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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四章沒人稀罕做她的哥哥?

    玉花湮忽然怔住了,人家說的好像一點也不錯。自己總是覺得上當了,可明明就是人家剛巧出現在自家門口,然後她病急亂投醫,才揪住了人家?

    這麼說來,對方才是「受害者」?

    如此想來,原是底氣十足的人一下子失去所有的勇氣。除卻那暫時失掉的三十幾年記憶,說到底她現在不過就是個十多歲的小姑娘。記憶中終究是沒經歷過什麼驚心動魄的事,每每「教訓」哥哥,可是醒來以後的她,還不是無時無刻不依賴著人家。

    「若是姑娘也覺得不想問了,那在下是不是可以走了?」頂著一張孑染的臉,殘天羨玩味兒地看著眼前這個陷入深思兀自糾結的姑娘。

    望著望著便不覺間也跟著出神了,他原以為玉花湮就只是不記得自己,卻不料她甚至連谷吟風、老頭子和孑染也一併忘了。現下他的心平和了很多,既是全都不記得了,那麼獨活頂多算是占了先機,他相信自己能在獨活手裡奪回笨女人的信任,一切不過是日子長短的問題。

    出谷之前,谷吟風還不情不願地問他好端端的別人不裝,為何單單要是脾氣也不小的孑染?谷吟風還說,他的性子太冷,孑染的性子是恰恰相反的豁達熱忱,為何他偏偏就認準是他了?

    殘天羨不會告訴谷吟風,早在毗峙珺縣梅家,孑染第一次去見笨女人,被笨女人錯認成是他的時候,他的心裡就泛起了微恙的波痕。那時候他不知道自己心裡為什麼會有那種不適的感覺,但是現在他些許地懂了。

    所以,為什麼非得是孑染?

    因為他們的身形很像,數月之前是,數月之後已然不變。至於個性不同麼?那也很簡單,且不說眼前的女人失憶了,若是她忽然想起來了更好,順便破壞了孑染在她心中的好印象,一舉多得,挺好的。

    「多謝。」免去了先前向殘天羨叫「大哥」的稱呼,人家說的確實不錯,是以,她是沒有理由再厚顏纏著人家了。

    訥訥地向殘天羨道了聲謝,轉身起步向著桐琴那邊走去,其實要不是她早上被噩夢所纏沒吃下什麼東西,此時說不定能跑得快一點。


    她記得半個多月前,一個經過她家回桐琴的老婆婆曾經說她有些眼熟,像是老婆婆的一位故人。老人家說過如果她真想賺點小錢,可以去桐琴找人家。

    這時候,想想身邊的男子她是指望不上了,再耽擱下去就怕太陽落山了,憑她的身體也未見得能「挪」到地方。向殘天羨施禮以後,她就向主城走去。

    對於玉花湮性子的忽然轉變,殘天羨顯現出的是冷漠,未現出的是滿心的訝異。

    若說以前的玉花湮是斷然不會這麼輕易地就知難而退的,可是失憶了的她竟是如此輕鬆地就放過了他?

    按捺住心下的疑惑,殘天羨沒有馬上跟上去,他的目光在四下掃了一圈,沒有危險,只是過往的馬車行人,心想讓她碰碰壁也好,不然她怎麼會甘心回來求他?

    就這樣,玉花湮沒有察覺身後有人跟著自己,只當他早與自己分道揚鑣了,一心趕緊趕到桐琴去找那個過路歇腳的老婆婆。

    時辰一點點地過去,大抵是半個時辰以後,他們一前一後的才終於來到了平坦的官道上。

    雖是春風和煦,從未長途跋涉的玉花湮還是出了一身的汗,站在管道邊上歇一歇腳,這才側目見到來來往往的行人都不約而同地看向她這邊。

    她納悶地向自己身上看看,還是前幾日的衣服,因為一心要為哥哥積攢「彩禮」,她幾乎不怎麼要求哥哥買新衣服給自己。她不禁有些訕訕地看了看自己身上顏色不怎麼鮮亮的意料,想來她左右無人,大家看她,大約就是因為她的衣著太過樸素無華了。

    長出了一口,玉花湮端平的雙肩無力地下垂,臉色稍顯灰暗地抿了一下嘴唇,想著自己如此服飾,可能不會找到那個婆婆吧?

    「閃開!快閃開!」充耳不聞遠處本來馬上騎馬人的驚呼,玉花湮垂頭喪氣地向桐琴郡中慢慢地走。

    忽地,就在驚馬兩蹄將踏於她身上的時候,一陣「金風」刮過,龍涎香的香氣像是席捲著花香的春風一般捲起她到了桐琴主城的城門內側。

    玉花湮眨巴著眼睛,甚至還沒明白髮生了什麼事,就被環住她的人推出懷抱。很顯然,對方只是下意識地救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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