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務本是喬貞的堂弟,兩浙東路轉運司的一名將虞候。
虞候這個職務,從職能上來說,相當於後世的參謀長或者參謀。
在虞候這個職務序列中,廂都虞侯的官職最高,最低一級的就是將虞侯了。
將虞候位列於都頭、十將之下,僅比承局和押官這種介於官和吏之間的小官稍大一點點。
北宋末年的時候,只要富商,士紳們捐一筆數目可觀的錢財給駐紮在當地的軍隊,就能獲得一個「將虞侯」的官職,可見其廉價。
喬貞為人謹慎,此前又一直是轉運司副職,而且還不太「合群」。
所以,他的親信雖也有一些,反而是自己的堂弟,因為有這層親戚關係在,所以一直壓著,不予提拔。
如今喬貞雖然獨攬了轉運司一應事務,卻還需要等著被扶正,這時候一動不如一靜,也就更不必急於提拔他了。
不過,喬務本今天跟著來沈家抄家,卻是負有喬貞秘密授命的。
喬貞已經答應他,此事若能辦好,回頭就把他提拔為都頭。
至於指揮,那就需要熬資歷或者有大功勞在身了,一時間他奢望不得。
所以,喬務本一到沈家,就向被看管起來的沈家奴僕下人詢問幾個沈家子弟的住處,知道了一處,便急急趕去。
這一來,他就比那些逐處查抄的官兵先走了一步。
喬務本去的,都是沈家年輕一輩中有考取功名機會的佼佼者的住處。
大宋的連坐之法極少殺人,因為重罪甚至謀反大罪,親眷被連坐後,其處理結果基本上也就是流放或充軍發配。
當然,也有部分重犯家眷中有姿色的年輕女子,會被充入教坊做官妓,也稱營妓。
比如梁紅玉曾經就是營妓,她是因為祖父和父親在平定方臘之亂時貽誤了戰機,戰敗後獲罪被殺,把她充入京口營妓的,也就是隸屬於州縣的一處教坊的官妓。
宋朝的官妓是有服役期限的,一般為五年,最長不超過十年。
這個十年的上限,也正是賣身為奴者在主家的最高上限,之後就要放歸自由。
而且大宋的教坊,嚴格意義上來說,只是做歌舞娛人、陪酒侍客的營生,主打一個「賣藝不賣身」。
問題是,有幾個人去教坊,是純粹衝著她們的藝啊。
而且,雖然不能以武力強迫,但要想逼人就範,那辦法還不是多的是?
身在教坊這口大染缸里,被充入其中的又都是些十多歲的少女,便沒有外人軟硬兼施,又有幾人能堅持本心?
所以,能從這地方以清白之身而離開的,實也沒有幾個。
因此,它雖非青樓,卻也大差不差了。
而犯了重罪的男性家眷和未被選入教坊的女眷,結局就更加悽慘,基本就是充軍發配或者流放邊遠。
若充軍發配,便有了案底。
可流放就比較複雜了,雖說流放期間,其境況和充軍發配也差不多,但還是有希望的。
因為被流放者,只是被流放期間沒有做官的權利,且不能參加科舉。
但流放期滿,卻還是有這些政治權利。
喬貞讓喬務本做的,就是給沈家後輩里資質出色的人房裡隨意放點東西,放點讓他們絕了流放的可能,只能充軍發配的東西。
只要被充軍發配了,那就有了案底,三代之內,不能參加科舉。
不能參加科舉,也就不能做官,那麼這個人乃至他的兒子、孫子,就都不可能對喬老爺產生什麼威脅了。
其實豪門巨室的年輕子弟,大多數都不可能清清白白的毫無問題,喬老爺擔心的是萬一。
倉促之間,他沒辦法像楊沅一般準備出那麼細緻確鑿的證據,但是涉及僭越的一些小物件,還是很方便準備的。
轉運司二堂里,山陰通判陳梓寧和提刑官斐濟對喬貞各自大發牢騷,話里話外就是要逼迫喬貞把案子轉回到他們手裡審理。
只要案子到了他們手裡,如何審理、如何裁斷,那就由著他們自己發揮了。
至於說如果案子涉及到了沈溪,請喬漕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