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凡眼角看到林蕭激動的表情,真有些被打動了,但最後還是搖搖頭,「我媽說了,沖在最前面的,都是死得最快。英雄只有死了才會被人記住,活著的時候,沒人會想起他。」
「你……你怎麼會有這種思想?貪生怕死,那你做警察幹什麼?」林蕭被吳凡這句話徹底擊潰了,他知道他看錯了人。這完全不是一個擁有大無畏之心的男人,而是一個苟且偷生的螻蟻。就算是加入刑警隊,遲早也會被淘汰。
「開車。」吳凡很乾脆地回答道。
林蕭再次被吳凡的回答擊倒了,心裡有股火被壓在胸口,發泄不出來,非常之鬱悶。但是,他沒有理由對著吳凡大喊大叫,人家既不是他的手下,而且又不是人家主動找上門的。這會兒他忽然覺得女兒說那些追她的男孩子的那句話,「那些男孩子真賤!人家都不喜歡他們,一個個天天在身邊轉悠,煩都煩死人了。」這一刻,看著吳凡,他覺得自己就是那個賤人。
「好吧,你開車吧。」林蕭徹底喪失了對吳凡的興趣,心中暗下決心,老子就是找不到人了,也絕不會再找你!
但就在這時,吳凡開口說話了。
「你很生氣,其實沒有必要。不是天底下所有的警察進了刑警隊才算是好警察,只要兢兢業業做好本職工作,一樣也能成為好警察,所以你的認識有誤區。」
「你在給我上課?」
林蕭聽到吳凡的話真是氣不打一處來,本來壓抑的鬱悶就想找個發泄口,這時候,他發現找到了。這個發泄口就是面前這個不知天高地厚的新兵蛋子。
「不敢。你叫林蕭,加入警察隊伍二十三年零五個月十二天,共計破案八百三十七宗,其中三十三件特大案件,親手追捕抓獲犯罪分子達到五百六十二人。我不知道這個數字代表了什麼,在國內還有沒有比你更出色的刑警,但對於我這個新人來說,那幾乎是望塵莫及的成績。你是個好警察,我不可能在短時間超過你,但只要給我時間,我不會比你幹得差。」
吳凡說著,身體站得更直,挺胸收腹,昂著頭,一點也沒有覺得自己狂妄,因為昨晚上對著天上的星星告訴父親和母親,他不會讓他們失望,不管做什麼,既然要做,就要拼盡全力去做好。
前面的數字是他從門口的光榮榜上看到的,現學現賣。後面自然是他的計劃和目標。但是這句話落在林蕭的耳朵中,那就是挑戰,赤裸裸的鄙視。而且這話就是在分局的主樓前,當著那碩大的、金光閃閃的警徽說的,那就更加是關係到一個警察榮耀的事情。
「大言不慚!小子,你知道嗎,你這是在給我下戰書。我給你上拳台跟我打的機會,因為我很有興趣想知道你拳腳功夫是不是和你嘴上的功夫一樣厲害。是男人,那就擂台上見。我也不欺負你,你可以選擇上擂台的時間。」
林蕭本來是非常看中吳凡的,認為後者是塊好鋼,只要經過他摔打磨練,定會成長為一名好刑警。他哪裡知道,自己求賢若渴的好意竟然演變成了敵對的關係導火索。
做為江灣分局刑警大隊的大隊長,東海公安系統的十大標兵,他丟不起那個臉,於是他很火,火得想打人。
他火,他的弟子心裡更火。
林蕭不僅是全江灣分局的榮耀,更是刑警隊三十二人的偶像。偶像被人鄙視,那就是對整個刑警隊的侮辱。
胡樂樂恨不得現在就撲上去給吳凡一陣老拳,打得眼前這小子哭爹喊娘,立即從警隊滾回家去。但是林蕭沒有發話,他一步也不敢動,只能把拳頭捏得嘎嘎直響,對著吳凡運氣。
這邊發生了爭吵,很快就吸引了路過的人,他們飛快地圍了過來。
這些人中,所有警察都認識林蕭,除了兩個人外,全都不認識吳凡。看到居然有人要挑戰林蕭,所有人都不禁好好打量了一番吳凡,暗自猜測:這是從哪裡蹦出來的愣頭青啊?林隊也是他一個毛頭小子敢挑釁的?真是不知道死字怎麼寫的,林蕭破案的水準高,格鬥槍法的水準更高。在江灣分局,除了他以前的師傅,他說第二,沒有人敢說是第一。
與林蕭的激動相比,吳凡很鎮靜,臉上沒有笑容,但看得出很放鬆。
「上擂台?笑話,為了幾句口舌之爭,你竟然要
第十六章 挑釁(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