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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九十二章 求道轉王道,黑槍殺紅槍

    白榆自認算是個裝逼的箇中高手。

    沒辦法,自幼開始被各種武俠、電影、電視劇刻畫了dna,再加上他還是個老二次元,理所當然的被霓虹人作品裡的中二氣息感染了。

    每次碰到大場面的時候便會下意識開始裝一波。

    嚴格來說,逼格也算是勢的一部分。

    生死交鋒也講究大勢所趨,先聲奪人。

    誰更有逼格,誰就能給對方造成更強的心理壓力。

    這就是為什麼玄幻世界裡的高手登場的時候,連說話都會自帶回音的理由,一副鼻孔朝天少言寡語的模樣,而落敗後立刻花式變臉滑跪。

    會裝的人甚至還要帶一首『赤鋒矛,不朽盾,斬盡仙王滅九天』這樣的定場詩來烘托氣氛。

    布袋戲世界裡的詩號也是這麼一回事,既是總結簡介,又是烘托其勢之盛。

    只不過,刻意裝出來的,總是帶點刻意的成分。

    若是實力不足,就會淪為某位不肯透露姓名的安某的下場,變成一個經久不衰的笑話。

    當真正的絕世高手登場時,通常來時風雨不驚雲霧不動,恰如宣告季節變換的第一縷清風拂過,不著痕跡無可尋覓。

    等意識到的那一刻,或許就是人頭落地的瞬間。

    猩紅的長槍悄無聲息的貫穿了大地。

    等到神仆意識到的時候,他看到的只是一桿刺入地面的猩紅魔槍,而自己的軀殼已經無聲無息的破開一道巨大的創口。

    馬爾斯低下頭,能通過胸前的窗口看到背後的場景。

    他一個照面就已經被刺死了。

    甚至沒能感受到自己什麼時候中了攻擊。

    連被殺的人都沒意識到。

    這就是必中的魔槍刺穿死棘的魔槍。

    之後,斯卡哈的聲音方才穿過凍結大地的風雪,透過陰影交疊之處,緩緩響起。

    「現在離開,你還能多活十秒鐘。」


    十秒鐘,很短暫。

    短短十秒,即便馬爾斯想要最後暴起和白榆換命也斷然做不到。

    但十秒鐘,也很漫長。

    足夠馬爾斯在短時間內回憶起了自己漫長的一生。

    他本是一個小國王子,但身為混血兒倍受歧視,從未得到過任何來自王族的重視,而是被當做一個累贅拋棄在冷宮裡,連吃食也無,只能靠著自己抓些蟲子和鳥兒充飢。

    他的不幸從童年開始,而當小國被羅馬覆滅摧毀的時候,他也被當做戰利品被抓住了,之後當了接近三十年的奴隸,因為不堪折辱殺了貴族,之後成為亡命之徒逃犯。

    他的一輩子都是在不幸的泥潭裡打滾,但生活沒能殺死他,反而讓他變得越來越強,後來,他成了外神的使徒,從此時開始,人生轉向了,一切都變得越發順利,他甚至得到了前往星殿的機會,成為了神仆。

    而現在,他快要死了。

    但死在了這條道路上,他並不後悔。

    在他成為亡命徒時,他發了瘋似得奔跑向前,就這麼一路跑到精疲力盡為止,他抵達了一片荒蕪的大地,哪裡什麼都沒有,唯獨有著一片無比壯麗的星空。

    他在那片荒野中擁抱了星空,得到了被賦予終生的使命。

    馬爾斯伸出手仿佛胸膛的傷口裡,抓住了艱難跳動的心臟,猛地灌入磅礴的元素力量。

    口中喃喃發聲。

    「一切獻給無上意志!」

    他自爆了。

    狂暴的元素能量擴散開來。

    白榆拖拽著虛弱的身體往後遁去,拉開半條街的距離。

    他回過頭,看向拖拽著自己衣領的一隻手臂。

    斯卡哈隔著空間還能把他隨手提起來,就和拎起貓兒似的。

    白榆想著問:「您怎麼會在」

    他摸了摸口袋,赫然發現之前刻著盧恩符文的石頭已經被打碎了。

    也是,這玩意本就不是什麼堅硬的材質。

    自己吃了一髮禁咒,盧恩符文是放在屁股後面的兜里,自然被直接碾碎了。

    斯卡哈道:「你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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