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6章 一夢千年

    測試廣告1劇情雖然過去了,可是駱天明的系統任務卻遙遙無期。美國小說網 https://m.gogogous.com/

    說實話,駱天明也沒弄明白這次的系統任務到底該怎麼完成。

    高手的尊嚴?到底啥意思?怎麼才算完成任務?

    既然想不明白,駱天明索性就不想了,一切順其自然吧。

    駱天明和牛香香成了朋友,牛魔王也就沒理由來找他麻煩了,所以在觀察了一段時間,發現確實安全了之後,他才返回牧場,繼續做他的牧場主。

    閒來無事,駱天明開始考慮自己的修為突破問題。

    前文曾經說過,金仙就是要領悟某種法則,然後將法則融入自身,達到不朽的目的。

    現在駱天明的修為已經是真仙巔峰了,只要將法則融入自身,立即就能成為金仙。

    可問題是,他要融入哪一種法則呢?

    這可不是隨便選的問題,由因為這個時候融合的法則,必將成為他以後主修的法則。

    雖然也不是不能改,但付出的代價太大了,基本上沒人會那麼干。

    當然也可以兼修幾種法則,可問題是,一種法則就足以讓人耗盡所有精力,還未必能取得什麼成就,要是還兼修幾種,就更是難上加難了。

    至少駱天明自認為以他的資質,是沒有兼修的可能的。

    因此,現在選什麼法則,就關係到他以後能走多遠的問題,不能不慎重。

    經過一番仔細思考後,駱天明發現自己可能想多了。

    鴻鈞老祖曾經說過,三千大道,條條可證。

    也就是說,任何一種法則,只要能走到盡頭,都可以成聖。

    但問題是,法則不是某種科學理論,誰都可以學。


    在東方神話世界,當某個大能在某一種法則理解極深之後,往往會成為法則之主。

    不是他們想要這樣,而是不得不這樣。

    因為法則是可以用來戰鬥的,如果兩個深研同一種法則的人打起來,使用同樣的法則對轟,那麼到底誰更強一些?

    有人說,當然是理解更深的那一個更強。

    實際上並非如此,因為法則還有另一種用法,就是干擾。

    對法則理解稍差的那個,或許拼不過對手,卻可以讓對方也無法用法則來攻擊他。

    所謂破壞總比建設容易,就是這個道理,我爭不過你卻能搗亂,讓你也沒法利用法則。

    這樣的結果就有點噁心了,明明比對手強,卻拿他沒辦法,自然沒辦法讓人接受。

    於是前人就想出了一個辦法,讓自己成為法則之主,然後自己掌握的那部分法則,別人想用就必須經過他的同意。

    如此一來,弱者就沒辦法搗亂了,強者也就理所當然的能碾壓對手了。

    只是如此一來,先行者成為了法則之主,後來者就只能眼睜睜看著了,因為法則都有主了,後來者再怎麼驚才絕艷,也無法總別人那裡搶過來,也就永遠無法超越前人。

    自盤古開天以來,修仙者數以百萬計,那些隕落的不算,活到現在的,並且聽說過名號的,依然有數千之多。那些隱姓埋名的老傢伙,更不知有多少。

    別的不說,就說六大聖人,他們並非將法則走到盡頭才成聖的,而是先用造人、立教等等的功德成聖,然後才回過頭來深研法則。

    這就像是金系武俠中,有了足夠深厚的內力,再學習各種招式,自然是事半功倍,輕而易舉。

    聖人有足夠的境界支撐,領悟起法則來就容易太多了,自然不用只盯著一種法則,所以他們每個人都是十幾種、幾十種法則的主人。

    此外還有諸多准聖大能,如伏羲、鯤鵬、冥河老祖、鎮元子等等,在法則之路上都走的很遠。即使還沒成聖,後來者也不可能追得上。

    別說准聖了,就連大羅金仙,後來者想追上都不太可能。

    往往是後來者領悟了一部分法則,然後才發現這部分早就有主了。

    先行者肯定是先領悟比較簡單的那部分,然後就據為己有了,後來者的領悟必須比先行者超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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