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存實亡的婚姻(奇特的婚姻之五)張寶同2016.5.3
我們學校為了創收,曾在中午為不能回家吃午飯的學生辦過託管班,而且因為學校食堂衛生和設施未達標,被區衛生局和教育局檢查組叫停。於是,學校就讓對面家居城的食堂為學生送飯。給學生送飯的年輕女人也是山陽人,叫王英,二十六七歲,人長得高高的,白白的,十分地清秀漂亮,而且穿戴講究。可是,她卻沒文化,一個字都不認識。她是半年前離家出走從山陽老家跑出來的。因為不識字,舉目無親,來到西安後就在車站廣場呆了一下午,後來,一位中年男人主動跟她搭話,知道了她是從家跑出來的,就把她領到了旅店安排了住宿,第二天一早,又把她領在家居城的朋友那,幫她在家居城的大餐廳里安排了工作。
因為她每天給我們的學生送飯,我們就熟悉了。她就給我講述了她為什麼會從家裡跑出來。她的婚姻中包含著始亂終棄的悲慘色彩。她說她在16歲那年進縣城買東西,因為長得漂亮,被縣城一位叫崔燦的縣級領導的兒子給碰見了。那時崔燦才18歲,正準備參加高考。可是,崔燦並不喜歡學習,而是喜歡吃喝閒逛。見到她後,便引著她三天兩頭地在一起遊玩,所以,他們在一起經常發生性關係。這實際上給她後來的身體和生活埋下了很大的隱患。
崔燦常常曠課,帶著她住旅或逛街。他們倆人的關係一直保持到崔燦高中畢業,參加了工作。本來王英還指望著崔燦會娶她為妻。可是,崔燦的父母已經為他選擇了在銀行工作的一個女孩。不久,他們就結了婚。這時,王英就沒指望了。但她卻被在縣城開出租車的雷鳴看上了,兩人經過一段熱戀,就結了婚。結婚前些年,兩人過得還十分地和諧,還有了個兒子。老公每天開車到縣城裡跑車,她每天要在老公出門之前,把飯做好,再給老公把出門的衣服換好,然後,就在家裡操持家務,做好飯,等著老公回來吃飯。
可是,王英這一生中最大的遺憾是沒上過學,連自己的名字都不會寫,因為她們家住在山裡,上學不方便,父母又整天在地里忙著,認為女娃遲早是要嫁人的,所以,就讓她呆在家裡做飯。久而久之,就把她上學的事給耽擱了。不識字的人不但生活上處處不方便,而且自卑感也強。結婚後,她就想用加倍的殷勤來對老公和老公家好。
老公當然能感覺出她的賢惠和溫柔,所以,也對她十分地和氣。可是,在孩子到了四五歲那一兩年裡,老公回家的時間越來越少了,出門越來越早了。她雖然有點奇怪,但也沒有引起注意。有一天,有人告訴她說老公在外面有了女人,而且還在縣城裡租了房子,那女娃都有小娃了。她吃了一驚,就讓那人帶著去了縣城。因為她住的村子就在公路旁邊,離縣城只有七八公里,坐車很方便。
那人把她帶到了縣城背街的一棟兩層的小樓上,指著一間屋子說這就是他老公租的房子。她就敲門進到了屋裡,見一位大概只有十七八歲的漂亮女娃懷裡抱著一個小女孩,小女孩有一歲多了,都能走路了。她進到屋裡就問這是雷鳴家嗎?那女娃並不知道她是雷鳴的妻子,就說是呀,還問她有事嗎?她說沒事,就離開了。
於是,她回家把嫂嫂叫上一起又來到縣城找老公。他們站在街道上等了一下午,直到傍晚時分才見到老公開著出租車過來了,把車停在樓下,便上了樓。於是,她和嫂嫂就進到老公的出租屋裡。這下,老公在外包養女人的事就全部暴露了。當晚,公婆就把老公叫回了家,把老公惱怒地大罵了一頓,要他馬上跟女娃斷開,不許再有來往。老公就回去跟女娃協商。開始女娃不同意,後來就提出要給她十萬元錢的補償。十萬元錢對一個普通的農民家庭來說是一個什麼概念!他們當然不肯答應,而且他們家也沒有十萬元錢。可是,女娃就堅持不同意。如果女娃沒有那個孩子,事情可能會好辦得多,可是,有了那孩子,事情就非常地麻煩。而且女娃家也來了很多的人,對他們家進行威脅。最後為了平息這件事,老公從銀行里貸了十萬元錢給了女方家。
這事讓王英十分地氣惱,覺得自己為老公和老公家這樣地盡力,老公卻在外面養女人,這幾年裡不但沒掙下多少錢,卻一下給人家賠了十萬元錢。她越想越生氣,一氣之下,就離家出走了。當時,她每月工資是四百元,管吃管住,而且工作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