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章主要是研究聚變武器的真實威力,本來就非常了解的,或者不感興趣的同學可以跳過去,基本不影響劇情。)
科研設備模擬的結果,與自己的慣性認識有著明顯的不同。
沐風覺得,自己的認識,和模擬設備,至少有一個出了問題。
沐風打開旁邊的說明條目,仔細的閱讀裡面的內容。
這裡面不僅有基本介紹,還有各種公式、參數,以及各種歷史記錄。
裂變和聚變武器不僅爆炸威力大,而且殺傷方式也更多,有衝擊波、光熱輻射、早期核輻射、放射性沾染、核電磁脈衝等。
衝擊波是最容易理解的,它是最為有效,最為可控的殺傷方式。
光熱輻射,聚變武器爆炸之後,除了單純的能量衝擊波之外,還會以極強的光熱輻射的形式,向外放出大量的能量。
強光和高溫,能夠點燃城市中的各種可燃物,引發大面積的城市火災。
大爆炸之後,城市消防機構肯定已經癱瘓了,再加上衝擊波的推動,火災會連成一片,形成一場恐怖的「火風暴」。
早期核輻射,是爆炸的當時釋放出的中子和γ射線,能夠直接殺傷人員。
放射性沾染,是爆炸產生的蘑菇雲,激起的塵土、微粒,在空中受到放射性污染,降落到地面之後形成的「輻射落塵」。
電磁脈衝,是一種無差別大範圍磁爆攻擊,主要是對電子器械造成破壞。
在實戰中,可以根據對於不同的目標,不同的環境,選擇不同的引爆高度和方式,對需要的殺傷方式進行優化。
一般不會把聚變彈頭當作專電磁脈衝武器來用,同時,早期核輻射的殺傷範圍,一般不超過衝擊波的殺傷範圍。
所以實戰中關於聚變武器的打擊規劃,主要考慮衝擊波、火風暴、輻射落塵三種殺傷效果的作用範圍。
而在這三種主要殺傷效果中,又明顯的分成了三個不同的重要性等級。
具體的殺傷範圍,也都是有不同的方法可以估算。
首先是衝擊波,它屬於瞬時殺傷,是核打擊規劃中首先要考慮的。
衝擊波超壓的強度,可以用psi表示,關於不同psi的具體破壞效果,可以從各種文獻中找到答案。
1979年美國國家情報評估nie11-3/8-78裡面對「軟目標/面目標」的摧毀標準是15psi,這「足以摧毀一座鋼筋混凝土建築物」。
蘇聯的人防規劃中,城市周邊的疏散「緩衝區」,目的是防止人口受到14psi的衝擊波。
這種強度的衝擊波作用下,房屋的玻璃會被震碎,木質棚戶之類的低強度的建築可能倒塌。
1979年美國技術評估辦公室的報告《核戰爭的效應》裡面認為
爆炸衝擊波超壓達到5psi,人員有50的概率死亡,衝擊波超壓達到12psi以上,人員近乎100的概率死亡。
這是在城市環境中,考慮建築倒塌,產生的二次傷亡的情況下。
如果單純使用衝擊波,在空曠平地對人員進行殺傷,則需要30psi左右。
城市範圍內,以50死亡概率的5psi的超壓範圍,作為有效殺傷範圍,是一個獲得比較多的認可的數據。
這個殺傷範圍的具體大小,有一個相對簡單的計算公式。
爆炸當量開立方根,乘以爆炸比例常數1493885,得到的結果就是有效殺傷半徑,當量單位是萬噸,半徑單位是公里。
10萬噸,殺傷半徑32公里。
100萬噸,殺傷半徑69公里。
1000萬噸,殺傷半徑149公里。
大伊萬,5000萬噸,殺傷半徑約255公里。
從公式和計算結果可以看出,大當量的聚變武器,其實並不划算。
當量與殺傷半徑的關係,是立方根遞增,殺傷半徑想要提升到原來的2倍,彈頭的當量就要提升到原來的8倍。
所以聚變武器被發明之後,經過了短暫的當量競賽,核大國們很快就都開始追求小型化,多彈頭分導技術了。
接下來是火風暴,也屬於瞬時殺傷,也是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