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記者散場的工夫,梅謙不僅回看了一番直播視頻,更是將一個月來有關自己的新聞都掃了,嗯,包括自己小說底下的評論以及論壇貼吧,全部光顧一遍。
基本上所有關於梅謙這兩個字的信息,都算不得什麼好消息。
小到之前與他相談甚歡的某位明星主動取關。
某慢綜藝在播放時刪除了他所有的畫面。
大到某次關於現實主義題材研討會的成員名單,他梅某人的名字不復存在,會議記錄上均以某某代稱。
加入夏國作家聯合總會的申請被駁回,據說會上某個代表拍桌子表示絕不與犯罪分子同流合污
看到這裡時梅謙都被氣樂了,法律都沒判他有罪剝奪政治權利呢,慣常捧高踩低的娛樂圈也就罷了,懶得多說。
你們這幫作家湊哪門子熱鬧?
他就想看看到底是哪個代表這麼勇,可惜新聞稿語焉不詳,怕是要回頭找人問問了。
人處於不同的境遇,看待問題的角度當然也不同。
換做幾天之前還老實蹲在看守所里的梅謙,古墓的曝光和網友的議論,對他來說絕對算不上好消息,即便沒有石錘的證據,也不免會患得患失,擔心自己還要在裡面多待很長時間。
如今呢?恢復了自由,司法上也洗脫了犯罪嫌疑。那麼,無論輿論如何,最終只能成為調侃,法治社會,誰能將他怎樣?
抽獎用的人氣值不提,眼看著自己的小說大賣,他還能趁機狠收一筆。
當然,無論利益如何,這麼被人罵、被人誤會,任誰心裡都會不爽,只能多飲涼茶去火。
不知不覺天都黑了,可門口的記者竟然還沒有散乾淨。
他看看時間,便留下茶錢,一個人晃悠到路對面。
好在這次沒像之前那樣遇到不開眼的,只重申了一下自己只是普通人,能闖過什麼墓室機關純屬運氣後,他在保安的幫助下,順利地回到了自己家。
心情不暢,今日無更。
洗漱一番,梅謙早早睡去。
一個人培養新習慣,兩個禮拜足矣,所以說看守所的生活並不完全沒有好處,起碼他最近不會熬夜通宵了。
早上精神奕奕起床,看到微微才知道,昨晚助理毛毛竟也收到了夏國國家電視台的專訪邀請。
毛毛送來早餐的時候,也著重提起此事,要他打扮精神些,好好露個臉。
可惜,某人起床氣十足,斷然拒絕。
「嘿!不去!幫我推了。」梅謙吸溜著南瓜粥,就扔下這麼一句。
「?」毛毛大感意外,這人不是一向對「曝光」「踏入娛樂圈」「積攢聲望」很積極嗎?今天怎像換了個人似的。
盯著他看了半天,再三確認眼前的人真是她認識的謙哥。
不過接觸的時間長了,她也知道自己老闆是個什麼性格。不再徒勞勸說,心裡開始思量起用什麼理由能推了採訪又不會得罪人。
梅謙沒有解釋,張宇那陪跑的傢伙都能身穿警服現身說法,而他這個當事人竟然在天黑才收到邀請。
這且不說,他流傳在網上的帥氣照片不少,可偏偏電視台截了被押著去指認現場的視頻畫面當成他的頭像。
直播中一有關於他的話題,觀眾們就會看到他無精打采、戴著手銬的模樣。
這分明還將他當作犯罪嫌疑人看待。
他能不氣這種區別對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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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毛鬱悶地走了,梅謙在跑步機上鍛煉了一個小時,洗澡後就坐在電腦前。
打開作者後台,好傢夥,不過斷更了一天,書評區竟然又爆炸了,裡面充斥著他又被關進去的留言。
有發帖的人信誓旦旦說看到他被警察帶走,甚至還有圖有真相。
關鍵是,那個一看就是P出來的照片,還真特麼有人信。
這要不趕緊更幾章,豈不是坐實自己被捕的消息?
可他剛剛進入狀態,還沒寫到一千字,門鈴又響了。
思路被打斷,他皺眉打開了門,卻見毛毛重新回返,
第二十二章 後續(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