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個遇到何駿的人,看他的眼神中多多少少都會流露出幾許敬畏。
不是哪個阿貓阿狗都敢在走廊里放液化氣,畢竟稍有意外,泄露的液化氣就會提前爆炸,何駿的下場也將是屍骨無存。
誰敢小看這樣的狠人?
人多力量大,沒多一會兒,幾十具屍體就從屋裡抬了出來,因為樓里沒有取暖,樓道里的窗玻璃又全都在爆炸中崩得粉碎,鬼子的屍體都凍得**,收拾起來其實沒大夥想的那麼噁心。
不過鬼子的屍體全都凍在地上,大夥費了不少力氣,才把這些破皮爛肉從地上鏟起來。
屍體一具具抬出來,歐陽盛站在單元門前衝著愁眉苦臉的收屍民兵大喊:「都給我扔樹林裡去,晚上組野狼加餐!」
大夥想笑又讓難聞的氣味兒熏得不敢張嘴,憋得甭提有多辛苦。
何駿心底暗笑,沒看出來,這個歐陽盛還挺腹黑的!
鬼子的屍體好收拾,可是粘在牆上的血跡和皮肉就沒那麼簡單了,歐陽盛也沒把樓道徹底清理乾淨的打算,他打算把屍體全抬出來就算完工,反正牆上有點東西也沒啥影響。
小區還沒穿越,說不定還會在這個時空停個三五天,十四號樓暫時還不能放棄。
歐陽盛本打算讓駐守十四號樓的人員換一個單元居住,可是何駿覺得金窩爭窩不如自家的狗窩,壓根兒就不想換地方。
連帶著混混二人組也不想動彈,其他人唯何駿馬首是瞻,歐陽盛乾脆不管了,愛住哪兒住哪兒。
接下來,只要等著小區再次穿越就好。
小區裡的一切恢復正常,坐在馬拉爬犁上離開的三個人,沉默地望著小區高聳的住宅樓漸行漸遠,都說不清心裡到底是什麼滋味兒。
強雷和二當家坐在一輛車上,他硬著心腸把頭轉回來:「二當家。我手下出了一個叛徒,不知道能不能請二當家幫忙抓回來,或者直接打死也行。」
「喔?還有這事兒?」二當家面露驚詫,可心裡到底驚不驚詫就不好說了。
強雷笑道:「家家有本難念的經。」
「敢問強先生。那人是何時逃的?」二當家頗感興趣地問。
這地方住的都不是一般人,看強雷的態度就知道,跑出去那個也不是簡單人物,否則沒必要這麼急著追殺。
「就在今早,往北逃了。」強雷說。
二當家眼睛一亮:「這麼大的雪。他肯定逃不遠。」二當家突然站起來,拔出腰間的盒子炮向天一揮:「崽子們,強先生把式反水(手下叛變),跟老子插(殺)了他去。」
土匪們轟然怪叫,打頭的車把式馬上趕著馬車變幻方向,轉道朝西走。
車隊離開的時候,是朝著小區東北方向走,這個時候剛離開小區不到二百米,變道西方之後,正好在小區北側走一個橫穿。
沒多一會兒。打頭的土匪就大聲喊道:「二當家,這兒有一溜鞋印子,八成是強先生那個反水的把式留下的。」
強雷兩眼放光:「我看看!」說著他利索地從爬犁上跳下來,幾步搶到腳印那兒仔細看雪窩底上留下的鞋印紋路。
只看了一眼,強雷就肯定地說:「沒錯,這個腳印就是那人留的。」鞋印中間那個粗大的勾實在是太有名了,這樣的紋路明顯是來自現代的雪鞋。
虧得這個牌子能把品牌標誌都做到鞋底上。
「那還等什麼?追!」二當家一聲令下,車隊馬上沿著腳印追下去。
馬匹在積雪中的速度也快不到哪兒去,可四條細長的馬腿,總歸比人的兩條短腿快得多。儘管叛徒已經跑了兩個多小時,但強雷壓根兒就不擔心追不上。
叛徒的腳印先是向北,離開小區大概五百多米之後又折向西,差不多又走了五六百米再轉向南。
看樣子。他是想繞開小區往南走。
森林裡的積雪厚達四十多公分,徒步行進兩個小時,能走出六公里就算頂天了,考慮到叛徒連早餐都沒來得及吃,說不定連三公里都沒走出去。
強雷十分樂觀地估計,用不了多久就會追到那個可恥的叛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