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房花燭,紅燈高懸。小太監嘻笑道:
「娘子,前盲目把繡球投給一個毫不知情的陌生人,假如他是個歹人或是窮光蛋,你就不怕閃了你,誤了青春大事?」
魏新梅芳容變色,笑嗔道:「郎君不知,當初也顧不得那許多了,只是一門心思想啊,即便就是嫁個瘸子啞巴,或是地痞流氓,也強似那個天殺的侯勛臣!」
「哪有這等事?」潘又安故作驚訝道,「娘子呀,那姓侯的再不濟,人家也是一縣之尊,嫁過去就是官家夫人,總強似那些殘疾人、街混混流氓之類。莫非娘子嫌他老了些、丑了些?」
「當官誰稀罕?丑俊無關緣份,老幼則是天定。官人有所不知哩,這個姓侯的為官不正,作惡多端,魚肉百姓,橫行鄉里。兩當人無不以手加額,仰天長嘆:何時老天開眼,晴空裡響一聲雷,劈死這個侯扒皮才好呢!就是過路客商都飽受他的盤剝,對此人恨之入骨,有人送他一首打油詩,單道這位縣老爺的好處。」
「娘子記得內容嗎,說來讓我聽聽。」潘又安突然來了興致。
「記得的,官人且耐心,奴家背給你聽。那詩上說:兩當縣令本姓侯,心如蛇蠍臉皮厚,雁過拔下毛三根,人去割下四兩肉……」
「四兩,怎麼偏偏是四兩?怎不說半斤或是五兩?再說,人身上的肉豈能割得?就是半兩也割不得呀!」小潘訝異道。
「官人你裝傻呀!」小姐面紅過耳低頭笑嗔道,「四兩是指的男、男人那、那事兒。再則雖說是割肉,只不過是個比喻罷了。」
「這小子,應該是活到頭了!」潘又安恨道,「本來想回京之後再取他的病的,如今看來是不殺不足以平民憤了!」
「官人可以殺他?官人是多大的官呀?如是這般,官人可是為兩當人除大害了。」魏小姐歡聲言道。
「小生原先倒是官也不小,但是如今卻已是無官一身輕了。不過我朝里有人,殺個把貪官也是有這個權力的。」潘又安解釋道。
「郎君殺過人嗎?」小姐睜大嫵媚的大眼睛問道。
「殺人無數!」小潘微微一笑。
「天哪!郎君原來是個殺人魔王!」小姐叫道。
「是嗎?」潘又安微微一笑,說,「我殺人可是很講原則的,一般有三種人不殺。」
「哪三種人?」
「女人、老人、凡人。」
「凡人是什麼人?」小姐不解。
「凡人是指老百姓。」
「我原想嫁個凡人平平安安度一生,未料卻撞了不知天上的哪一路魔王。」
「小姐後悔了?」
「不後悔!俗話說嫁雞隨雞,嫁狗隨狗,嫁個扁擔扛著走,認命吧!不過我有個小小的條件,請郎君滿足為妻的好奇。」
「講吧!」
「請郎君告訴我你的來歷。」
「這個簡單。先說我的名字,我叫潘又安。」
「呀,郎君原來是個太監呀?」
潘又安眉頭微微一皺,含笑說:「前日我曾立誓誰若以後叫我太監者犯殺頭之罪,娘子不知者不怪。至於我是不是太監,待會你就會見分曉了。」
「剛才還說郎君是天上的哪一路魔王,果不幸被我言中了,潘又安大名鼎鼎,天下誰人不識君啊?」魏小姐仿佛自言自語說罷,接著又道,「潘郎不要說下去了,只潘又安這個大號足可讓我幸慰平生,其它不說也罷!」
倆人新婚燕爾,你貪我愛,洞房花燭自不必說。第二日潘又安剛睜開眼睛便喊道:
「來人,快去把那個姓侯的小子給我傳來!」
新娘在身旁,輕輕拉拉他的胳脯,小聲埋怨道:「郎君且慢叫人,妾身尚未穿衣服哩!」
小潘道:「娘子無妨,你不知我向來『性』子急,處理公務一般是不分什麼場合的。你等我把這個姓侯的殺了,咱倆再寬衣起床也不遲。」
侯縣令聞言急忙趕來,人尚未進門先哈著腰接著撲嗵一聲跪倒在地,直著嗓子叫道:
「大元帥、潘大人、噢不不不,潘公公,您叫小官有何吩咐啊?」
潘又安不屑地哼了一聲,心裡罵道:狗日的不識時務,將死的人了還揭人的傷疤。媽的,老子就是公公
第二九九章侯縣令作孽自取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