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什麼時候,修法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但是,當某些契機出現後,修法自然而然就被提上了議程。
《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自2007年實施以來,推動了專業合作社的數量呈井噴式增長,但另一方面農民專業合作社涉及產業不斷拓寬,合作內容不斷拓展,已經超過了法律規定的範圍。
嘉穀此次合作社違約事件,不過是合作社運行機制不規範下的一次集中爆發。
到了這一步,在各方的推動下,對《農民專業合作社法》進行修訂似乎已經達成了一種共識。
縱觀各人大代表提交的相關修訂提案,修訂的範圍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要進一步明確農民專業合作社與其他市場主體的平等法律地位,允許其向公司等企業進行投資。這意味著合作社在參與更大規模的市場交易中有了更大的自由度。二是進一步規範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組織和行為,譬如在法律責任方面,加大了處罰力度。
得益於社會對嘉穀系合作社違約事件的關注,這次《合作社法》的修訂也成為了輿論的焦點。
應該說,這次修訂是很有必要的。
不曾想,在違約事件的真面目被揭開後,逐漸失聲的「反嘉穀」媒體,像打了雞血般,找到了一個新的攻擊方向。
南方某大報發表了一篇題為《大農吃小農?》的報道,再次為《合作社法》的修訂熱議潑上了一瓢油。
報道中說「這次修法,再次證明了一點,掌握較多社會資源群體的利益訴求,容易引起較高關注度。而掌握較少資源群體的利益訴求,引起關注度可能較低並難以受到重視。」
又說「從遞交的提案中可以看到,雖然對農民方和企業方的行為都有規範,但顯而易見的,更多的是為後者的群體夾帶『私貨』……」
最後就差沒直接點名嘉穀了「規模帶給某龍頭企業方方面面的優勢,無論是成本上的還是在行業上下游的議價能力上的,甚至於,還將利益訴求蔓延至法律修訂……這些優勢會轉化成利潤,而利潤又能轉化成進一步的優勢。如此,形成一個不斷加強的正反饋循環,結果就是大農吃小農,大者越大強者恆強……」
此言一出,就算是身經百戰的嘉穀公關部,也不得不為媒體挑起話題的本事嘆服。
對於巨型平台公司壟斷的討論,以及由此延伸出的如何監管和治理這些巨型公司呈現出的大者越大強者恆強的態勢,這些年一直爭議很大。
之前,圍繞嘉穀與違約合作社的官司,重點是誠信,大部分輿論其實是偏向嘉穀的。但回到修法上,以中下層為主的網友自覺代入弱勢一方,很自然就引發了對於貧富分化的擔憂。
各大媒體一看有了熱點,紛紛跟進,圍繞著「《合作社法》修訂」和「巨型公司恆強」的喧囂辯論再起,澎湃的公眾輿論在涌動。
當齊政坐在桂省孟高官對面的時候,兩人自然而然也談及了這個話題。
「嘉穀走到今天,也是夠招人恨吶。」孟高官半開玩笑的感慨。
對於南方大報說的「利益群體推動修法」,站在他的高度,倒沒有什麼反感之情。官方媒體此前對此就專門發過評論——「一個成熟的體制,同時也應是一個各方利益交織、充分表達和博弈的平台。當然,能夠關注其他領域、其他階層,甚至超越自身群體利益的代表,同樣需要尊重……」
簡而言之,修法,本就是一個各方博弈的過程,不存在某一方想怎樣改就怎樣改的可能。
不過,他確實更關心嘉穀在其中的立場。
齊政頗為無奈道:「不瞞您說,我們嘉穀也是夠冤的。真是應了那句話,出頭的椽子先爛……」
嘉穀系人大代表王昱業提交的修法提案中,站的當然是嘉穀的立場,但在齊政看來,嘉穀一直追求「與民一體化」,也就是說,歸根到底是站在農民的立場。
譬如提議整頓和清理「空殼社」、「掛牌社」的條款——在理論上,真正的合作社是廣大農民的合作社,扶持合作社就是扶持廣大農民,所以國家近年來出台了大量扶持合作社的政策,包括直接的補貼和信貸、融資等方面的優惠政策,去年一號文件還「允許財政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