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試廣告1解決掉了乞丐勢靈,依舊是等待特九局的人過來洗地,然後便是回家休息。大筆趣 m.dabiqu.com
躺在床上,高飛腦海中回憶著今天黑白無常和乞丐勢靈的戰鬥。整個過程中,黑白無常幾乎可以說是用碾壓的方式取得了戰鬥的勝利,乞丐勢靈冒著藍火的幽靈根本破不開黑白無常的防禦。
果然,還是以我大華夏為主題設計出來的構造物厲害。
黑白無常,牛批。
貞子,放產假了。
言魂,我就是個輔助。
狐鬼,提到狐鬼。哎,不提也罷。
高飛的幾個構造物當中,似乎除了狐鬼之外,都挺有用的。當然也不是說狐鬼沒用,他最大的用處便是那個附體技能。可以通過附體將任何普通的武器,變成火屬性的能量武器。
對啊,自己好像還缺把武器。
那麼問題來了,什麼武器比較厲害?
這個問題高飛還真不知道,作為前世一個生活和諧社會中的徐青徐青的小青年,他從來沒有打過架更別說動用武器的廝殺了。
唯一打架的經歷,可能就是那種用棒子打的,一對一的小規模床戰了。為什麼說是小規模床戰呢,因為床戰這個東西吧,超過三個人以上它就涉嫌違法了。至於這個大規模的床戰,高飛是真沒打過。
遇事不決問逼乎,這個軟體里的老哥個個都是人才,說話又好聽,自己可是超級喜歡這裡的。
打開逼乎軟體,高飛絕得自己一定能夠在這裡找到想要的答案。別的不說,這裡的老哥雖然幹啥啥不行,但是吹批可是第一名。各種數據帝,科普帝,理論帝可是應有盡有。
這裡的老哥論起瞎逼逼和瞎咋呼,那可是高呼一聲「鍵來」,能夠給你數經論典扯上個三天三夜都不帶含糊的。
「憋屈,今天我和我哥們打了起來,原因是他說劍比刀厲害。」很快,高飛在逼乎上發了一個爭議性十分大的貼子。
高飛這個貼子發的可謂是老銀幣了,刀劍之爭可謂是自古至今。短兵當中,有人說刀厲害,有人說劍厲害,這是一個爭論不休的話題。
「叮咚。」
「叮咚。」
果不其然,沒多會高飛的手機便開始響個不停,他這釣魚一樣的貼子,顯然是引了不少人上鉤。
打開貼子,映入眼帘的是足足幾百條的回覆。
我是大佬:支持樓主觀點,這樣的哥們不要也罷。
華清大學高材生:從實戰角度來看,肯定是刀更厲害。刀製造出來的目的便是殺人的,而劍則是一種門面。
五道口職業技術學院:樓上說的有道理,戰場上可沒有這麼多的花架子,沒有那麼多的閃轉騰挪。在戰場上都是實打實的硬拼,你劍刃這麼薄,只怕打不了多久就會崩口。但是刀刃更厚重,可以劈砍,甚至可以硬砸。
......
......
出乎高飛的意料,所有的貼子中幾乎出乎意料的都是一面倒的認為,刀在實戰中的效果遠強與劍。偶爾有一兩個支持劍的回覆,也淹沒在眾多回復當中。
「那麼,什麼刀的威力最大呢?」很快,高飛又追加了一條貼子。
也許是貼子的熱度起來了,五分鐘不到,高飛又收到了一連串的回帖。高飛如同逛雙11一般,在海量的貼子中找著對自己有用的貼子。很快,他的目光便被一條貼子吸引住了。
民間手藝人:要說刀,那還得是苗刀。苗刀可是華夏十大名刀之一,苗刀,刀身修長如同禾苗也,刀長五尺左右,兼有刀和槍兩種兵器特點。苗刀可以單雙手交換使用,這樣便於發揮腰背的爭議力量。實戰之時,輾轉連擊,迅速凌厲,身催刀往,刀隨人轉,勢如破竹,可以說是殺傷力極大的兵器了。
高飛靜靜的看著帖子的回覆,五尺長的苗刀那可足足有一米六了,確實是既能當刀,也能當槍。
不錯,就它了。
經過逼乎上網友的洗腦,高飛已經徹底的淪為了一個刀派的粉絲。以後誰若在問自己是刀厲害,還是劍厲害,那麼自己也能數經論典的和他扯上個三天三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