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雲拿起電話,撥打電話:「真田女士,你好。律師所的律師擅自做主更改了我們之間的合作關係……是,她很能幹,乾的不錯……不用謝……」曹雲掛電話,將手機扔在桌子上,回到自己的工作位,上網查資料。
「怎麼了?」剛進門就聽見曹雲怒吼的雲隱湊到了魏君身邊。
魏君低頭:「不知道。」
雲隱好奇心起,走到一號工作位:「曹律師,發生什麼事?」
「沒事。」曹雲回答,他已經停止打字,靠在電腦椅上看著電腦發呆。
雲隱丈二和尚摸不到腦袋,辦公室門開了,高山杏穿的高跟鞋發出明快的節奏吸引雲隱他們的目光,高山杏沒理會他們,走到曹雲面前,手拿手機:「把你帳號告訴我。」
曹雲輕搖頭,無力的指茶几上的沙發,高山杏想了想,坐到了沙發上。曹雲沒從辦公桌內出來,還是坐在自己的辦公椅上,雙手枕頭,看天花板:「是令狐蘭本人建議我不出席協商會議的?」
高山杏:「是的,她說,擔心日川會和你在協商會上出現衝突。」
曹云:「是她勸說更改委託合同?」
「好像不是勸說。」高山杏回憶,談判後半段,令狐蘭帶有一些嘲諷語氣對高山杏進行攻擊,認為高山律師已經墮落到為了金錢不擇手段的底部。高山杏則回答,這只是一個辯護策略。令狐蘭說起高山大律師生前的故事,多是金錢類的事。高山杏本身覺得曹雲手段不好,又羞又惱的說自己接這個案子的時候,只收基本手續費,是因為真田是一位偉大的母親,值得同情。
接下去不知道怎麼著,高山杏同意了令狐蘭挑釁的提議,以律師所老闆身份更改了委託合同,律師所只收五千元代理費。
協商結果如下,真田獲得五百萬賠償金。高山律師所獲得五千元代理費。曹雲一聽就炸了,踏馬的,那是老子的一百萬。
作為一名律師,曹雲不可能對法律條例面面俱到。上網查詢條例,按照規定,雖然實際意義上律師和律師所是合作關係,但是在法律條文中,律師和律師所是僱傭關係。律師所要為律師所做的一切負責。
第一份委託合約是高山杏和真田簽訂的,第二份合約是曹雲私下和真田簽訂的補充合約,合約中說明,曹雲將獲得賠償金的20%。第三份合約是高山杏和真田簽訂補充合約。按照法律關係,第一份始終生效,第二份雖然缺乏法人代表的簽字,但是曹雲屬於律師所個體,有權利代表簽約,所以也是合法的。但是第三份合約是最終合約,並且由高山杏這位法人代表簽署,前面兩份合約如果有違反第三份合約的條款,全部以最終合約為準。
曹雲是可以將高山杏告上法庭,因為高山杏的行為導致自己損失了佣金。比如業務員已經完成了一筆業務,按照公司明文規定可以抽成10%,但是老闆在簽署協議的時候,因為各種原因,比如和對方認識,比如對方胸大,於是將原本一千萬的價格,變成了五百萬的價格,導致業務員損失了五十萬。這時候業務員就可以將老闆告上法庭,要求賠償。
曹雲問:「按照正常情況,我不僅會發火,而且還會告你。」
「那現在?」
「現在我只能發火。」曹雲明白是怎麼回事了,令狐蘭玩了一手黑的,很直接的挑撥了自己和高山杏的關係。為什麼高山杏會答應?高山杏根本就不是令狐蘭的對手,在其激將計外加『山洞』同情心的作用下,加之本身同情真田女士,一時間沒有考慮到曹雲這邊的抽成。
就算高山杏事後主動補償曹雲的損失,曹雲也會認為高山杏是個二百五,跟這樣的老闆干,鬼知道什麼時候又會出么蛾子。這才是令狐蘭的最終目的,好消息是,對於令狐蘭這樣的行為,曹雲還是深感榮幸的,也不排除日川要給自己好看的可能。
曹雲伸出自己手機:「麻煩你掃下碼,一百萬的佣金,律師所抽成20%,八十萬扣稅後隨便給個六十萬吧。」
「……」高山杏口中鼓氣看著曹雲,站起來道:「不對,不是這樣,首先要確定你的身份。由於你還未和本律師所簽訂工作合同,所以你是一位獨立的律師,正常來說,你可以不給律師所任何回扣。」
曹雲在腦海
第四十七章 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