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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遊俠之子》

    下午。

    李奇坐在書房中,他端起一杯濃茶,抿了一口。

    在豪豬領的山上發現了一株野菊花,小女僕高興的將花摘下來戴在耳邊時被男爵發現,於是已經凋零過半的菊花就被泡在了他的杯子裡。

    桌面盤子上的是一塊新鮮奶油蛋糕,大體配方來自李奇男爵的口述,具體如何製作需要廚師自己研究。

    沒有過多裝飾的奶油蛋糕,足以打發愜意的午後時光,少量玫瑰水帶著難以察覺的氣味,卻讓奶油蛋糕的味道變得豐富。

    他正翻看著一本書,名為《遊俠之子·克恩克拉克蒙爾》,大概那位鐵石城學者在知道購買書籍的人是一位貴族後,便把那些吟遊詩人編纂的故事打包出售,裡面不含有任何學術知識,只有世界各地的風土人情,不過是從吟遊詩人口中傳唱的風土人情,需要自己甄別故事的真偽。

    故事是名為克恩克拉克蒙爾的遊俠之子在巨人腳闖蕩的經歷,不過從李奇的讀者角度看,他應該是個自稱遊俠之子的吟遊詩人。

    他記錄自己在山谷中遇到了後背背著水晶的野豬。

    「……我猜它一定沒辦法躺著睡覺,但那水晶真的很美,當時我想著如果能擁有那頭野豬後背上的一塊水晶,我願意為此付出一切,明顯和我有同樣想法的不止我一個人,我的朋友大腳丫跑了過去,他是巨人腳群山部落里的勇士,曾經徒手捏碎了一條雄鹿的腦袋,他舉起了自己的鐵拳砸向那頭野豬,噢!大腳丫倒下了,野豬撞飛了他,鮮血染紅了山林,我慌不擇路的逃跑,付出任何代價?見鬼去吧,我才不要死,我一直不停的跑,聽著心臟要從耳朵里跳出來的聲音,看不見的繩子勒緊了我的脖子,讓我喘不過氣,每次我亡命奔跑時都會這樣,但我不能停,一直往前跑,直到後方再也聽不見腳步聲,我安全了。

    後來我在一處城市看到了那塊水晶,染著我朋友鮮血的水晶正在出售,價格卻只有180銀月,我沒再看那塊水晶一眼,不管是一條命的代價,還是180銀月的代價,我都無法接受。」


    一本書讀到三分之一厚度,還沒花多少時間。

    李奇猜想著那頭豬背上的水晶,如果「遊俠之子」沒有說謊,應該是魔法材料。

    這個人的身上充滿了冒險,或者說是胡編的基因。

    但在看到接下來的故事時,李奇坐直了身體。

    遊俠之子的故事像是單元劇,下一頁和上一頁沒有任何關係。

    「我跟上了一支商隊,在巨人腳爭端開始時他們熱衷於為各個部落帶去長劍和鏈甲,他們應該來自北方,大概率是東峽,也可能是恩澤高原,但不可能是冰天雪地的北境,那群披著狼皮的大毛熊們接觸到南方的太陽一定會融化的哈哈。戰爭一旦開始便無法停止,尤其是各自為戰的部落之間,但他們也許永遠不知道北方的貴族們送去的不只有友誼,我猜狡詐的貴族們希望讓他們自相殘殺,然後趁機統一路雷亞大陸。」

    「統一路雷亞?」

    現在是元歷255年,統治大陸的金熊家族是最近百年才坐上的那個位置,在那之前的歷史只有傳說,嶄新的豪豬家族根本不知道在此之前的歷史,歷史的記憶屬於貴族,但能確定元年的時間就是大陸統一的時間,也就是說這本書記錄的內容至少在255年之前。

    他繼續看下去。

    「我們在夜晚搭帳篷休息,老約爾喝多了啤酒去撒尿,他總是不停把麥芽酒往嘴裡灌,就在我們調侃他的時候,老約爾沒提褲子慌張的跑了回來,他發現了一個地穴,可能是巨人腳某個部落的藏物點,部落民們就像老鼠,四處藏東西。大家喝多了,看他們眼睛通紅我就知道,他們肯定是打算搜尋東西,商隊在離開城市之後就會化身成為強盜,我也加入了他們,雖然我對搶劫並不感興趣但我很好奇地穴里有什麼,畢竟我的身體中流淌著遊俠之血。」

    遊俠之血?給搶劫找個好藉口。

    「我們深入地穴,火把照亮前方,但很快我們被襲擊了,四神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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