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德喊她要不要順便帶什麼飲料的時候,露華正在屋裡煩躁地走來走去。筆硯閣 m.biyange.net
什麼邏輯、修養,此刻統統化作了泡影。中午來了個社區工作人員,莫名其妙問及路德和菲特伯伯的個人問題,路德笑呵呵地說「都不急」,露華卻從這看似簡單的一句應付里品出了海量信息:路德有愛人(上學期他親口承認的)!菲特伯伯也有伴侶,而且說不定是早就準備結婚的那種!他們跟著自己來到日本是因為責任感,不放心,但早晚都會各自組成家庭,現在,只等她這個教女/被監護人長大成年呢!
他們是她的親人,露華自然非常願意看到他們有愛人可以依傍,找到屬於自己的幸福,但是由彼及己,想到此刻正在天上飛的混蛋老爸,露華就怎麼也淡定不了:她身邊的人都有歸宿了,那,她父親呢?奧斯丁可是獨身一人在紐約生活了八年啊!
萬一……明天來的不止老爸自己,倘若他還帶了個美嬌娘或小屁孩登門認親,她是不是該扭頭就走?先等等——把飯桌掀了,車砸了再走!
冷靜,冷靜。露華連作十個深呼吸,才把心頭的無名火壓下去。她真的不確定,(假如設想是真的)自己是不是能接受這個消息,也不敢問,萬一菲特伯伯或路德隱晦地給了肯定答案,那她絕對現在就要走人的!就地立刻請律師也是個不錯的選擇,只是不知道,她要跟老爸打官司,菲特伯伯和路德會幫誰?
露華頓時不敢再想了。路德正在客廳收看橄欖球賽,就見露華背了雙肩包,拿了相機急火火地說要出去一趟。
路德一瞄時間,晚上八點,他揚揚眉,露華隨便找了個突然想吃某家店冰點的藉口,並承諾到店裡就拍彩信發給他,十點前一定回來,不然他就去接人。
森林公園附近儼然發展成了熱門景點,露華說的那家店離家只有500米,常常經營到凌晨也不打烊。而且,天大地大,壽星最大,路德看露華一臉藏不住的心事,無奈地同意了。
姑娘大了,不好管太多了呀!
坐在生意興隆的甜品店裡,露華一口氣吞了兩杯不加糖的冰激凌球,這才覺得略微清醒了一些。關心則亂,她的腦子顯然亂了,混蛋老爸不是蠢蛋,就算他真的有女朋友,也不可能在給母親掃墓時帶上門。臉面、名聲、僅有的一點父女聯繫還要不要?
而且,要是他真的有一絲絲再婚的意向,路德一定知道風聲,又怎麼可能不告訴她——最有權知道的當事人呢?態度姑且不論,路德至少會盡力為她爭取權益,這點露華可以肯定。
庸人自擾一番之後,看看時間,露華覺得自己可以回家了。路德的教育觀雖散漫,卻有一條無比堅定的準則:出口即為誓,說到的事一定要做到。假如超出約定時間,真被路德找上門來,他會認真聽取自己的煩惱,然後說下不為例,卻肯定不會輕易地讓她晚上出來玩了。
於是露華拍拍肚皮,溜達著回家。離開燈火通明的商店街,街燈頓時黯淡了不少,她剛準備加快腳步,突然覺察到有什麼不對:似乎從離開冰點店之後,就有個人一直跟著她,往這片一點兒也不密集的住宅區尾行而來。
這附近本就沒幾家住戶,那人身材高大,格外顯眼。確認是否被跟蹤,露華有經驗,她調頭又往最近的一家便利店走去,邊走邊掏出手機,手指按在報警電話快捷鍵上,還特意朝來的路上看了一眼:身後那人顯然沒想到她會突然轉向,一下怔住了,似乎想要回頭看看,在原地停留了幾秒,才接著向前走去。
露華沒立刻出去,又等了幾分鐘,探頭左右張望,確認附近的確沒人了,才小心翼翼地推開便利店的門。不料,剛邁出一步,身旁就有人用英語叫她:「露華?」
正是剛才身後那個高個子男人,他站在5米開外,年紀在三十歲左右,戴著一副黑框眼鏡,似乎還拎了個攝影包,正在對露華抬起一隻手,說著一口流利的紐約音:「嘿,你是露華吧!」
露華站著沒動,她隱約覺得面前這人的長相有些眼熟,但是想不起來在哪見過,於是她也用英語反問:「我們有見過面嗎?」
那男人露出一絲微笑,打量著她,聲音不高不低,語速不快不慢:「你一點兒也沒變。」忽而嚴肅起來,認真地說:「在東京,應該沒有,這是我頭一回來日本。實不相瞞,我就是來找你的