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麼直接,不怕被出賣嗎?
於平安對白牡丹的直接,表示小小的震驚。
田總,萬鵬等人倒是很淡定,很明顯白牡丹已經提前跟他們溝通過了。
田總一臉的賊笑,以一副主人的姿態道:「除掉這兩個字用的不對,應該是把白棣棠踢出局。」
「這場子是花花組織的,千術大賽也是花花舉辦的,包括場子的裝修和上上下下的合作,一切都是花花準備的。」
「白棣棠就開口說了兩句話,就占了場子的股份。」
「實在不太合適。」
「不過他畢竟是白家的子孫,花花的親哥哥,除掉是不可能的,咱們就是做個局,把他踢出局。」
場子有5個老闆,但白家占了51%的份額,這51%的份額又分成了兩份,由白棣棠和白牡丹兩個人持有。
具體如何分配,誰占比更大,就只有兩兄妹知道了。
自從上船以來,白牡丹東奔西跑,白天黑夜都在場子,而白棣棠一次都沒出現過,完全是個甩手掌柜。
白牡丹若想成為白家繼承人,她的第一個目標,就是把白棣棠踢出局。
「你們想怎麼做?」
於平安倒了一杯咖啡,做好了長時間討論的準備。
白牡丹眯著眼睛,沉聲道。
「辦法很簡單。」
「場子開啟之前,所有的老闆都簽署了一份【絕對不會做出對場子不利】的文件。」
「我們可以把這個作為切入點。」
這份文件是大家討論後正式簽訂的。
場子的老闆人數眾多,雖然每個人管理著不同的版塊,但若是有人想在場子裡撈錢,弄出么蛾子事情,會影響所有老闆的利益。
所以在開場之前,要簽好合作協議。
一旦發現後,如何處置?
「根據協議規定,一旦發現有老闆對場子不利,首先要讓他把私吞的錢吐出來,然後用一半的價格回收他持有的份額,最後從場子踢出局。」
僅僅只是踢出局?
這樣的懲罰會不會太輕了?
呵呵,果然【出千砍手】的規矩,是針對弱者而言的。
任何一個行業的上位者都是可以無視規矩,即便犯了錯,也可以用錢來抵債。
於平安看向花花:「你想利用這份合同,踢白棣棠出局?」
「這是最好的辦法。」
花花嘆氣道:「他畢竟是我哥,我做不出傷害他人身安全的事情,爸爸放任我們去爭去搶,但也不能做的太過分。」
「而且,一定要有一個合理的理由。」
「既能趕走他,又不能對他造成太大的影響。這是目前我能想到最好的辦法了。」
正如金二這一局,他只是一個紈絝公子而已,想逼他簽合同有非常多的方式,比如簡單粗暴的把他綁起來,強行逼他簽字蓋章。
或者用委婉的方式,給他下藥,趁他迷糊時簽字。
但這兩種方式都太【下作】了,金老闆一定會大怒,為了不點燃金老闆的怒火,局一定要做的【合理】且不太過分。
白棣棠這一局,也是如此。
合理但不過分。
於平安思考了一下,好像的確沒有更好的辦法了。
他問:「具體怎麼操作?」
「很簡單。」田總接過白牡丹的話,開口道:「鵬哥是白棣棠的人,他在場子內和荷官出千撈錢。」
「給場子造成損失後,由平安爺出面,揪出鵬哥和荷官。」
「再由鵬哥和荷官,供出白棣棠。」
栽贓嫁禍!
第442章 除掉白棣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