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于謙,不該殺!

    嗯?

    是奔這個來的?

    秦楓眉頭微皺。

    剛才距離遠,還真以為高文天是帶了個侍衛。

    但現在到了近前,倒也看出這位高玉蘭是女扮男裝,不過似乎她還是男裝能稍微看得過去點,否則簡直辣眼。

    這身材!

    賈玲能減下來,她也減不下來!

    這模樣!

    演張飛都不用化妝,就差那一巴掌護心毛了。

    現在剛一照面,三句話沒說完,就問我是否婚配。

    天啦嚕!

    不會吧?

    我說這知府大人怎麼大老遠跑到淳化縣來,我還以為是搶政績的呢,那倒沒關係,我也不差一份水稻灌溉法,都是小意思。

    但你這個千斤小姐,我是真的遭不住啊!

    不假思索,秦楓立刻笑道:「蒙大人關懷,下官未曾婚配」

    好!

    高文天和高玉蘭同時露出喜悅的表情。

    卻聽秦楓繼續說道:「不過,下官已經有了意中人,正打算擇日下聘,娶進門來。」

    他是生怕說得慢了,場面尷尬。

    呃!

    高玉蘭一腔喜悅頓時化為泡影,居然覺得鼻子發酸,銅鈴般的眼睛裡也泛起一點淚花。

    可把高文天心疼壞了!

    這個秦楓,如此不上道?!

    高文天的臉色沉了下來,冷冷道:「不知是誰家姑娘,有這個福氣。」


    「她叫蘭娘。」秦楓只好戲做全套,信口編造了一個美好的形象,煞有介事地一番描述,表現得甚是憧憬。

    至於蘭娘這個名字,在整個大明洪武年間,都極為常見,只怕光是淳化縣,找出十個八個蘭娘也不困難,窮人家的女兒,沒太多文化,用些什麼蘭啊,芳啊,蓮啊,相當普遍。

    哼!

    高文天越聽越是煩躁,倒也不好當場發作,好像顯得自家女兒嫁不出去似的,雖然是事實。

    「如此,本官應該恭喜秦知縣了!」高文天壓下火氣,已經決定給這個不識抬舉的秦楓一個深刻的教訓,讓他明白官大一級壓死人的道理。

    不過現在麼,既然是微服,又在人家地盤上,倒也不想鬧得太難看。

    話不投機,高文天一盞茶都沒喝完,便藉口公務繁忙,拂袖而去。

    人還沒走出淳化縣地界呢,就被逮住了。

    「給我拿下!」毛驤伸手一指,如狼似虎的大內侍衛,一擁而上,就算高文天真的帶了個壯士,也肯定擋不住。

    「你們!你們是什麼人?」高文天慌亂道:「本官乃應天府知府!爾等膽大包天!竟敢」

    「錯不了,抓的就是你!」毛驤心想,剛才陛下的臉色都變了,你這小小知府還真的是膽大包天,敢把皇上氣成這樣,等著滅九族吧!

    不消片刻,高文天連同高玉蘭,已經被五花大綁,連嘴都給塞住了,怕他大呼小叫,造成什麼不好的影響。

    「帶走!」毛驤輕蔑地看了一眼恐懼的高文天,吩咐道:「先押入詔獄,然後等待聖上發落!」

    啊?!

    高文天魂都給嚇飛了。

    詔獄?還聖上發落?

    我何德何能啊!

    不過就是跑了趟淳化縣,事兒還沒談成,怎麼還就驚動陛下了呢?

    詔獄那地方,有幾個能活著出來的?我這到底是犯了什麼天條!

    高文天走後沒多久,秦楓略一思忖,覺得事情可能會有點麻煩。

    顯然,這個知府大人,主要目的是拉郎配來的。

    也不知自己好端端在淳化縣做事,怎麼還能吸引到遠在應天府的張飛姑娘

    現在雖然勉強搪塞過去,但若是並沒有「蘭娘」其人,被查了出來,那高文天豈能善罷甘休。

    淳化縣裡,倒應該有不少蘭娘,或者說現場造一個蘭娘來,也不是難事。

    倒不如藉此機會,結個婚?

    要說這洪武年間,距離秦楓前世足有七百年,所有的娛樂相關,都遠遠不如,別說手機了,



第三十一章 于謙,不該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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