,不過肩膀那一槍是切實打中了,加上37馬格南的衝擊力,讓他倒地以後沒能迅速站起來,之後被吉米擊中頭部死亡。
死者一共中了三槍,一槍在肩膀,一槍腹部,一槍頭部,防彈衣擋了三槍,都在胸部位置,吉米之前五槍都沒有瞄準頭部,就是希望能留個活口,但是最後一發子彈沒辦法再放水了,萬一沒子彈空手對槍,太吃虧了,只能下死手。
死者手裡拿的是格洛克17,帶消音器,如果真的讓他偷襲成功,槍手可以輕鬆離開,周圍的鄰居絕對聽不到槍聲。
格洛克加了消音器以後大概只有100分貝左右,如果用亞音速子彈,能降低到60分貝以內,在公寓房間這種磚牆房間裡,隔壁是肯定不會發現的。
剛才槍手射擊的時候吉米就有聽到槍聲,他絕對是用減裝藥的亞音速子彈,聲音真的不大。選擇亞音速子彈也是有道理的,近距離暗殺,只有三米左右的距離,亞音速子彈不存在動能不足的問題,擊殺吉米妥妥的沒問題。
吉米用的是37馬格南,彈體長,裝藥多,再加上用的是左輪,聲音自然很大,整個樓甚至不排除外面街上都有人能聽到的可能性,畢竟是發生在凌晨,嘈雜的聲音基本沒有多少。
馬宏過來以後,兩名巡警這才離開,「吉米,怎麼樣?有什麼發現麼?」
吉米搖了搖頭:「我聽到有一點聲音醒了過來,之後躲在床邊,他進來以後就對著床開槍,之後我才擊斃他。
這個人有點不對勁,他穿了一件大連帽衫,裡面是一件防彈衣,擋了我三顆子彈。」
馬宏走到臥室門口看向地上的槍手,他點點頭:「看起來應該有服役背景,需要好好調查一下了。」
吉米:「恩,應該是有部隊服役背景,他的戰術動作是這樣的,我沒去過軍隊,你看看是不是認識。」
吉米拔出格洛克,右手持槍放在胸口位置,左手輕輕推門,之後收回左手放在右手上,槍依然在胸口,槍口指向側前方,直到來到射擊位置才把槍伸到前面,手臂拉直瞄準。
馬宏點點頭又搖了搖頭:「有一定可能,雖然不能確定,但是他絕對是經過訓練的,胸部位置據槍可以避免在黑暗環境下有人在他前方或者側面奪槍,很多培訓機構都會教這一招。」
吉米:「看來只能查一下他的身份了。有點不對啊,馬宏。」
馬宏點點頭:「之前已經把阿茲特的人都幹掉和抓到了,從他們那邊的口供可以確定只來了他們兩組人,這個人又是哪來的?」
吉米嘆了口氣:「這日子沒法過了,還好今天尼婭不在。」
馬宏拍了拍吉米,轉身回了客廳。「我就不回去了,等早上一起去辦公室吧。」
吉米去給馬宏倒了一杯咖啡,「餓麼?我弄點夜宵,哦,我去問問他們。」
馬宏擺擺手,這吉米的大心臟啊,才剛被人刺殺,屍體還在臥室呢,竟然還有心情做夜宵做早餐,還好他當了警察,當了fbi,要是走上黑道,現在肯定好不到哪去。
這樣不行啊,吉米這樣的人,不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