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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 還得手上過

    狄不倦和他嫂子阮氏,自也是有過一段美好的時光的。

    想當年,他們也曾青梅竹馬,兩小無猜,郎才女貌,燕侶鶯儔。

    狄不倦以為,阮氏早晚都會是自己的人,所以他很篤定;他想趁著年輕時多在外闖一闖,而婚姻大事則可以先放一放。

    那時的他自然不懂,女孩子家的心思,和他是不一樣的。

    狄不倦還以為,有些話其實不用說出來,彼此心裡明白就夠了誠然,有的女人是可以接受這點的,但阮氏顯然不是這樣的女人。

    阮氏的出身也不低,是個典型的大小姐,且不算是「知書達禮」那一型的,而是比較「作」的那類。

    狄不倦對阮氏的態度,和她平時受到的那種眾星捧月的待遇正相反:那種常常被人丟在一邊的感覺,會讓她覺得,在這個男人的面前,自己很卑賤。

    所以,她一時置氣,便讓父母將自己許配給了比狄不倦大整整十多歲的狄不悔。

    就如她對胡聞知說的:也許她這樣做不算是「贏」,但她卻一定能讓狄不倦「輸」。

    大婚當日,狄不倦從外頭風風火火地趕回了漕幫,卻不是為了來喝兄嫂的喜酒,而是為了帶阮氏走。

    那天狄不倦溜進阮氏閨房的時候,後者的心裡那是一千個願意、一萬個開心,她恨不得立刻和狄不倦去到天涯海角,從此紅塵作伴,活得瀟瀟灑灑,策馬奔騰嗨,這詞兒你們也熟,反正就這麼個意思吧。

    可是,到最後的最後,還是有個事兒繞不過去——阮氏需要狄不倦跟她說「那句話」。

    這,可能就是男人和女人最大的不同

    站在狄不倦的角度上,他覺得:我都已經冒天下之大不韙來搶自己親哥的新娘了,這種「行動」已然勝過世上所有的「語言」了吧?

    可站在阮氏的角度呢?她就覺得:既然你都做了那麼多,再說一句話就很難嗎?不管你做了什麼,只要那句話你不說出來,就是跟我過不去。

    所以那天,阮氏一看狄不倦終究不肯放下他「大男人」的架子,漸漸的生氣了,她不但拒絕了狄不倦,還出言羞辱了他一番。


    狄不倦惱羞成怒之下,強要了阮氏的身子,阮氏也是半推半就,本想著事後對方也許能鬆口,誰知完事兒後狄不倦就揚長而去,仿佛在宣告「就算我今天帶不走你,你也永遠是屬於我的東西」。

    就此,兩人因愛成恨。

    阮氏最終還是嫁給了狄不悔,而狄不倦離開漕幫遠走他鄉,干起了殺人中介的買賣。

    其實回頭再看這整件事兒吧,他倆自己作,也就作了,但關鍵是,他們還對不起別人。

    那個人自然就是狄不悔。

    狄不悔和他弟弟很不一樣,他是個很忠厚的人,甚至可以說遲鈍。

    狄氏兄弟的父母早亡,狄不悔又比弟弟大了十一歲之多,常言道長兄如父,他是真的把弟弟當半個兒子這麼拉扯大的。

    狄不悔到了二十九歲也未婚娶,除了他自身的性格原因外,另一個原因就是為了狄不倦——二十出頭的時候,他怕娶回來的老婆會對自己年幼的弟弟不好。

    後來,阮氏讓父母找媒婆去狄家說親,狄不悔會答應下來,也是因為他覺得狄不倦和阮氏從小玩到大,關係好像還不錯,以後成了一家人不會有矛盾。

    是的,他就是這麼遲鈍他都不知道這兩人之間早已有了男女之情。

    在狄不倦和阮氏做下了那種事後,阮氏且不說,狄不倦肯定是無顏再見哥哥的了。

    但出走三年後,他還是回來了,因為他想看看那個孩子,即他的「侄子」狄瑰。

    其實,狄瑰究竟是他們兄弟倆哪一個的兒子,就連阮氏也不清楚,不過那並不重要。

    就算狄瑰是狄不悔的兒子,狄不倦也一樣會當作自己的兒子那樣看待,甚至比自己親生的更加疼惜。

    幾年後,狄不悔因病去世,他到死都不知道阮氏和狄不倦之間的事當然了,這也未嘗不是件好事。

    由於那時的狄瑰尚還年幼,狄不倦便接過了他哥哥的幫主之位。

    然,幫主的職位可以繼承,幫主的老婆可不行啊。



第四十八章 還得手上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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